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视界

重新审视信用证项下汇票的作用与运用

来源: 《中国外汇》2025年第4期 作者:廖起平 编辑:韩英彤
从历史的角度探究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进一步了解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的作用机理,可以加深我们对信用证项下汇票的认识,在实务中更加重视对汇票的正确运用。

为统一认识和规范信用证操作以及单证审核标准,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于2019年1月8日公布了《关于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使用的指引文件》,在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2023年10月公布的《关于审核UCP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821)中依然保留了银行对汇票及付款到期日计算的审核范围(第B1段至第B18段)。笔者将从信用证项下汇票的适用范围出发,结合目前的最新形势变化,重新审视信用证项下汇票的作用与运用,为实务中如何正确规范使用信用证项下汇票提供借鉴。

 

信用证项下汇票的适用范围和作用机理

从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第一个版本UCP82)开始,UCP就规定了信用证要求提供汇票。随着信用证业务的发展,目前远期承兑信用证必须提交汇票,即期或远期议付信用证可以要求提交汇票,也可以要求不提交汇票,即期或远期付款信用证一律不需要提交汇票。这就是目前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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