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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管理

来源: 《中国外汇》2020年第15期 作者:陈镜冰 欧阳翊 编辑:靖立坤
以企业报告数据为抓手,分析企业贸易信贷变动趋势,并以此提升监管与服务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中关于“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的指示精神,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便利市场主体合规办理外汇业务,本文从近年来我国贸易信贷管理的便利化历程出发,梳理了国际上主要国家的贸易信贷管理经验,并结合福建省辖内企业贸易信贷报告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总结了此类业务的监管与服务实践。在此基础上,本文对进一步完善贸易信贷管理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我国贸易信贷管理便利化历程

近年来,随着我国涉外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贸易信贷管理经历了从事前审批、事后监管、网上办理的便利化历程。

事前审批阶段

2008年7月,为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抑制投机资金流出入,外汇局推出对贸易信贷的额度登记管理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90天以上延期收款、90天以上延期付款均纳入外债及债权登记范畴。企业开展上述贸易信贷业务需进行合同登记、提款登记及注销登记操作,外汇局则根据企业的合同登记核定贸易信贷的可收/付额度,企业在额度范围内办理贸易信贷收/付汇,超过额度的,须逐笔报外汇局审批。该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对于加强异常跨境资金流动监管、严格控制短期外债规模,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一时期对贸易信贷的管理在模式上以行政审批为主,监测分析略显不足。

事后监管阶段

2012年8月,随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新制度在全国的推开,贸易信贷管理进入了事后监管时期。这一时期主要实施企业贸易信贷报告制度,企业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报告已发生的贸易信贷信息,外汇局则通过设置相关监测指标在系统中对微观企业主体的贸易信贷行为进行非现场监测,对异常主体实施现场核查。新的管理制度取消了事前审批手续,改为事后监测管理,企业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但对于超过30天未报告的,企业需持相关材料到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

网上办理阶段

2019年10月,外汇局出台了28号文,进一步对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进行了优化,即明确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等业务报告,无论是否超过30天,均可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在网上办理(2020年1月起实施),无需再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贸易主体不一致的特殊业务除外),实现了企业贸易信贷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国际贸易信贷管理经验比较

发达国家的贸易信贷管理

发达国家由于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能通过较为完善的市场体制对经济主体进行管理和调节,因而在金融制度安排上,大都取消了外汇管制,对贸易信贷等商业行为通过市场手段进行调节。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大多数发达国家对贸易信贷并无实质性管理,但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贸易信贷数据采集、统计和监测制度,主要特点如下:

一是建立贸易信贷数据调查机制。货币当局或国家统计部门基于企业对外贸易、金融市场交易等各类信息,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贸易信贷数据来源,选取贸易信贷调查对象,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贸易信贷调查,并定期更新调查对象。

二是将贸易信贷数据纳入债权债务统计。货币当局或国家统计部门负责金融与国际收支数据的收集、统计与发布,建立健全的数据报告系统,并通过月报、季报、年报和季节性调整统计报告等各种方式,发布银行统计、资本市场统计、国际收支统计等数据。其统计的内容涵盖国际收支、国际储备与外汇流动性、外债数据以及汇率等。

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信贷管理

发展中国家由于金融市场发展相对滞后,普遍经历了从外汇管制到逐步放开的贸易信贷管理历程,具体特点如下:一是逐步取消了与贸易信贷期限有关的管制条款,如取消预收预付不得超过装船日180天;二是逐步放开与特定贸易品种有关的贸易信贷管制条款,如取消对特定商品、服务和知识产权进口等的贸易信贷管制。

综上,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对贸易信贷的管理都倾向于取消管制,并通过市场手段进行调节。其中,发达国家大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统计体系,并通过各种方式采集企业的相关贸易信贷数据,用于开展相应的宏观分析。

基于福建省企业的贸易信贷实证分析

为深入了解企业贸易信贷报告情况,本文基于外汇局福建省分局辖内企业近三年的数据,对贸易信贷结构进行分析。

贸易信贷报告总体呈先升后降态势,以延期收付款报告为主。2017—2019年,福建省(不含厦门,下同)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笔数和金额整体呈先升后降态势。其中,2017—2018年,债务类贸易信贷(预收货款和延付货款贸易信贷)笔数及金额均有小幅增长;债权类贸易信贷(预付货款和延收货款贸易信贷)金额逐年递增,但笔数2018年同比下降。贸易信贷总体呈净债权,且呈现上升趋势。从类别看,延期收款和延期付款报告占八成;从期限结构看,近六成报告期限在180天以内;从行业类别看,批发零售和制造业企业报告量合计近半。

