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汇一汇 | No.13 关键词:汇出境外投资款 非居民购汇 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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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居民购汇5万美元,并将购汇的美元存入定期或者活期外汇账户,银行在录入个人外汇业务系统时,对购汇资金属性如何选择?银行结售汇统计数据应如何统计?如果该客户的外汇定期账户到期,并办理结汇,资金属性如何选择?
答:存入账户仅是供汇方式的反映,最终境内个人购汇的资金属性由个人根据其购汇的外汇资金用途真实填报。境内个人结汇的资金属性根据其结汇的外汇资金来源填报,如为原购汇资金定期存款后到期结汇,结汇资金属性填报为270其他。
问:对于客户已至外管取得核准件的业务,如移民性质的资产转移,银行还需要审核相关资料吗?(例如,客户代办购汇的委托书,资金来源等材料)
答: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问: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再投资设立企业是算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
答: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再投资设立的企业属于外资企业,与之相对的一般性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再投资设立的企业不属于外资企业。
问:境内居民收到从香港汇丰银行汇入的遗产继承收入50万美元,提供家庭信托遗产分配文件,银行是否可以入账?是否需要报当地外管备案审批?
答:遗产继承收入结汇应审核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由银行直接办理,无需报外汇局备案审核。
问:外国人售房经公证由境内居民全权代理,所有合同,发票均为境内居民签署,最终房款可否由非居民一次性汇出?
答:可以由非居民本人申请汇出相关资金。
问:向新设立的境外直接投资子公司汇出人民币资本金,需要开立专户么?汇出美元资本金呢?有法规出处吗?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的通知》(汇发[2009]30号)等相关规定,汇出境外投资款不需要在境内开立专户。
问:保税区视同境外,那么从保税区收到的外汇应申报成境内还是境外呢?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答:保税区为我国境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区外企业从保税区内注册的机构收到的外汇无须办理国际收支申报,但要办理境内外汇划转申报。
问:汇发[2016]7号之后 贸易付汇的退汇收入是否还要进待核查户?
答:贸易项下退汇收入仍要进入待核查账户。
问:外商投资企业母公司派到境内职员回国后,母公司将境内子公司代垫的个人所得税汇来,代垫期限超12个月,子公司能收汇吗?我行要退汇,客户死活不肯,这是否违反服务贸易操作规程关于代垫款的规定?
答:根据《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的规定,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代垫或分摊的服务贸易费用代垫或分摊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问:境外个人在境内开立的外汇储蓄账户中的境外汇入外汇能否转账给一个NRA公司的NRA外汇账户?
答:可以。
问:个人购汇汇出境外是不是都可以先存入个人外汇账户,再汇出境外?有没有不能存入个人外汇账户而要直接汇出境外的情况?
答: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问:如果户口不在一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都有那些?
答: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指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基层组织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
问:非居民购汇时有哪些注意要点?
答:境外个人购汇审核人民币来源。
其中经常项目项下购汇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办理,即“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二)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资本项目项下主要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章以及资本项目的其他规定办理。主要包括:
第十六条 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境内个人可以使用外汇或人民币,并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
第十八条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所涉外汇业务,应通过所属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统一向外汇局申请获准后办理。境内个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项下股票以及分红所得外汇收入,汇回所属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后,可以结汇,也可以划入员工个人的外汇储蓄账户。
第十九条 境内个人向境内经批准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保费,应持保险合同、保险经营机构付款通知书办理购付汇手续。境内个人作为保险受益人所获外汇保险项下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也可以结汇。
第二十条 移居境外的境内个人将其取得合法移民身份前境内财产对外转移以及外国公民依法继承境内遗产的对外转移,按《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买卖商品房及通过股权转让等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所涉外汇管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 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境外个人可按相关规定投资境内B股;投资其他境内发行和流通的各类金融产品,应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
第二十三条 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逐步放开对境内个人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以及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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