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我为群众办实事”
深圳:先行先试 推动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再上新台阶
来源:
《中国外汇》2021年第23期
作者:
编辑:章蔓菁
作为全国首批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地区,深圳从夯实制度基础、关注真实需求、优化管理流程等方面入手,推动试点高质量起步、高标准运行、高效率运转。
外汇局深圳市分局(下称“深圳市分局”)紧密围绕总局推出的一揽子贸易便利化举措,充分发挥深圳先行示范区的优势,持续夯实制度基础,多措并举促便利,助力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2021年11月20日,深圳辖内共计6家试点银行、45家试点企业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累计办理试点业务约4万笔、金额约350亿美元,其中服务贸易试点业务量位居全国首位。
紧扣市场主体诉求 推动试点迈入“三高”轨道
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下称“试点”)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其赋予审慎合规、信用优良的银行与企业更多自主权,引导市场形成“主体越诚信、手续越便利”“银行越合规、审核越自主”的良性循环。试点政策推出以来,深圳市分局围绕总局工作部署,结合地区实际,紧扣市场主体诉求,从夯实制度基础、关注真实需求、优化管理流程三方面入手,推动试点高质量起步、高标准运行、高效率运转。
一是夯实试点制度基础,推动试点高质量起步。为确保试点工作规范开展,自2019年1月试点实施以来,深圳市分局在总局指导下,在充分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深入了解市场主体政策诉求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了试点指导意见,推动试点政策的落地实施。其后根据总局扩大试点安排以及市场主体反馈,对试点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在2019年1月至2021年10月,先后三次修订试点指导意见,将试点范围由货物贸易扩大至服务贸易,允许非关联企业服务贸易代垫分摊费用在银行办理,将退汇和离岸转手买卖纳入实施优化单证审核的业务范畴;同时,放宽试点集团企业准入门槛,让便利化政策能惠及更多优质合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