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天地

重视贸易融资合规性监管问题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15期 作者:余培 编辑:韩英彤
合规性监管的工作不仅需要银行前、中、后台部门通力合作,还有赖于执行者不断理解和掌握业务不同阶段所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控制手段。

现阶段,各国政府反洗钱、反恐融资和制裁的力度不断加大,银行在国际业务中所面临的合规风险形势也日益严峻,一旦违反监管要求,后果将非常严重。为了规避业务风险,众多银行都已经将贸易融资等国际业务列为了反洗钱工作的重点,并逐渐在开出的信用证和保函中加列免责条款以保护自身利益。有鉴于此,笔者将浅析银行在贸易融资业务中应当如何开展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并希望能借助此文引起更多同业对于合规性监管问题的关注。

国际商会的态度

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制裁方面的免责条款,在客观上其实是对信用证独立性原则的伤害。但在这个问题上,国际商会(下称ICC)迄今也未给予明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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