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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窥大宗商品信用证结算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15期 作者:梁佳丽 宋莉 编辑:白琳
大宗商品信用证下交单,要避免不符点下的盲目出单。任何的侥幸心理都可能使自己陷于被动。

案例背景及经过

1月28日,申请人通过A银行开立信用证,向受益人B公司进口大宗商品铁矿砂。2月15日,受益人通过C银行交单,交单行审核后发现单据中发票计算基础适用的铁含量与同套单据中分析证明中的铁含量不一样,并提示受益人。受益人认为虽然单据间内容不一致,但是发票的内容与合同规定一致,不会有问题,于是不做修改并指示C银行寄单。

2月25日,交单行收到开证行发来的拒付电,提出两个不符点,一是发票显示的铁含量与分析证不一致,二是因水份含量不一致导致发票显示的单价不符。第一个不符点,铁含量不符问题在出单前已提示受益人;而对于第二个不符点,信用证本身并未规定水份含量,开证行通过发票上的数据推导计算出水份含量,并认为与发票上计算公式中显示的水份含量不符。由于银行不负责细节计算,没有责任倒推计算水份含量来确认单据相符,故第二个不符点不成立。

交单行将拒付通知书通知给受益人,要求其确认是否需要改单。2月28日,即交单期最后一天,客户将改单交到交单行,经审核后单证相符。交单行在寄出单据同时发报告知开证行换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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