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释疑】货贸外汇收支非现场监测

发布:2017-03-08 11:55 来源: 中国外汇

问题一:外汇局如何开展非现场监测?

答:外汇局利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监测:监测系统)分别从海关和银行采集企业的报关和收支数据,即货物流和资金流数据。结合企业的贸易信贷等报告信息,对企业最近12个月的进出口和贸易收支进行时间差或金额差等调整后,计算出企业的总量核查指标。外汇局通过总量差额指标,衡量一定时间内企业的资金流与货物流的偏离程度和贸易信贷余额变化等情况,将总量核查指标超过一定范围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测。

同时,外汇局对企业的贸易信贷、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来料加工、离岸转手买卖、境外承包工程、进出口退汇等业务,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辅导期企业等特殊标识类企业实施专项监测,将资金流和货物流的规模、结构等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测范围。

外汇局对于列入重点监测范围的企业,持续动态跟踪分析企业的资金流和货物流,形成明确的监测结论,分别采取纳入现场核查、继续监测或解除重点监测等操作。

问题二:贸易收支总量核查指标主要有哪些?

答:总量核查指标主要包括总量差额、总量差额率、资金货物比、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等,以及资金货物规模和贸易信贷报告余额。

问题三:总量差额和总量差额率如何计算?

答:总量差额是指企业最近12个月内纳入核查的贸易收支累计差额与货物进出口累计差额之间的偏差,计算公式为:

总量差额=(∑调整后进口额+∑调整后收入额)-(∑调整后出口额+∑调整后支出额)

其中:“∑”的计算范围是核查月倒推12个月。

总量差额率是指总量差额与该企业同期纳入核查的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累计规模之间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总量差额率=总量差额/(∑调整后进口额+∑调整后收入额+∑调整后出口额+∑调整后支出额)

其中:“∑”的计算范围是核查月倒推12个月。

问题四:资金货物比和资金货物规模如何计算?

答:资金货物比是指企业最近12个月内纳入核查的贸易外汇收支累计规模与同期进出口累计规模之间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资金货物比=(∑调整后支出额+∑调整后收入额)/(∑调整后出口额+∑调整后进口额)

其中:“∑”的计算范围是核查月倒推12个月。

资金货物规模是指企业最近12个月内纳入核查的贸易外汇收支累计规模和同期进出口累计规模的总和,计算公式为:

资金货物规模=(∑调整后支出额+∑调整后收入额)+(∑调整后出口额+∑调整后进口额)

其中:“∑”的计算范围是核查月倒推12个月。

问题五:贸易信贷报告余额和贸易信贷余额比如何计算?

答: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是指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的月末余额合计与企业最近12个月内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累计规模之间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预付货款余额+预收货款余额+延期收款余额+延期付款余额)/(∑调整前的出口额+∑调整前的进口额+∑调整前的收入额+∑调整前的支出额)

其中:“∑”的计算范围是核查月倒推12个月。

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是指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的月末余额之和,计算公式为:

贸易信贷报告余额=预付货款余额+预收货款余额+延期收款余额+延期付款余额。

问题六:企业如何查询总量核查指标是否正常?

答:企业可自行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企业端(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查询自身总量核查的数据和状态。监测系统根据企业总量核查的状态显示不同颜色,黑色为正常状态,绿色为低于下限,红色为超过上限。

问题七:企业总量核查指标超标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从目前的情况看,企业总量核查指标超标主要有以下原因:

(1)货物进出口与对应资金实际收支的时间跨度较大;

(2)进出口报关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不一致,企业按实际成交价格收支;

(3)发生贸易信贷或贸易融资但未按规定进行报告;

(4)进料加工“以收抵支”企业,进口料件不付汇或少付汇,但出口仍按报关金额全额收汇;

(5)离岸转手买卖收支时间差超过90天,但未按规定进行报告;

(6)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出口或进口报关数据缺失;

(7)数据质量原因,如国际收支申报错误、进出口报关数据未及时入库;

(8)保税仓库企业同一批货物重复申报两次;

(9)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货物进出口主体和资金收支主体不一致。

问题八:外汇局会存在哪些情况的企业开展现场核查?

答:当企业存在以下一种情况时,外汇局将对其实施现场核查:

(1)任一总量核查指标与本地区指标阈值偏离程度50%以上;

(2)任一总量核查指标连续四个核查期超过本地区指标阈值;

(3)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各项贸易信贷余额比率大于25%;

(4)一年期以上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各项贸易信贷发生额比率大于10%;

(5)来料加工工缴费率大于30%;

(6)离岸转手买卖收支差额占支出比率大于20%;

(7)单笔退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且退汇笔数大于12次;

(8)外汇局认定的需要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