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发展边境贸易_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李钢

发布:2013-10-14 编辑:2013-10-14 来源: 《中国外汇》第18期
近年来,边贸早期享有的政策红利不断消失,边境地区从“通道经济”转型为“口岸经济”仍需要经历较为长期的过程。

从边民肩挑手扛到铁路、公路大宗运输,从现金收讫到网上银行支付结算,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很多变化正在边境贸易中悄然发生。然而,贸易规模的迅速扩张是否伴随着边贸企业竞争力的提升?边贸经济在当地发展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边境贸易及边境口岸转型升级的出路在哪里?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李钢。李钢认为,边境贸易在我国当前的对外贸易总量中占比不高,保持着稳步发展的态势。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与贸易行为的不断规范,边境贸易早期享有的政策红利在不断消失,边境地区从“通道经济”到“口岸经济”的转型需要经历较为长期的过程。

C=《中国外汇》 L=李钢

C:本刊记者在黑龙江、广西的调研中发现,两地2012年边境贸易总量增长率均在30%以上;但同时,企业个体具有很强的政策依赖性,没有形成核心竞争力,转型升级困难。您如何看待边境贸易宏观与微观层面的落差?形成这种落差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L:边境贸易在不同地域的发展状况存在一定差异性。比如在黑龙江的绥芬河、东宁口岸,几家大企业都是从边贸进口起家,获得第一桶金之后转到俄罗斯进行投资、承包工程。2012年,由于我国企业在俄罗斯的很多建筑工程进入交工期,有大量的建材类物资需要通过边境小额贸易出口报关,因此总体数据不错。另外,黑龙江的绥芬河口岸具有很好的交通条件,公路运输、铁路运输都比较发达,符合发展一般贸易出口的要求。因此,黑龙江地区的对外贸易总体形势不错,早期从事边境小额贸易的企业也已经通过业务调整实现了转型。在广西、云南的南部边境线上,边境贸易呈双向流动状态,进口、出口的规模都比较大。在这些地区,边境贸易交易的商品,已经不再局限于满足边境当地居民的消费需求,进一步流入各自内地市场的情况越来越多;以越南、缅甸、老挝为窗口,我国出口的商品再转而进入泰国等国的情况也越来越多。

由于俄白哈关税同盟的作用,北部边境线上“灰色清关”的情况已经在几年前基本肃清,而南部边境线当前正在逐渐的规范中。政策的调整会提高边贸企业的成本,加之边境贸易的经营主体都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边贸企业会感觉经营困难,很难做大做强。

 

C:较之国际贸易的其他形式,边境贸易具有哪些特征?近年来,边境贸易出现了哪些新的变化?

L:边境贸易是一种比较灵活的特殊贸易形式,“小快灵”是其突出特征,即边境贸易的金额小、批量小、交易快捷、调整灵活。早期的边境贸易政策中有很多便利快捷的特殊政策,但是现在这一政策优势正在逐步丧失:一方面由于周边部分国家根本没有边境贸易的特殊政策,因此与我国的对接存在一定障碍;另一方面则是我国与毗邻国家不断规范贸易往来。

边境贸易的商品结构普遍比较低端,商品附加值比较低,没有品牌概念,产品品质难以得到保证,而且维修等配套服务缺失。随着边境贸易商品种类的不断扩展,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机器设备等也进入边境贸易的范畴。但由于商品结构的提升本质上与边境贸易的基本特征并非总能一致,不利于生产企业在周边国家开拓市场,因此这一过程比较缓慢。

2011年年底,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启动,这是在两国元首共同推动下建设的首个跨境经济技术合作区,也成为边境贸易的新形式。此后,其他边境省份也都纷纷提出建设跨境经济技术合作区的构想,在边境地区各自划出一定区域共同开发管理。但这一特殊模式是在特定条件下产生的,且需要各自国内法的协调,运作成本较高, 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因此不具有可复制性。

 

C:我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日益改善,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如何抓住这些机遇,促进边境贸易更好地发展?

L:在我国对外贸易总量中,边境贸易现在大约只占不到2%的比重。较之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及其他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所占的份额并未上升,而是维持在一种比较稳定的状态。

与周边地区的相互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对边境贸易的发展来说并不一定是机遇。比如中国-东盟自贸区设立之后,中国与东盟成员国之间7000多种产品关税下降为零,边境贸易所具有的税收优势就基本不复存在。由于边境贸易本身具有严格的区域限制,加之各国都在不断规范贸易交往,因此,保持稳步发展对边境贸易更为重要。

 

C:国务院近日公布了促进外贸发展的“国六条”,其中特别指出要“完善多种贸易方式,促进边境贸易”。您如何看待扶持政策对促进边境贸易的作用?

L:其实,从2008年国家调整政策,开始实行以财政转移支付替代边境贸易进口“税收双减半”的优惠政策之后,边境贸易的政策红利就已经基本“空心化”了。当年转移支付的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而根据测算,此前边贸企业从“税收双减半”政策中获得的优惠则在50亿元左右元,扶持力度已大幅降低。另外,政策惠及的主体也发生了变化:税收优惠政策直接落实到每家边贸企业,而获得转移支付的对象则是当地政府,很难惠及边贸企业。此次外贸“国六条”中对边境贸易的鼓励政策,并没有实质性的突破,也很难落到实处。

 

C:边境贸易怎样才能实现从“通道经济”到“口岸经济”的转型,进而带动边境地区生产、投资等方面的发展?

L:虽然边贸在贸易总量中的比重不高,但边境贸易对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居民就业有很大的拉动作用。从“通道经济”到“口岸经济”的转型已经提了很长时间,但很难真正做到。边境省份都希望通过边境经济合作区落户一批企业,将采购商品出口转变为当地产品出口,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进而获得更多收益。但一方面由于边境地区基础设施较差,难以吸引企业投资和引入相关人才;另一方面,在边境地区运作生产项目并不具有成本优势,在北方甚至比采购成本还要高,并不具有价格优势。因此,从“通道经济”到“口岸经济”的转型将是一个较长期的过程,不能过于理想化。对此,政府在产业选择、项目选择方面需更加慎重,合理规划产业布局。

 

C:人民币在边境贸易的结算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何通过边境贸易真正实现人民币的区域化发展?

L:当前,人民币在边境贸易结算中,尤其是在南部边境地区,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边境地区银行已经在自发地探索与国外银行之间进行货币头寸的调拨。但是,人民币结算并没有真正落地。虽然国外边境贸易企业已经形成持有人民币的意愿,但周边国家银行持有人民币头寸的意愿并不足。这是由于人民币缺少境外的投资渠道,而我国边境地区又普遍存在汇率形成机制受制于灰色渠道的现象。此外,对方国家出于自身货币主权的考虑,以及担心人民币大量使用会影响其国内物价水平及货币政策的调控效果,也会给人民币区域化造成一些障碍。改善这种情况,要求我们在积极推进人民币业务的同时,也要推进对方货币业务的开展,以平等合作的态度促进共同发展。

 

/本刊记者 刘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