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一汇 | 收下!别客气!

发布:2016-07-01 10:58 来源: 中国外汇网
今天小编将“汇一汇”上线以来的所有问答(共12期)集成一期,送给你们!

5月1日小编发过一期问答合集,一转眼又过了两个月,筒子们学习的热情,小编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

 

所以,今天小编将“汇一汇”上线以来的所有问答(共12期)集成一期,送给你们!

 

1.个人想买香港的健康险、重疾险,但并非出于出国商务、留学和旅游的需求,可以买吗?

答:境内个人因到境外旅行、留学和商务活动等购买的个人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属于服务贸易类的交易,在外汇管理的政策框架下是允许和支持的。但境内个人到境外购买的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均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

2.境内个人购买境外寿险,该寿险保单下包含一部分健康险险种,该个人因病住院医疗得到该健康险索赔,可否从境外接收该笔索赔款项汇人?

答:境内个人到境外购买的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均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因此,也不得将赔款汇入。

3.“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支持服务贸易项下的保险类产品”,服务贸易项下的保险产品具体指什么?

答:根据《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四条规定“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不得以虚构交易骗取资金收付,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外汇监管。”。境内居民个人到境外旅行、商务活动,还有留学等,要购买个人的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属于正常服务贸易类交易,境内居民个人可以购买境外上述保险服务。

4.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支持服务贸易项下的保险类产品,但尚未对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开放。如何区分“服务贸易项下的保险类产品”和“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可以举例说明吗?

答:境内居民个人到境外去买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和法规,对这种保险类产品法规上未明确允许,或者说是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除上述两种以外非投资性的保险产品均属服务贸易项下保险产品。

5.重大疾病保险属于服务贸易项下的类型吗?

答:境内个人因到境外旅行、留学和商务活动等购买的疾病保险属于服务贸易类的交易,但境内个人到境外购买的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均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

6.境内个人可不可以到境外购买保险(包括寿险和财险)?

答:境内个人因到境外旅行、留学和商务活动等购买的个人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属于服务贸易类的交易,在外汇管理的政策框架下是允许和支持的。但境内个人到境外购买的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均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

7.个人超过5万美金兑换人民币应如何兑换?一年内有无限额?

答:不占用额度的结汇(即额度外的结汇),需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凭真实合法的证明材料办理,无限额限制。

8.个人账户接受从境外汇入款,5万美元以上是否需要客户提供真实交易背景的资料后方可解付?

答:个人外汇管理政策未对境外汇入款解付金额进行限定,银行应按照“展业三原则”的要求办理相关业务。

9.个人服务贸易项下的跨境收汇,单笔超过等值5万美元,是否需要提供有交易额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国际收支申报及入账?

答:个人服务贸易项下的跨境收汇,按照个人外汇管理政策的相关规定办理,在符合入账账户收支范围的前提下可直接入账。

10.存入现钞超过5000美元,要求提供原银行取款单据,是要求提供原件吗?原银行为客户补制的取款单据可以吗?客户原银行取款单据丢失,怎么办?

答:银行取款单据原则上应为原件。对原件丢失补制的取款单据,建议要求客户在取款单据上进行原件已丢失且未用于存款交易的真实性说明。

11.个人手持外币现钞超5000美元(不超10000美元)汇出,可先入客户现钞帐户再现钞户汇出吗?现钞户存入超5000元如何备注?

答:可以,按照存入外币现钞以及账户汇出两笔业务分别办理。

12.客户购汇是为购买银行的外汇理财产品,那录入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时业务类型与资金属性应该怎么填?

答:境内个人购买外汇理财产品的购汇一般填报在431对境外证券投资项下,业务类型为占用额度的购汇。

13.请问境外个人出售车位所得是否可以购汇汇出?是否统计在资本项下?

答:在购买时符合“实需自用”原则的前提下,出售时可参照境外个人出售房产的相关规定办理。

14.境内个人能接收境外alipay 汇入的款项吗?

