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一汇 | No.47 关键词:未成年人购汇 境外学费购汇

发布:2017-03-20 编辑:2017-03-20 来源: 中国外汇网

1.请问怎么区分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和个人外汇结算账户?个人外汇账户只能用于储蓄存款的是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可以汇出汇入的 算账户么?

答:个人外汇结算账户专指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开立的用以办理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的账户,其开立、使用和关闭按机构账户进行管理。除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和个人资本项目账户以外以个人名义开立的普通外汇账户均为个人外汇储蓄账户。

 

2.请问拥有境内外电影拍摄资质的公司需要汇电影投资款到境外合作方,银行是否应按照直接投资为其办理境外投资登记?需凭哪些资料登记?

答:根据问题所述,此类问题可以看作是境内主体参与投资境外的项目,可参照境外投资的相关规定办理,同时应遵循2016年12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就当前对外投资形势下加强对外投资监管答记者问的管理思路审核该项目,并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中第八条的要求完善境外投资相关手续。建议经办银行商请当地外汇局办理。

 

3.父母(居民)借给子女(非居民)资金用于子女(非居民)在境外购房,应该如何办理手续?

答:问题描述可能涉及的资金转出方式有以下三种:

(一)父母在境内将人民币划转给子女,子女购汇汇出。本质为境外个人购汇汇出,首先购汇资金来源应为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然后凭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问题描述不符合,无法办理。

(二)父母在境内购汇,将外汇划转给子女,子女汇出。本质为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境外个人对外付汇。第一步按照跨境交易进行管理,基于境外购房这一资金用途,不合规。

(三)父母购汇汇出,境外主体收汇,借给子女购房。本质为境内个人境外购房,不合规。

综上,按照问题描述,该业务无法办理。

     

4.已经移民多年,现在身份是非居民,如何把之前的社保汇往境外?需要什么材料和如何办理手续?

答:根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年第16号)、《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5版)》等有关规定,移民可以将境内合法财产转移至境外。

问题中提到的社保是否属于合法财产应由经办外汇局了解具体情况后确定(合法财产的种类详见下文审批所需材料中第3部分)。

移民申请转移境内财产应由原户籍所在地外汇局负责审批,审批所需材料如下:

  1. 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的《个人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1)申请人为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籍公民的,应提供: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居住国颁发的外侨证等有效身份证明。②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或认证)的申请人在国外定居证明。(2)申请人为取得外国公民身份的,应提供:①申请人居住国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护照)。②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申请人在国外定居证明。(3)申请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应提供:①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②回乡证或者特区护照。(4)申请人为台湾地区居民的应提供:①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其他出入境证件。
  3. 申请人收入来源证明以及财产权利证明文件。申请人拟移民财产转移在等值50万美元以下的,无需提交以下收入来源证明以及财产权利证明文件,只需声明来源。(1)对个人薪酬所得(包括工资和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等)应提交有关收入来源证明。(2)对经营收入(包括私营业主、企业个人股东、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经营所得)提交个体户经营收入申报表、股权证明或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以及能证明收入来源的材料,如企业财务报表、企业董事会分配决议等。(3)对资本所得及变现:①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提交存款证明,股票、债券开户及交易记录。②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特许权使用等应提供:a、财产租赁、转让、特许权使用的合同或协议,b、房屋产权证,c、房地产买卖契约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4)偶然所得(包括合法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等)及其他财产或收入需提交真实交易记录证明。
  4. 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证明原件(按规定无需提交的除外)。
  5.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6. 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境外个人结汇用于境内购房需要什么证明资料?