贸易信贷现场报告占全部贸易信贷报告约一成,且报告期限更长。鉴于28号文针对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进行了优化,明确企业无需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本文重点针对现场报告的2017—2019年的历史数据进行结构分析。分析结果显示,现场报告占全部贸易信贷报告约一成,且现场报告的贸易信贷期限更长。按90天(含)以下、90—180天(含)、180—360天(含)及360天以上四个区间的分析表明,期限在180天以上的现场报告占比高达57%。现场报告中,延期收/付款业务占比更高,两者合计的笔数、金额分别占全部现场报告笔数、金额的94%和90%。以笔数为度量值,按47类行业大类分析,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两个行业占比最大,占比合计达97%。从现场报告的行业结构看,不同行业期限结构存在显著差异。一是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360天以上的现场报告为主。此类行业涉及工程建设、技术使用等问题,业务周期通常较长。二是信息传输与计算机服务业以180—360天的现场报告为主。由于计算机企业涉及产品研发、软件开发等问题,贸易信贷报告期限通常在一年以内。三是交通运输业、制造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以90—180天的现场报告为主。此类行业涉及面较广,不同企业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但出于资金周转考虑,贸易信贷报告期限多数在180天以内(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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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贸易信贷业务监管与服务实例

案例一:企业长期预付货款不到货

2019年年初,外汇局福建省分局在监测中发现,辖内F公司于2017—2018年间办理多笔大额预付货款,其预付货款报告已到期,但仍未进口到货。经了解,F公司代理厦门H公司向中国香港X公司进口某电子设备,设备生产商为日本企业。经查,F公司除上述大额预付货款之外,之前从未发生过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其财务报表以应收、预收账款为主,无实际业务发生。

厦门H公司解释,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日本生产商担心交付设备会受到美国的压力,故设备进口一再延期。鉴于此案的特殊性,福建省分局一方面将F公司列入B类管理,另一方面要求银行密切跟踪进口业务进展,配合厦门H公司做好后续风险管控。

案例二:便利企业办理贸易信贷报告

S公司,是福建省辖内某新兴行业的优质企业,年均进口额较大,进口商品主要为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由于S公司进口订单较多,付款账期在0—30天、30—90天、90—180天不等,且部分订单在进口到货30天内难以确定是否为90天以上的延期付款。鉴此,S公司不得不频繁到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

对此,福建省分局本着大力支持优质企业发展的理念,主动对接企业需求,解决实际问题,实施了以下解决方案:S公司在发生90天以上延期付款业务时,先将相关信息以电子版形式传至外汇局,外汇局审核无误后在系统中录入延期付款信息;此后,S公司定期将纸质凭证批量送至外汇局。2020年1月,贸易信贷报告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后,外汇局第一时间将此便利化政策告知S公司,进一步降低了S公司往返外汇局的脚底成本,切实服务了实体企业。

优化企业贸易信贷管理

优化货物贸易系统服务功能。一是在货物贸易系统(企业端)增加报告提醒功能。外汇局可通过货物贸易系统(企业端)挂出现行法规中贸易信贷报告的有关规定,告知企业应履行的贸易信贷报告义务及相应的后果,引导企业提高合规经营意识。二是适时优化货物贸易系统(企业端)贸易信贷数据查询功能,方便企业按不同时间段查询贸易信贷明细和汇总数据,为企业提供数据服务。三是适时考虑简化企业贸易信贷报告日期的填报方式。如90天以上的延期收款/付款报告,将系统预计收汇/付汇日期改为按“3—6个月”“6个月—1年”“1—2年”“2年以上”等选项进行勾选;同理,预收/预付也可作类似修改。此方式既可减轻企业负担,也不影响贸易信贷的先行指标作用。

完善企业贸易信贷外汇管理政策。一是将符合条件的贸易信贷纳入债权债务管理。对超长期限(如一年以上)的贸易信贷借鉴资本项目债权债务管理模式,纳入宏观审慎额度管理。二是对不同行业企业的贸易信贷采取差异化管理方式,并针对特殊行业的企业适当考虑增设“特殊贸易信贷标识”,以便于外汇局人员日常监测和管理。

建立银行贸易信贷正向引导机制。一是引导银行在为企业办理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业务时,及时提示企业是否需办理贸易信贷报告,做到预收货款、预付货款报告与国际收支申报的“收付款性质”保持一致,通过国际收支申报数据约束银行行为,进而传递至企业,形成正向引导机制。二是通过自律机制引导银行在为企业办理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业务时,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根据28号文第八条有关“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的便利化措施,合理提示企业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办理;同时,引导银行在经企业授权同意的前提下,为企业查看贸易信贷数据。

探索构建企业贸易信贷数据分析框架。一是结合当前开展数据挖掘应用场景的研究工作,借助SAS等统计分析软件,探索构建贸易信贷大数据分析框架,为形势预判和异常情况监测提供技术支撑。具体做法:运用SAS统计软件,监测企业货物流和资金流数据,以及贸易信贷报告数据发生的频率及其变动趋势;在此基础上,运用聚类分析等大数据方法对企业行为特征进行划分,归为不同类别,并对不同特征类别的企业进行分析,对企业行为进行前瞻性预测,探索前瞻性贸易信贷管理方法。二是结合上述聚类分析的结果,采取不定期抽样调查方式,要求企业直接根据其财务账面数据填报相关的涉外应收/应付货款及涉外预收/预付货款明细,再通过将监测系统数据与企业填报的数据进行比对,发现异常线索;必要时可开展现场核查,以此强化企业的合规意识,提高贸易信贷报告填报的准确性。

作者单位:外汇局福建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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