答:与其他汇入汇款一致,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办理。

15.开立外币携带证需要客户提供有效签注,有些国家凭电子工作证或居住证即可出入境,无需签证。该情况可否以工作证或居住证代替有效签注,为客户开立携带证?

答:无需签证的国家可直接凭护照和其他材料办理。

16.非居民境内售房收入购汇,该笔收入现在可以分几次购汇后汇出吗?还是强制要求只能一次性全额购汇汇出?

答:对于分次或一次性汇出无强制规定,但汇出金额不得超出商品房转让金额扣减本次转让所包括的税费后的余额。

17.现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有无特别规定,是否需要外汇局批准?其境外外汇账户的收支范围有无限制?

答:应根据实需原则在境外开户。目前,外汇局不对该类账户进行审批。

18.外商投资企业境外向其境外股东(既非子母公司又非联属企业)借入外债,应申报在哪个交易编码项下?

答:申报编码为“822020”。

19.居民将境外存款调回,应该申报什么编码?

答:申报编码为“821030”

20.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1500万美元,外商出资900万美元(境外汇入),境内公司以人民币方式出资600万美元,已开立美元资本金账户,请问以人民币出资的部分应该开立人民币资本金账户吗?

答:境内中方股东出资的人民币应该开立相应的人民币账户收取境内中方股东出资的人民币。

21.外商投资性公司资本金结汇用于境内再投资,法规允许结汇资金直接划入被投资企业账户,如果是结汇自己用于支付收购股份对价的,是否能直接划入出让方账户呢?

答:可以。

22.中长期外债可用于收购境外企业吗?

答:申请主体收购境外企业属于境外投资,如果申请主体的经营范围含“投资”,其借用的中长期外债可用于境外投资。

23.境内对公可以汇给境外个人账户吗?

答:需要区分具体业务进行判定。

24.国际收支申报允许代办吗?

答: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规定,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居民发生的收入和支付款项,由境内居民分别按照境外居民的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性质进行申报。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包括居民与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境内银行应在基础信息中的“对方付款人/收款人名称”前添加“(JW)”(半角大写英文字符)字样,并代境内非居民进行申报。

25.境内居民企业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收付人民币是否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申报?按2016年版操作指引要求是否外籍个人在境内居住多长时间都算作非居民?如果是这样的话境内企业发外籍员工工资的业务量非常大是否有批量付款申报的途径?

答:境内居民企业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收付人民币需要申报。个人居民身份在实践中按照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中的国籍来认定。即,持有外国护照等有效证件的个人,认定为非中国居民,持有中国居民身份证或其他中国有效证件的个人,认定为中国居民。实践中,无批量申报途径。

26.境内居民境外个人投资外汇登记表如何办理注销?

答:境内居民个人按规定办理的个人境外投资特殊目的公司如果注销或该境内个人不再是其股东,办理相应的登记业务后,个人境外投资登记表将被收回。

27.债务人名称变更了,但境内企业在银行办理偿还外债前,必须先到外汇局做外债签约登记信息的变更吗?按照外债管理办法,只要求外债合同内的金额、期限及债权人等有变动时才需办理变更手续。

答:办理偿还外债前,如果债务人名称变更了,应该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名称变更的登记手续。如果债务人是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则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变更的要求办理即可。

28.外商投资企业在2014年外方股东撤资已转内资,现在想到银行办外汇登记变更和后续撤资资金汇出,但外方股东(印尼的公司)已经工商注销(其境外的对公账户也已销户),银行后续资金汇出应该汇至哪里?能汇至原外方股东的个人股东的私人账户吗?印尼的工商注销应怎么核实?

答:印尼公司在注销时如果还是境内公司的股东,其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该对这一资产情况进行后续安排。银行在办理境内业务时应对以上情况加以了解。

29.境外汇款与外币存取款业务可以代办吗?如果可以,代办人必须是直系亲属吗?

答:可以代办,代办人不限定为直系亲属。

30.个人通过境外拍卖公司拍卖个人所有的藏品,是否需要通过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办理?

