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实践

疏通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业务的堵点

来源: 《中国外汇》2020年第15期 作者:黄琴 编辑:吴梦晗

自2016年10月外商投资管理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管理后,外商投资租赁类企业新设项目数量、外资流入及结汇使用规模均呈现阶段型爆发式增长。根据《2019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截至2019年年末,全国融资租赁公司(不含金融租赁公司)12060家,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41510亿元人民币。其中,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11657家,租赁合同余额约20700亿元。在外商投资租赁类企业规模增长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随之暴露,加之银行、企业从业人员经验不足,导致资金流转过程中隐藏着业务风险。

外汇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融资租赁可能成为政府平台变相借入外债的通道。根据现行管理政策,政府平台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适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进行跨境融资;但实践中存在部分地方园区以政府平台为背景,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完成招商引资后,资金再通过平台公司诸如污水管网、厂房或办公房等不动产的售后回租业务,实现资金转移的现象。这种操作方式,既不受企业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委托贷款需在关联企业间进行的约束,又能绕过宏观审慎外债政策对政府平台企业的限制,成为政府平台企业借道借入外债的通道。

统计数据不全导致资金后续流向监管难度增大。一般来说,通过售后回租业务,企业可盘活自身资产,在不改变资产使用现状的情况下获得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企业发展资金。其资金流转包括租赁企业对承租人的一次性融资款支出和承租人对租赁企业的分次租金回流。但目前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仅能对企业资本金支出数据(也即租赁企业对承租人的一次性融资款支出数据)进行统计监测,而缺少对后续分期回流租金收入数据的统计监测,导致难以对融资租赁业务形成完整的闭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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