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释疑 | 个人外汇业务释疑

发布:2016-06-03 13:56 来源: 中国外汇网

问:外国人的姓名录入顺序是如何?是先名后姓,还是先姓后名?还是按照护照的顺序录入?

答:按照护照录入。

问:持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结售汇时是按境内个人管理还是境外个人管理?

答:外国人持中国永久居留权证按照境外个人管理,同时双向享有结汇和购汇等值5万美元年度结售汇额度。

问:经咨询说能为持户口本、临时身份证以及重号身份证的客户办理结售汇,证件类型都选择居民身份证,但重号身份证如何区分额度?这样有可能出现两个人一个额度的情况,若客户因此投诉该如何帮客户调整额度?

答:身份证号码重号问题应从源头上解决,个人系统以身份证件号码为境内个人的唯一身份标识,无法从技术上识别和处理重号问题。

问:新系统上线后是否境外个人结汇可以使用“职工报酬和赡家款”?

答:可以。境外个人结汇根据其人民币资金用途填报相应结汇资金属性。

问:通过补录进系统后个人超年度总额的结售汇业务,应当按照业务管理要求,凭相关真实性材料办理。若客户无法提供真实性材料如何处理?是否需联系客户抹账撤销?若无法联系客户或客户不配合又该如何处理?算违规吗?

答:补录业务应区分具体情况,若外汇局启动应急预案后办理的业务事后补录时,由于不是实时录入个人结售汇业务信息,对办理的占用额度的个人结售汇业务不进行实时额度管理,因此系统不强制要求一定要在年度总额内才能提交。除此之外的补录业务,一般情况下均涉及银行违规操作。是否联系客户补交材料或撤销业务,只是事后是否采取了补救措施的区别。

问:各项结售汇资金使用属性的具体说明。

答:个人系统中的结售汇资金属性与《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汇发〔2006〕42号)中的交易项目基本一致。个人系统中结售汇资金属性结合管理需要进行编制,是对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交易项目的进一步细化,两者存在对应关系,对具体项目不明确的,可参考上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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