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作为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同时还明确指出要推动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创新发展。2024年4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多部门发布《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 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通知》,指出要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通过多种金融方式促进产业链条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金融机构运用供应链金融工具补链、强链、稳链已得到我国政府和监管部门大力支持和鼓励。
与此同时,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最新发布的《全球供应链促进报告2024》,最近几年我国供应链金融保持高速发展,至2023年末,行业规模已超41万亿元,开拓潜力巨大。在此背景下,供应链金融已然成为金融机构落实国家战略、促进自身长远发展的重要领域,受到金融机构的高度重视。
新形势下发展供应链金融的问题和挑战
近年来,全球地缘政治冲突事件频发、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波动、全球范围内金融监管形势趋严,加上新兴信息技术迭代演进加速,不同行业产业纷纷引入数字科技进行升级换代等内外部因素使得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对供应链金融的需求发生一定程度调整,也使得部分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服务在运行模式、产品体系和风险防控机制方面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
一是供应链金融内涵被弱化,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甚至将供应链金融等同于供应链贷款。供应链金融往往被认为是金融机构发掘核心企业的信用价值或利用供应链中各方的交易关系,向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结算、融资、增信等一系列金融服务,最终起到提高供应链运营效率和资金流利用水平的作用。换言之,供应链金融是一个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的概念。但实际上,部分金融机构在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将供应链金融理解为供应链贷款,从而倾向于拓展融资业务的操作,可能弱化了供应链金融的优势,不利于金融机构参与补链、强链、稳链,也可能导致金融机构丧失更多优质的业务机会。
以部分跨国企业需求为例,近几年频繁发生的地缘政治和贸易摩擦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造成一定冲击,安全和风险防控成为跨国企业跨境经营时重要的考量点,企业的安全诉求日益增多,更希望金融机构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帮助其实现账户、交易、结算、资金安全,支持其更好控制汇率和利率风险,而非仅仅是提供供应链贷款。反言之,若金融机构提供的仅仅是供应链贷款服务,而非一揽子综合跨境供应链金融服务,则很难与企业实现真正的深度合作。
二是国内供应链金融横向融合程度与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发展方向未能完全适配,国际市场资源利用不足。当前,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交易是我国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这对促进供应链金融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即通过推动国内供应链金融引入国际市场资源参与国内供应链金融市场交易,能在降低资金成本、分散风险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然而,从实际情况看,国内供应链金融在融入国际市场发展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以供应链金融视角下的国内保理业务为例,根据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数据,2023年,我国商业保理业务量约2.56万亿元。细分看,我国商业保理业务主要由国内保理业务构成,国际保理占比较小,且引入的离岸资金等国际要素较少。此外,国内保理行业与国际金融业的合作程度还有较大拓展空间。根据专委会数据,至2023年末,我国商业保理企业超过5400家,数量众多的商业保理机构主要是与境内金融机构进行合作,较少与国际金融机构或组织展开合作。在业务模式上,也较少引进国际上成熟实践,行业内合作机制和标准化程度还有一定改进空间。
三是分散结构的处理模式较为普遍,供应链金融业务推进存在缺乏整体战略布局和战略思维的情况。供应链金融涉及的产品条线较多,仅融资相关且应用较普遍的产品就包括应收账款类、应付账款类、货押类等。部分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分散在不同的部门或分支机构处理。一家保有较大供应链金融业务规模的金融机构,却无明确的供应链金融牵头部门的情况并非罕见。鉴于供应链金融涉及的场景众多,多个条线或部门各自推动业务的发展无可厚非。值得关注的是,若供应链金融缺乏集团层面的战略安排和推动,可能导致供应链金融偏离正确的方向或缺乏持续发展的动力。
四是供应链金融产品风险事件屡有发生,跨条线、跨专业的风险控制措施还有待加强。近年来,供应链金融风险案例和纠纷案件显著增加,较典型的包括房地产相关的以项目票据为中心的供应链金融业务由于操作风险传导引起信用风险和法律合规风险等案例。这些风险案例的发生,与金融机构忽视系统化的产品风险管理、缺少多条线跨专业的风险控制机制有一定关系。
例如,部分金融机构设计的链金融产品,考虑了传统产品设计的惯例逻辑,但忽视监管逻辑和法律逻辑,导致风险发生。以供应链金融收取管理费、咨询顾问费为例,部分金融机构在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同时,会在金融服务协议中对费用收取进行约定以规避风险。然而在后续监管检查或司法诉讼时,金融机构又无法证明其收取上述费用的合理性,甚至未提供或无法证明其实际有提供费用对应的服务,导致出现法律风险和监管风险。再比如,部分金融机构设计的国际供应链金融产品,有考虑国际贸易融资惯例,却忽视了最新的监管趋势和监管逻辑,未深入调查融资架构的合理性,未谨慎分析业务是否造成资金空转等,导致形成违规风险。