答:如果涉及个人投资项下的业务不能通过结算账户办理。

31.非居民房产购汇业务可以咨询吗?

答:可以咨询。

32.个人往境外划转同名资金,交易用途是旅游,可以汇吗?

答:经常项下单日累计等值五万美元以下的,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办理。银行应根据“展业三原则”的要求,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个人办理汇款业务。

33.对外支付知识产权费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供银行审批?

答:凭合同(协议)和发票(支付通知)办理。若涉及限制类技术进出口的,还应提供商务部门颁发的《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34.境外证券公司汇入的款项是否可以入账?如何申报?

答:该类业务需了解具体情况后才可以判定是否可以入账及如何申报。

35.境外非居民可以向境内直系亲属转外汇吗?

答:个人储蓄账户的资金划转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双方均为境外个人,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若涉及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办理。

36.境外个人不占用额度购汇可否代办?

答:可以。

37.个人系统中“470经批准的资本其他”,可以按照结售汇统计定义的相关业务进行录入。由于之前系统上线后,录入时都按系统中的文字描述来理解录入了“44a 其他投资”,现在是否需要将上线后至今的所有此类业务录入做修改?大量修改会否影响当地外管对银行的考评?

答:对大批量修改数据建议谨慎处理,个人结售汇数据修改纳入银行考评。

38.出口收汇可以直接入结算账户,不用先入出口待核查账户吗?

答:按照汇发〔2016〕7号文的规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贸易外汇收入(不含退汇业务及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暂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

39.外国投资者A向境内机构B转让外资企业T股权,A和B约定股权转让款一部分由B向A在境内的关联方C以人民币支付。请问这一付款安排是否违反外汇法规?如是,具体哪些法规条文?

答:该类业务需要了解B以人民币形式向A 在境内的关联方C支付的原因后才能判定。

40.资本金备用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是否可以支付等值人民币5万含以下的货款?备用金未用完可以再申请结汇?是否需提供上次结汇材料给银行?

答:备用金一般是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的款项。如果资本金结汇后的资金用于支付货款,而货款是有真实合规交易背景的明确支出,应结汇后直接申请支付。单个企业备用金每月可以结汇等值10万美元,没有必须用完才能申请结汇的限制,备用金结汇也无需提交资金使用的真实性证明材料。

41.外债合同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必须保持一致如何理解?签约币种是日元,提款和还款可以是美元或其他外币吗?

答:如果签约币种是日元,提款和还款币种也必须是日元。

42.香港居民李小姐将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转让给境内居民王先生,王先生在境外融资后再做返程投资,王先生拥有的这境外公司能做新设特殊目的公司登记吗?

答:需要了解李小姐和王先生之间交易的详情才能判定王先生是否符合设立特殊目的公司的条件、是否可以办理新设特殊目的公司登记。

43.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内设有企业,欲投资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使用其个人账户人民币资金购汇汇出境外,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填写境外投资企业新设登记时,是勾选境内资产权益出资还是货币出资?

答:问题中如果境内居民个人拥有境内企业,欲凭此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并符合登记条件,在填写《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中境外投资企业新设登记项目时,应勾选境内资产/权益出资。

44.可否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办理资本金结汇?

答:一般情况下,有进出口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其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有可能作为资金使用的真实性证明材料用于申请办理资本金结汇。

45.一对夫妻(丈夫外国人,妻子中国人)出售房产后得到人民币750万,欲购汇汇出,有什么规定及限制?

答:如果是非居民个人(如丈夫)合法拥有的境内房产出售后资金所得,可按照《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5)版》中6.26条的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汇出业务。

46.代办外币一万美元以下取现和转账需要委托授权书吗?

答: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代办外币一万美元以下取现和转账需要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和授权书。

47.根据2007年1号文规定,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个人额度内结购汇只能委托直系亲属办理,而额度外则可委托包括直系亲属在内的其他人办理?

