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改进我国国际收支状况的重要制度保障——专访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小奕

发布:2013-12-16 13:38 来源: 《中国外汇》
王小奕表示,今后将构建“以直接申报和间接申报为主,辅之以抽样调查、估算,并以外部门统计数据作为补充的”新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框架,进而提升我国国际收支以及涉外经济金融统计的整体水平。
《中国外汇》:1995年发布实施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发挥了重要的支柱作用,提高了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的国际化程度。为什么现在要做出这样一次重要的修改?
 
王小奕:国际收支统计是全面反映一个国家涉外经济发展状况的统计体系,与国民账户体系、货币金融统计、财政统计并称宏观经济四大账户。近二十年来,我国对外经济蓬勃发展,货物贸易进出口、对外金融净资产等宏观经济指标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位,很多涉外经济指标也居世界前列。但在我国对外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确实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为能够及时全面地反映这些情况,有必要对《办法》进行修订。
 
一是顺应我国改革开放和涉外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改革开放推动我国涉外经济取得了国际瞩目的成绩。近十几年,我国国际收支交易规模和存量不断扩大,交易内容、交易类型、交易方式日益多样化,跨境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品等新产品,以及电子银行、国际银行卡等新业务不断涌现并迅速发展,我国经济金融运行与外部经济的发展和联系越来越紧密。尤其是在近几年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国际资本流动冲击风险加大,对于涉外经济统计数据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要求提高,需要对国际收支实行更广和更深范围的统计监测。
 
二是贯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方向和重点领域。为贯彻落实这些新要求,我们将会继续加快转变外汇管理的职能与方式,进一步深化由事前转向事后、直接转向间接、现场转向非现场的全面改革。在大量取消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情况下,涉外交易信息将成为事后管理、间接监控和非现场监管的重要依据,从而对国际收支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信息的采集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作难度也随之加大。《办法》是国际收支统计最为重要的法律基础,对其进行修订并以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式重新发布,有利于确立其作为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强化国际收支工作的重要性和独立性,增强全社会的统计申报意识和执行效力。
 
三是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新举措。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瞬息万变,处理好开放和管理的关系就需要对市场多维度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的掌握。近年来,国际金融危机、欧债危机等经济金融问题不断演进和发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国的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对外金融投资信息掌握得不够清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是在注意到这些新的变化和问题后,修订并发布了第六版《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作为指导各成员国编制国际收支统计报表的通用标准。当前,我国国际收支运行受到外部影响,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国际资本跨境流动双向波动和异常流动明显加剧,对金融市场的监管难度加大。因此,我们也有必要通过修订《办法》,进一步强化国27际收支统计的法律保障,增强对国际收支和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和分析,提高预警能力,更好地在扩大对外开放过程中有效防范国际收支和跨境资金交易风险。
 
《中国外汇》:此次对《办法》修改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王小奕:此次修改突出了五大特点。一是与时俱进,为顺应我国涉外经济发展的最新形势,满足我国的国际收支和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的需要,从申报范围、主体及渠道等多个方面对《办法》进行了完善;二是遵循惯例,按照《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明确将统计范围扩大至“中国居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并全面修订了申报主体的范围等内容;三是查漏补缺,对原《办法》中缺失的统计内容以及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的薄弱环节进行补充,除在申报范围中增加了存量统计外,还增加了中国居民个人对外金融资产负债、非中国居民等申报主体的义务;四是优化渠道,根据电子银行、国际银行卡以及证券市场的管理和发展情况,明确了各类登记结算、托管等能够更加集中和准确提供证券投资数据的服务机构的报送义务,减轻申报主体负担,提高数据报送效率和准确程度;五是明晰权责,明确了申报主体和统计人员的统计义务和违反规定的处罚要求,删除了原《办法》中的有关罚则,明确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要求作为处罚依据。
 
总的来看,修改后的《办法》可以满足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国际收支统计和监测的需要。
 
《中国外汇》:《办法》的修改发布为继续改进我国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建设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基础,也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新《办法》的要求,今后的国际收支统计工作将如何开展?
 
王小奕:为贯彻落实新《办法》,顺应我国涉外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满足最新国际标准的要求,在今后的国际收支统计工作中,我们将参考国际收支统计工作的国际经验,构建“以直接申报和间接申报为主,辅之以抽样调查、估算,以外部门统计数据为补充的新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框架”,在不断完善间接申报统计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地推进国际收支的直接申报统计,进一步补充抽样调查统计,继续加强与外部门的统计合作。同时,还将按照国际标准的最新要求,通过修订统计制度、改进统计指标、完善统计方法、细化指标解释、完善编制报表等一系列工作的不断推进,最终实现弥补我国国际收支统计与最新国际标准的差距,提升我国国际收支以及涉外经济金融统计的整体水平的目的。
 
《中国外汇》:实施新《办法》需要进行的相关配套工作,必然会涉及到各级分支局、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以及个人,请谈一下对他们的希望和要求。
 
王小奕:首先,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和申报机构的领导和业务人员及个人都需要充分认识到国际收支统计工作重大意义,不断强化申报意识。作为反映国家宏观经济四大账户之一的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既是国家涉外经济全面发展状况的反映,也是宏观经济政策决策和对外谈判、磋商的重要依据,还是提升我国国际形象的重要指标。而且,随着我国国际收支业务量的不断扩大,国际上的新业务也会不断涌现,在统计工作量增加的同时,更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业务,进一步强化申报意识。
 
其次,所有参与国际收支统计的各级外汇管理局部门和机构及相关人员都需要不断创新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不仅能够为宏观决策部门提供更准确、及时的数据,更能够挖掘和分析统计数据背后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发挥对国际收支和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测的分析和预警作用。
 
第三,我们自身要从进一步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要求出发,切实考虑统计制度落实过程中申报主体的难处和问题,尽可能降低申报负担,节约社会成本;同时,积极进行沟通,加强培训和指导,增进相互的理解和支持,保障各项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和要求能够深入贯彻到各级的具体执行部门、单位等。
 
最后,我们还应继续不断扩大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透明度,增加对外数据服务,形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良好的双向互动局面,为社会提供更多角度、更加全面的国际收支和跨境资金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