对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建议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4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26.06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6%。另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测算数据,预计到2027年,我国供应链金融科技解决方案市场规模将增长至42万亿元。从这些角度看,供应链金融发展空间广阔,是当之无愧的蓝海市场。金融机构有必要因地制宜,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全面提高自身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市场竞争能力,更好抓住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机遇。
首先,充分认识供应链金融的丰富内涵,基于供应链运行特点和具体场景,在产品中采用先进科技元素,为客户提供供应链金融综合服务方案。一是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数字化产品体系,全面覆盖供应链生产、销售、采购、运输、收付款等环节。二是持续优化产品结构设计,不断改进供应链金融方案,例如对于部分不愿共享授信的核心企业,通过多种模型多渠道对其供应链数据进行交叉验证,客观评估上下游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质押融资等产品需求,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提供多样化的主动授信产品。三是将供应链金融服务嵌入供应链各个环节和流程,为各环节中的企业提供一体化、全流程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比如针对跨国企业相关供应链金融服务需求和安全诉求,改进升级自身跨境银企直连、网银、全球发薪等系统功能,为客户提供基于全球现金管理和跨境结算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协助客户实现多币种的收款、汇兑、归集、下拨、对账,降低其汇率风险,增强客户粘性,实现与客户的深度捆绑。
其次,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和战略实施,开发利用离在岸两种优势、不同资源,推动国内供应链金融国际化发展。一方面,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实际需要,构建并拓宽国际交易合作对手体系,丰富业务模式。例如,根据不同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金融政策,探讨供应链金融资产跨境双向流转模式,主动寻求供应链金融跨境交易的机会,降低供应链企业筹资成本或增加资产拓展和获取新业务的机会,并在这一过程中助力推动金融开放、人民币国际化、普惠金融等国家战略。另一方面,加强与国际供应链金融专业组织的合作,引入国际先进经验和实务做法。以供应链金融视角下的国际保理业务为例,成立于1968年的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actors Chain International,简称FCI),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保理机构网络,其在全球范围内有一套标准的交易系统和交易模式。该机构虽早已在20世纪90年代就进入我国市场,且在我国有超过30家大型银行会员,但仍有大量的金融机构还未加入该组织或借鉴其系统和业务模式。金融机构可以考虑结合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特点,参考FCI这类机构经营模式与合作理念,进一步提高我国供应链金融的标准化程度,扩大我国供应链金融行业横向交流与合作。
再次,从集团整体战略布局角度出发,完善组织结构、系统配置、发展方向的顶层设计。面对供应链金融跨国别、跨区域的运行特点,分支机构仅凭借自身力量无法形成强大的供应链服务能力,无法全面满足客户需求,需要总部通过顶层设计的方式予以多方面的统筹支持。组织结构方面,集约内部资源,明确牵头部门或专门团队对供应链金融领域进行研究分析,整合公司金融和普惠金融、交易银行、金融市场、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科技金融等业务条线的专业力量,吸收和培养熟悉金融、科技、供应链运行、风险管理的人员,形成专业团队负责推动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其中,推动金融市场、科技、结算等专业部门深度参与到供应链产品设计和营销活动中尤为重要。系统配置方面,紧跟金融科技发展趋势,聚焦系统建设的智能化,前移科技研发部门力量,根据不同的场景,搭建高效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和业务处理平台,为业务拓展提供强大的系统和技术保障。发展模式方面,总部主导形成统一的风险偏好和供应链金融发展方向。如若以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为发展侧重点,总部牵头明确核心企业名单,主导设计专门的银企对接系统,助推与核心企业的合作。如若以供应链和产业链生态圈为发展重点,总部需更加注重直接授信模式的制度和系统建设,以更好依据交易记录和交易数据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进行直接金融支持。
最后,依托跨条线、跨部门协同,建立全周期的风险管理机制,以全面风险管理思路,强化供应链金融产品风险管理。在产品设计阶段,充分考虑供应链金融产品可能涉及的法律合规风险、信贷风险、操作风险、监管风险、国别风险、反洗钱涉敏风险等,避免过于倚重惯例逻辑,充分结合法律逻辑、信贷逻辑、监管逻辑,如引入信用保险等其他风险分散措施,提高产品的抗风险能力。在产品投产应用阶段,增强与客户的交流,收集供应链不同环节企业对产品的不同维度评价和反馈,及时升级和丰富系统产品功能,全面满足客户的需求。其中,要尤其重视不断提高客户端日常功能使用的便利性。金融机构端要以供应链数据为基础,实现报表分析功能的自动化,支持实现实时可视化的客户风险动态评估。在风险处置阶段,结合供应链金融相关的不同条线专业意见,依据供应链金融产品特点,对核心企业风险和上下游风险以及融资风险和非融资风险进行必要区分,按照风险管理手册中标准化的风险处理模式,在充分权衡各类因素后高效处置供应链金融相关风险,同时将舆情风险和声誉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
展望未来,供应链金融不再是金融机构提供的孤立的金融服务,而是整个供应链生态体系的重要部分。面对供应链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和问题,金融机构有必要自上而下用多维的视角进行防控和解决,反思自身系统的不足,加大科技投入,推动数字化转型,提高跨地区、跨场景应用的能力,针对不同类型的供应链金融服务需求,开发更加灵活和定制化的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加强风险管理,最终实现供应链金融的真正价值和潜力。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作者系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部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