答:是的。

48.代理个人结售汇情况下,委托人的授权书需要经过公证吗?

答:不需要。

49.外债提前购汇,不急着还贷,到期再汇出境外可以吗?

答:不可以。

50.代理个人外汇取款无论金额都要提供双证吗?

答: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代办取现需要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和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51.代理个人外汇存款有什么规定吗?

答: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代办存款需要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和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52.收付汇及国际收支申报可以代办么?代办有什么规定呢?

答:(1)关于可不可以代理收付汇的问题,对私,各银行收付汇要求并不统一,大部分银行是不允许代理的,但结售汇是可以直系亲属代理的;对公方面,参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汇发2012年38号)第十四条规定,货物贸易可以代理,但要确保“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具体要求为:“代理进口、出口业务应当由代理方付汇、收汇。代理进口业务项下,委托方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代理方,也可由代理方购汇。代理出口业务项下,代理方收汇后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委托方,也可结汇将人民币划转给委托方。”

(2)关于可不可以代办国际收支申报这一问题,国际收支间接申报目前没有代报一说,因为间接申报指的就是申报主体通过银行来做国际收支申报。目前有以下几种方式:对公项下涉外收入,企业可以选择网上申报;对公项下对外付汇和对私项下收付款目前没有代报的相关要求和规定;《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境内非居民项下(含对公对私)涉外收付款是可以由银行代报,且无需填写涉外收付纸质凭证。

53.外商投资企业在办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时需要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吗?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06]19号),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无须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但企业通过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需在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后到外汇管理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54.个人贸易涉及结售汇应该注意哪些制度要点?

答:个人贸易结售汇主要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以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以及近期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宣布废止失效14件和修改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6]13号)的相关规定办理。

55.A类企业的出口收汇还可以进去待核查账户吗?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货物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号),A类企业出口收汇暂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

56.境内居民收到汇款人为Paypal,inc的款项,经查该汇款人为境外第三方支付机构,境内居民款项性质有货款,服务收入等,但对于境内银行来说,申报时无法准确反映付款人信息,对此类款有何管理规定,可否入账?国际收支如何申报?

答: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的相关规定为境内个人办理外汇收入入账。对收到境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款项与收到其他汇款人的款项一样,按照个人涉外外汇收入申报的相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

57.2015年度结售汇系统数据录入有误现如何处理?

答:跨年度的结售汇数据录入错误,原则上不应在系统中直接修改,如遇特殊情况,应报备当地外汇局,不得擅自处理。

58.个人股权转让(中转外),转让方收汇时间超出股权转让协议规定期限是否能给予入账?

答:一般情况下,银行应按照《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5版)》6.11的要求办理入账。

59.个人对外外汇贸易定义是什么?

答: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的相关规定,个人对外贸易是指个人以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或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并发生相应外汇收支的行为。

60.境内非居民购买理财需提供其在境内的收入证明吗?

答:境外个人购汇审核人民币来源而不是外汇用途,因此如涉及以人民币购买外汇,需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第十三条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的相关规定办理。

61.个人境外汇款给慈善机构捐款,需要给银行提供手续吗?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63号)的规定,境内慈善机构接受境外个人的捐赠汇款,需要在银行开立捐赠外汇账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捐赠协议等。

62.个人收到境外汇入外汇最高限额是多少?

答:个人收到境外汇入外汇无限额规定,由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区分外汇收入性质按不同的规定办理。

63.对于个人分拆结售汇有一条规定: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请问这个连续多日具体如何计算?

答:只要是通过多人次、多频次规避限额管理的个人结售汇行为都是个人分拆结售汇,因此,对连续多日并无固定定义。

64.境内公司可否支付在境外工作外籍员工工资?(外籍员工从未入境),如果可以付工资需要什么资料?

