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之后的跨越-专访中国银行公司金融总部(国际结算)总经理程军

发布:2013-04-11 09:18 来源: 《中国外汇》2013年第7期
程军认为,要真正做好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就要打破以往固有的思维方式。

2009年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成功收取中银香港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款项算起,在三年多的时间里,中国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从起步到发展,可谓是一日千里,日新月异。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是银行在人民币国际化初级阶段的核心业务。它是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包括进出口信用证、托收和汇款等种类。2012年,国内开办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金融机构已超过了70家,办理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达到2.94万亿元,占同期我国对外贸易总量的8.4%。这其中,中国银行内地机构为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交通运输、化工、制造、批发零售等行业数万家客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约1.2万亿元,24家海外机构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超过1.26万亿元,客户遍及二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实为市场的中流砥柱。正是凭借2012年出色的市场表现,中国银行先后获得了多家国内外媒体的“亚太地区最佳跨境人民币清算银行”、“最佳跨境人民币业务银行”等奖项。跨境人民币业务主渠道银行的市场形象得到进一步巩固。

中国银行公司金融总部(国际结算)总经理程军对业务的长远发展有着客观、冷静的认识。他表示,中国银行在贸易金融领域具有传统优势,所以目前才能在市场份额、产品体系、清算渠道、客户数量等方面保持市场领先。但与其他银行一样,今后也会面临如何进一步拓展业务的问题。他特别强调了中资银行在业务方面所面临的外资金融机构的挑战。他认为,外资金融机构在创新人民币金融产品的设计、交易、销售等能力上较有优势;在客户方面,是许多全球大型跨国企业的合作伙伴。

程军指出,要真正做好跨境业务,就要打破以往固有的思维方式。人民币属性的扩展已渐渐改变了国内银行业以往对国际业务约定俗成的看法,具体到银行业务的载体就是跨境人民币业务。这项业务促使银行的海内外机构之间、境内外同业之间和总分行之间有了更深层次的互动。目前,中国银行在内地拥有的网点超过10000家,海外机构也已覆盖中国的香港、澳门、台湾以及36个国家和地区,并通过中国业务柜台在阿曼、秘鲁、加纳、智利、土耳其、乌干达等国家提供金融服务,与179个跨境之后的跨越国家和地区近1600家外国银行建立了代理合作关系,为其在全球开拓人民币业务创造了良好条件。

随着我国人民币“走出去”步伐的逐步加快,以及各项跨境人民币政策的深入实施,境内外企业对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和产品的需求日益旺盛,为中国银行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但程军强调,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特点和国内进出口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才是构成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真正微观基础。业务发展的持续动力,与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及发展方式的转变密切相关。

 

C =《中国外汇》 C=程军

C:国际贸易的发展、金融资本、实业资本的国际化与人民币国际化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如何服务于 “走出去”的企业?

C:一般银行现有的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产品均适用于跨境人民币业务。几年来,我们根据不同类型客户的实际需求,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融资、信贷、资金、债券、理财、投资、现金管理等全方位的跨境及海外人民币产品;同时,还发挥多元化服务的比较竞争优势,利用投行、基金、保险、投资、租赁等多元化平台的协同效应,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促进企业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

具体而言,我们针对以下不同类型客户,为其提供独特的跨境人民币产品和服务。对于贸易型企业,根据不同时期人民币与其他货币的汇率走势,帮助企业选择交易币种,并在进出口贸易整个链条的各个环节提供包括人民币结算、贸易融资及资金等各项服务;对于外国来华投资型企业,帮助其熟悉中国市场和监管政策,并利用离岸人民币市场降低其筹资成本,还提供资金托管等服务,以保障资金安全;对于“走出去”的劳务型企业,在工程承包、设备采购、中国员工发薪等各个环节提供人民币产品的支持,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巩固与业主的合作关系;对于跨国经营企业,则为其提供丰富的有利于实现资产优化配置、规避汇率风险和提升资金效率的产品,便利企业在全球市场开展业务并合理配置资金。

C:一般认为,银行业务的发展是以客户为出发点体现出来的。您如何看待这种说法?

C:银行的业务发展应当以客户为中心,因为客户代表的是业务发展的真正诉求。从这个角度看,我赞成这一观点。但我有一个补充的看法——客户的需求有时候是可以培育的。2012年,中国银行境内外机构以“人民币,全球贸易和投资新选择”为主题,在多个境外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多场跨境人民币业务海外推介活动;同时在境内的山东、江苏、广东、四川、重庆、湖南、山西等地,举办了多场针对“走出去”企业的跨境人民币业务推介活动,为境内外数千家客户解读政策和推介产品。这一推介活动提高了境内外客户对跨境人民币政策和中国银行配套服务的认识和理解,也提升了跨国经营客户使用人民币的意愿,市场反响良好。其中的许多企业后来都成为了银行的有效客户。

C:目前开办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金融机构已超过了70家,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中行作为市场的领先者,有哪些经验可以与同业分享?

