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

负利率存款作用几何

来源: 《中国外汇》2019年第21期 作者:杨子荣 周伊敏 编辑:孙艳芳
从负利率存款政策的实施效果来看,各经济体的政策目标并未完全实现;与此同时,负利率存款政策带来的银行业经营风险和资产价格泡沫风险却在逐渐显现。

当前的负利率问题并非初次出现,但在全球范围内多个国家同时实行负利率政策,则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尚属首次,故而引起了广泛讨论。2019年,受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贸易摩擦和地缘政治不确定性上升等影响,30多个国家先后实施降息,且不排除负利率政策还会进一步扩散。从负利率存款政策的现有实施效果看,它在稳定汇率、推升通胀和提振经济方面作用有限,且可能增加某些部门和国家的脆弱性,并引发金融风险。

负利率存款的形成逻辑

名义负利率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政策层面,指政策利率为负,如日本央行对商业银行缴存的超额准备金征收负利率,瑞士国家银行将隔夜存款利率设定为负等。第二类是银行层面,指存贷款利率为负,如丹麦日德兰银行推出10年期负利率房贷,部分商业银行对公司存款征收负利率等。第三类是市场层面,指市场利率为负。如货币市场方面,瑞士将3个月瑞郎LIBOR目标利率下限调为负值,债券市场方面,日本、德国等国的长期国债收益率为负。

当前,实行负利率存款的国家/地区主要有六个(见表1)。丹麦最早,从2012年7月就将七天存款利率下调至-0.2%,且只在2014年5—8月出现过短暂的利率转正;欧洲央行从2014年6月开始,下调隔夜存款利率至-0.1%;瑞士从2014年12月开始,将瑞士法郎3月期同业拆借利率下调至-0.06%;日本央行从2016年1月开始,对新增超额准备金利率实行负利率;匈牙利央行从2016年3月开始下调隔夜存款利率至-0.05%。

本文是付费内容,请先 登录数字阅读账户订阅数字杂志
数字杂志阅读
您尚未登陆
登陆 注册
本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