答:一般情况下,境内公司的经营活动应在境内开展,如雇佣外籍员工在境外工作,一般应通过在境外成立公司或代表处的方式进行。

65.夫妻均为外籍人士,共持一套房产,在离婚之后进行卖房购汇时,该如何办理?购汇金额比例是按照法院判决为准,还是以出资比例为准?是否需要两人同时来银行办理?住建委网签一般只能签约一人,另一人该如何处理?

答:卖房所得金额每个人得到所少以法院判决为准。两人分别提交材料申请资金汇出。涉及网签等手续应按房地产转让相关规定办理。

66.返程投资直接投资登记,企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该类企业(下称申请人)应区分新设、并购或变更等不同情况分别按照《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5版)》中6.2、6.3及6.4相关规定提供材料。如果属于返程投资,申请人应如实披露其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的情况,该境内居民应合规办理了相关境外投资基本信息登记或变更登记业务。银行在为申请人办理境内直接投资登记时,应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将其标识为“返程投资”。

67.下放FDI入账登记之后,还需验资吗?

答: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货币出资办理入账登记之后,外汇管理对该外商投资企业是否验资无强制要求。

68.资本金结汇待支付账户需要向人行备案吗?

答:需要。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结汇待支付账户需向外汇局的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开销户和收支余信息。结汇待支付账户作为人民币性质的账户,还应当遵守人民银行的人民币账户管理规定,由开户银行向人民银行报送相关信息。

69.大使馆办公费收汇申报号?

答:按现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规则进行申报。

70.企业可以向工作在境外的中国员工发放人民币工资吗?

答:企业可以根据内部工资管理规定向其派驻境外的员工选择发放工资币种,包括按一定比例发放人民币工资和外币工资。

71.境外个人在境内可以购汇吗?

答:境外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合法收入,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和完税证明在境内银行办理购付汇。

72.个人客户生意资金跨境怎么处理好?

答:根据个人外汇管理政策的相关规定,个人可按规定开立个人结算账户,通过结算账户收付经营性资金。

73境内居民个人将其拥有的境内公司股权转让给境外非居民,所得股权出让收入款应如何申报?

答:境内居民个人应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相关规定进行涉外收入申报,同时应根据资本项目业务的相关要求在申报时填写16开头的业务编号。

74.居民把存放在香港银行的存款汇回内地银行同名账户,是申报在“其他投资--资产—收回或调回存放境外存款本金”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821030”吗?

答:居民若把原先从境内调出存放境外的存款调回境内,申报在821030项下,其他情况应根据该笔存款的原始来源申报在相应的交易编码项下。

75.居民个人办理转让境内企业股权收入结汇,在个人外汇监测系统中,结汇资金属性应该如何确定?

答:填报在“222直接投资撤资”项下。

76.境内非居民的外汇可以购买理财产品吗?

答:可以,按个人外汇理财的相关规定办理。

77.隔天对个人结汇业务相关信息进行修改操作,是否需向外汇局报送冲正备案表?

答:个人结售汇业务信息信息有误,根据错误数据项分别使用修改或撤销操作,不能使用冲正操作。

78.什么情况下应该申报为121030,答疑是的解释如下图。但实际操作中资金都是付到境外,客户都写一般贸易。按规定应该申报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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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21030申报交易编码定义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指从境外直接存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和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运往境外的仓储、分拨、配送、转口贸易。在海关统计中,监管方式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如果货物从区外运往区内,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或进料加工贸易的不属于此类。

79.请详细解释下什么情况的贸易归到121030?此类型贸易方式,银行应向客户征提哪些材料?

答:121030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指从境外直接存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和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物流场所运往境外的仓储、分拨、配送、转口贸易。银行为企业办理121030项下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二章的规定审核相应凭证和商业单据。

80.转口贸易价差项下的结售汇,统计在什么项下?

答:统计到货物贸易项下。

8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2013年第40号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无需办理和提交《备案表》。请问现在对外支付佣金是什么政策?

答:对外支付佣金应按照《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办理,单笔5万美元以上提交合同(协议)或发票(支付通知)或相关其它交易单证。

82.购汇资金属性“470经批准的资本其他”如何理解和填报?

