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实践

建立转口贸易的本外币协同监管机制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15期 作者:陈刚 编辑:李淑玲

在转口贸易方面,外汇管理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监管政策存在较大差异。总体来看,外汇局对转口贸易的外汇管理较为严格,而人民银行对转口贸易中的跨境人民币流动监管相对宽松,由此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产生。鉴此,探索建立转口贸易本外币协同监管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本外币转口贸易政策差异

一是监测核查差异。人民银行是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对境内结算银行人民币贸易资金收付与货物进出口的一致性进行监测,如发现异常情况,则向企业、境内结算银行、境内代理银行依法进行调查并核实有关情况。而外汇局则是通过企业主动报告影响贸易外汇收支与货物进出口一致性的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一定期限内的进出口数据和贸易外汇收支数据进行总量比对,核查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及其与货物进出口的一致性,且对贸易信贷、转口贸易等特定业务实施专项监测。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人民银行的RCPMIS系统从统计角度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跨境人民币资金流动情况;但未构建相应的分析预警指标体系,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实现对异常跨境人民币资金流动情况及时有效的监测。而外汇局在非现场核查阶段设定了总量核查指标,构建了企业报告制度,对转口贸易实施专项监测,外汇收支监测核查体系相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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