C:以中行的经验看,业务的发展与经营模式和总分行、海内外机构的联动机制有密切联系。

在清算方面,我们通过发挥清算行、境内代理行与海外当地清算行并举的独特优势,为金融机构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人民币全球清算服务。20121211日,中国银行台北分行获准担任台湾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台湾人民币业务的全面启动,是两岸货币清算合作的重要进展。中国银行将在更广泛的领域为两岸客户提供多样化的跨境人民币产品和服务。另外,中银香港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还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港澳地区唯一人民币清算行。中银香港可为全球客户提供跨时区的人民币账户清算服务。自20126月起,其将人民币即时支付结算服务时间延长五小时至晚上11点半,即时清算将覆盖欧洲及美国东部地区参加行,进一步提升了客户资金运用效率。至此,中国银行为境外参加行开立的跨境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已超过900个,初步建立起覆盖全球的人民币清算体系。

此外,我们也十分注重在业务发展中促进总分行及海内外机构的联动。跨境人民币政策既有全国适用的基本规定,也有在上海、广东、深圳等地区出台的探索性试点政策。总行通过与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及时推进了上海、北京地区跨境人民币结算贸易流程的简化工作;支持澳门、新加波、悉尼分行发行人民币CD产品。目前,跨境人民币项下的总分行开展的各类海内外联动创新产品,已超过20项,如为海外企业提供首笔7年期中长期固定利率人民币贷款;为企业设计了首笔以“人民币+港币”的双币股形式发行新增配售股份等。这些都带来了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和融资利息收入。

而从业务发展的中长期目标来看,我们认为加强重点区域的业务布局至关重要。截至2012年年末,新加坡、日本、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美国、越南、法国、卢森堡和香港、澳门、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与我国发生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量在总收付量中占比均超过1%。金融危机以来人民币影响力明显提升,已成为东亚地区的主要参考货币。韩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以色列、土耳其的货币汇率随人民币变动的紧密程度超过美元。因此,中国银行要紧跟人民币“走出去”和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充分发挥海外网络优势,加强重点区域的业务布局,继续完善人民币清算网络,设计标准化的离岸人民币清算服务方案,加快清算系统建设和产品开发,加强清算人才储备和培训,提升清算服务能力,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遍及全球和方便、快捷的资金清算和融通服务。

C:中国银行是如何巩固“跨境人民币业务首选银行”的市场形象的,又将如何在人民币跨境使用中发挥主导作用?

C: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发展,对产品创新、客户开发、风险管理 、清算和结算后台系统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还需银行对目前国际业务以外汇为基础的体系进行整合,实现传统的国际业务与新兴的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协调发展,以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

目前,国内进出口企业的议价、定价能力整体仍较弱。这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在经常项目的进一步拓展。所以要进一步顺应客户需求,研发人民币配套产品,满足企业在跨境人民币业务项下的结算、融资和避险需求,引领市场发展。一是在做好结算、清算等基础性业务的同时,不断丰富面向金融机构客户和企业客户的存款、贷款、兑换、发债、投资、资金、代理服务等各类产品。二是抓住离岸人民币产品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推进离岸人民币资金交易类产品及衍生产品、跨境现金管理、境内外企业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离岸人民币CD融资、海外人民币现钞、小币种直接报价等各项跨境及海外人民币产品的发展。三是抓住资本项目政策推进的机遇进一步拓展业务。当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已从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等经常项目扩展至对外投资人民币等部分资本项目,且结算量占比快速上升。对此,银行应比以往更加具有政策与市场的敏感性,密切跟踪人民银行有关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政策动态,通过丰富相关金融产品的种类、做好境内企业赴海外融资及海外发债回流内地的配套服务,提升“走出去”企业的综合收益。四是发挥中银集团多元化平台优势,开展RQFIIRQFII-ETF及境外三类机构投资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等业务。五是把握境内外汇率和利率的变化,配套推出结合人民币结算、融资和资金的风险管理组合产品,发展经常项目贸易流程简化政策配套业务,发展人民币NRA账户项下配套结算产品。六是根据政策推进进程,挖掘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产品的潜力,拓展海外个人人民币理财产品等。

此外,由于人民币跨境流动频率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将不可避免地增加国家货币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复杂性和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方面的压力,因此,对中国银行等商业银行来说,在发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同时,要更加重视内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注意平衡境内外资产配比,并确保境内外机构在办理各项人民币业务时能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各项金融监管规定,以有效应对更加复杂的客户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同时,我们还要做好系统支持保障,加强业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处理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跨境人民币业务专家团队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服务。

 

                                                                        文/本刊记者 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