答:购汇资金属性中的“470”与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中的项目“470”存在对应关系,因此,凡在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中归类为“470”的购汇业务均可在个人系统中将购汇资金属性选择为“470”。

83.企业客户结算户结息0.08美元,将此笔金额结汇时是否需要做结售汇申报?

答:按照《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与银行业务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的要求,接口数据所有金额都只保留到个位,小数部分四舍五入。外汇账户内结售汇不足0.5美元,银行无需报送基础信息和管理信息。

84.2016版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第一点第三小点,收入款金额为实际从境外收到的金额,而非扣除银行费用后的金额。但实操中都是扣除银行费用后的金额。这种情况应怎么处理?

答:对以上情况进行涉外收入申报时,收入款金额应申报为从境外收到全部金额,即包含了境内银行的扣费,而不是扣费后实际入账的金额。

85.境外资金进入境内企业有何规定?怎样办理手续?

答:境外资金进入境内企业必须具有真实合规的交易背景。如果是经常项目的交易,可按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相关规定办理资金解付手续;如果是资本项目的交易,可按投资、外债等相关规定办理。

86.外币投资国内企业项目有何规定,如何操作?

答:外国投资者可以投资于国内的企业或项目。一般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两种,股权投资可根据《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3]21号)办理,债权投资可根据《外债登记管理办法》(汇发[2013]19号)及《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97]汇政发字第06号)等规定办理。

87.境外机构将其对另外一个境内机构的债权转让给一个境外机构,是否可行?

答:此类政策目前正在研讨中。

88.境内外商投资企业能否以外币支付境内外籍员工工资?资金是直接发到外籍员工境外账户吗?如果可以需要向银行提供何种资料,如果不可以依据是什么,有无其他符合规定的方法?

答:可以。但是以外币形式发放的工资只能通过银行汇出境外,不能在境内支付,因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如在境内向外籍人员发放工资应支付人民币。

89.外商投资企业用外汇资本金去收购境内企业中方股东股权,该做何种登记?股权收购方可以用外汇支付给股权出让方吗?股权出让方是否要开立资产变现账户?

答:如果外商投资企业(下称收购方)拟用外汇资本金去收购境内企业中方股东(下称被收购方)股权,该类交易属于境内企业以自有外汇资金进行境内再投资的业务,被收购方应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之后,开立接收境内再投资专用外汇账户收取对价款。需要注意的是,收购方的经营范围中应该有投资字样。

90.外商投资企业被管控后,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请问:包括国内外汇贷款和外债转贷款吗?

答:外商投资企业被管控后,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包括国内外汇贷款和外债转贷款。

91.投资人与缴款人不一致银行是否可以入帐,需要审核什么资料才算做到展业三原则?后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答:银行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东出资入账登记时应判定投资人与缴款人是否一致。判定时可通过查询境外股东英文名称(来源于系统登记信息)与汇款人英文名称(来源于报文或国际收支申报单)进行比对来判断;如办理境外机构基本信息登记时未录入对应的英文名称,应根据境外机构注册登记证明上所记载的英文名称进行比对。若判定投资人与缴款人不一致,银行也未发现企业给予不一致的理由存在问题,可以为企业办理入账,但应在出资入账登记中注明投资人与缴款人不一致。特别注意的是,入账前,银行应向企业说明不一致的标识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后续影响,如果企业同意入账,后续发生的问题应由企业自行承担。

92.境内再投资需要办理验资报告吗?

答:从外汇管理角度看,无强制要求。

93.请问A股减持5%以上的股份做登记时需要多提供哪些材料?

答:已经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外方股东减持A股比例累计超过5%时,该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基本信息变更登记应按《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5年版)》中6.4.(一)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94.请问这里的答疑可以作为业务处理依据吗?

答:本文刊载所有内容仅供提供信息而非提供法律建议目的使用,不代表任何监管机构的立场和观点。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没有凑够100题

处女座同学犯强迫症

小编概不负责!

就是这么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