答:境外个人汇入外汇资金结汇购买境内商品房应遵需实需自用原则,根据《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5版)》6.24的有关规定,需向当地银行提交以下材料:

  1. 境外机构设立的境内分支、代表机构提供有效注册登记证明;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华侨提供侨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其他境外个人提供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
  2. 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
  3. 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非居民在所在城市购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证明(购买现房及二手房的,应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产权登记证明文件)。
  4. 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6.境内外商投资企业A向另一外商投资企业B出售涉及某类产品的资产,包括涉及的专有技术、存货、订单、客户清单等,并已由包括A、B公司及双方的境外母公司在內的相关方签订了资产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相关款项均通过境外母公司结算,即购买方B付给B的母公司再付给出售方A的母公司,而A将从其境外母公司收到款项。请问此类跨境收付能否办理?

答:此类资产转让在境内A公司及B公司之间发生,转让对价支付只能发生在境内这两家公司之间,不得通过境外的两个母公司代收或代付,银行不能办理此类目的的跨境收支。

 

7.目前金融机构为境内机构(公司,机构等)开立经常项目一般外汇账户,审核的依据是什么?是否仍然按照《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分十四类审核,所不属于此十四类的应如何审核?此其一;对于企业的零星收付是否必须开立外汇账户办理,若无需如何定义零星的频率,此其二。

答:《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虽未废止,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相关内容已发生较大变化,目前并不是14类,且从未出现无法分到经常项目账户类型的情况。问题一请提问者明确遇到何种账户开立申请。零星收付目前无明确界定,原则上,对于日常生产经营不涉及外汇收支的境内机构偶然发生的收付汇,才可定义为零星收付。

 

8.非居民境内薪金所得购汇时,资金属性应如何选择呢?按照06年的《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来看,这种情况属于经常项下,应选择职工报酬和赡家款;若是根据14年《外管局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相关指标的通知》来看,申报交易编码应为822030对应的资金属性应为其他投资,属于资本项下。这种情况应如何选择呢?

答:按照《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汇发【2006】42号)的统计基本原则:“非居民个人办理售汇按人民币资金来源确定统计项目的具体归属。”非居民个人提供跨境劳务,在境内获得的人民币薪金购汇应计入“331职工报酬和赡家款”对应“06非居民个人”项下。《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相关指标的通知》(汇综发【2014】65号)中“结售汇统计项目与新版国际收支交易分类对应参照表”仅作为结售汇统计项目归属的参考,而非统计原则和统计依据。类似地,非居民个人和机构结汇或购汇要分别按照其人民币资金用途或来源来确定银行结售汇统计项目的具体归属,而不能完全参照“结售汇统计项目与新版国际收支交易分类对应参照表”,将其统计在“240/440其他投资”项下。

 

9.学生入学美国学校学费十生活费等超过5万美元,凭相关证明资料可以在商业银行一次性购足外汇并汇出吗?

 答:可以。其提供境外学费的有效证明等材料,可以一次性购汇汇出学费,与5万美元的年度额度无关。

 

10.成员企业是否可将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的资金下划至池内其资本项目(含资本金、变现账户、外债专户)后进行结汇?该资金是否也可以划入他行同名账户进行结汇?

答:国内主账户中的资金按照原路返还的原则下划到池内其它资本项目账户,按照规定办理结汇。

如果不是原路返还的资金,只能划到成员公司开立的委托贷款子账户。

在资金汇划有效监控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名的国内主账户中的资金可以相互划转,并按规定办理结汇。

 

11、关于未成年人购汇,能详细说明下相关规定吗?父母可直接为其代办吗?未成年人境内汇外汇给直系亲属有什么相关规定?

答:政策上并无单独的未成年人购汇和付汇的特殊规定,与办理一般购付汇业务相同。但未成年人作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付汇业务可由其监护人直接代为办理。

 

12、从合同条款中如何判定企业付汇为货到还是预付?

答:企业在签订商品销售合同时,一般在合同中规定具体的付款条款,如月结XX天、XX天信用证等,从中可以判定企业的付汇为货到还是预付。当合同未具体规定付款条款时,银行可按“展业三原则”,要求企业补充提供结算条款。

 

13.单笔购汇限额一万美元以下吗?谢谢

答:无单笔购汇限额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