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实践

预付货款逃汇问题研究

来源: 《中国外汇》2021年第23期 作者:李锦涵 编辑:章蔓菁

自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以来,企业预付货款便利度大幅提高;与此同时,由于缺少第三方验证机制,企业利用预付货款逃汇的风险也不容忽视。本文通过分析预付货款潜在逃汇风险,就如何进一步完善预付货款逃汇检查给出相应建议。

预付货款的现行监管要求

目前涉及企业向境外预付货款的规范性文件主要为2012年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和2020年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针对预付货款,主要有下列监管要求:

一是交易单证审核要求。对于A类企业的预付货款,由办理付汇手续的金融机构审核企业提交的进口合同(协议)或发票等;对于B类企业在可付汇额度(可付汇额度由外汇局根据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企业的业务特点确定)内的预付货款,由办理付汇手续的金融机构审核企业提交的进口合同和发票;对于B类企业超出可付汇额度的预付货款、C类企业单笔金额不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预付货款,由办理登记手续的外汇局审核企业提交的进口合同和发票;对于C类企业单笔金额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预付货款,由办理登记手续的外汇局审核企业提交的进口合同和发票,以及经金融机构核对密押的外方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货款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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