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存单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2015-10-09 09:20 来源: 中国货币网
同业存单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发行人

一、成为同业存单发行人的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员单位;

已制定本机构同业存单管理办法;

二、每年首期同业存单发行前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1、首先,向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备案;

2、其次,人民银行备案通过后向交易中心提交材料、登记当年发行备案额度;

3、交易中心审核材料后,发行人还需在每年发行首期同业存单前通过中国货币网披露同业存单年度发行计划,披露满3个工作日可发行当年首期同业存单。

三、如何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1.全国性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总行进行备案,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向所属省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备案;

2. 备案需提交“关于报备XXXX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的报告”,并以附件形式提供(1)同业存单年度发行计划(每年发行首单前、年度发行计划发生重大或实质性变化的,发行计划均需备案,);(2)同业存单内部管理办法。

四、如何向交易中心登记年度发行备案额度

发行人首次发行时,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向人民银行备案后的同业存单年度发行计划

2、发行人基本情况表

3、中国货币网信息披露联系人登记及上传功能申请表

4、发行现场登记申请表(需要现场监测投标过程的机构,需要提交此表)。

五、如何通过中国货币网披露年度发行计划。

1、交易中心收到机构的《中国货币网信息披露联系人登记及上传功能申请表》后,将开通机构在货币网上传年度发行计划的用户名、密码,并发送至发行人提供的邮箱。

2、发行人收到用户名、密码后可通过货币网上传年度发行计划。

六、发行及认购首期同业存单前,机构需做哪些系统准备工作?

1、做好同业存单发行系统电脑的配置工作。具体如下:

(1)同业存单发行系统须通过本币交易系统快捷登陆方式进入

(2)首次使用同业存单发行系统,须按照2013年12月8日发布的本币市场公告《关于配合做好本币交易系统升级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对系统进行配置,具体内容见中国货币网  http://www.chinamoney.com.cn/fe/Info/6814969

(3)确认是否开通防火墙;

(4)开通生产系统IP地址:200.31.73.62,端口:9005。

(5)确认本终端的显示器采用1280*1024分辨率及以上,推荐1280*1024。

(6)浏览器版本:必须Internet Explorer8及以上版本,推荐Internet Explorer8。

如有任何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场务021-68797878转6转1。

2、为同业存单发行系统用户赋权限。

首次使用同业存单发行系统的机构,须在登录前进行权限设置。具体操作为:

本机构系统管理员登陆本币交易系统中后台子系统进行两步赋权。

第一步:在内部管理-用户管理中,选择某一用户,点击修改,勾选快捷登陆-同业存单发行系统;

第二步:回到主页面,在菜单栏快捷登陆下点击“同业存单发行系统”进入发行系统中,选择某一用户,设置发行人或投资人等相关权限。

其中:*参与同业存单投资的用户,需勾选“投资人”权限;

*发行同业存单的用户,需勾选“发行人”权限;

*勾选“用户管理”权限的用户可为其他用户设置同业存单发行人、投资人等权限。

注:如该用户为已有用户,则系统管理员在进行第一步设置后,可直接对其进行第二步设置,如该用户当日新增用户,则系统管理员需在次一工作日进行第二步设置。

七、如何按照《关于配合做好本币交易系统升级相关事宜的通知》配置hosts文件?

配置hosts文件步骤如下:

1、打开“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文件(用记事本程序打开)。

2、添加如下条目:

200.31.73.62 cdis.chinamoney.com.cn

注:如市场成员有内部地址转换,请用转换后的地址替换条目中数字部分。

3、保存“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文件。

4、如果配置hosts文件后,仍然无法打开模块,请确认IE浏览器的版本是否为IE8及以上版本。

如有任何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场务021-68797878转6转1

八、发行人如何调增同业存单年度发行额度?

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分支机构提交调增额度的申请并备案调增后的年度发行计划。

向交易中心登记调整后的年度发行备案额度,并将调整后的年度发行计划纸质版(加盖公章)提交交易中心。其他发行资料如无变化,则不需提交。

人民银行备案通过后,通过中国货币网披露调增后年度发行计划。

九、发行人信用等级改变,如何披露?

机构联系交易中心信息部,把新评级报告在货币网披露。

新的评级信息在货币网披露后,机构在录入同业存单发行要素时,自行更新评级信息。

十、发行人当天到期兑付的同业存单额度,当天可以使用吗?

发行人当天到期的同业存单额度,到下一个工作日可以使用。

 

关于投资人

十一、哪些机构能参与同业存单一级市场的投资申购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类产品,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中资商业银行(不包括城商行、农商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授权的一级分支机构、外国银行分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商业银行的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等。

十二、首次投资同业存单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1、已在上海清算所开立托管账户。

2、向交易中心申请开通同业存单投资权限。

联系方式:边宇卒021-63298988转8539。

3、做好同业存单发行系统使用电脑的配置工作。详见问题六

4、为同业存单发行系统用户赋投资人等相关权限。详见问题六

十三、首次申请开通存单投资权限的机构,T+1日参与存单投资的注意事项

若T+1日须参与存单投资申购的机构,须发行人在T日存单发行要素设置时,或在T+1日发行开始前,将投资人机构拉入投资人范围,确保投资人可参与此次存单申购。发行开始后无法更改投资人范围。

十四、同业存单是否可以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

同业存单完成登记后可在银行间市场流通,可进行的交易品种包括买卖、回购以及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交易品种。

十五、如果同业存单到期日为周六,兑付日是周一,那么计息计到哪一天?

同业存单计息计到存单到期日为止,如果周六到期、周一兑付,计息就计到周六,周日周一不计息,但是在计算参考收益率时按照实际兑付日进行计算。

其他系统问题及操作问题

十六、无法显示同业存单发行系统界面、无法登录同业存单发行系统。

请确认是否按照要求做好同业存单发行系统使用电脑的配置工作。

请确认是否使用本机构系统管理员完成两步赋权。

交易中心为市场成员开通的同业存单发行系统操作权限于次日生效,请于该机构系统管理员T+1日登陆发行系统进行赋权。

十七、在同业存单发行设置界面无法找到“提交”键

1、请确认本终端的显示器采用1280*1024分辨率及以上,推荐1280*1024。

2、请确认浏览器版本,必须 Internet Explorer8及以上版本,推荐Internet Explorer8。

十七、存单发行系统反复提示“该站点安全证书的吊销信息不可用,是否继续?”

打开IE浏览器,点击“工具-Internet选项”在“高级”Tab页中,将“检查发行商的证书是否已吊销”、“检查服务器证书是否已吊销”的勾选去掉,点击确定,关闭IE浏览器,重新进入同业存单发行系统即可。

十八、同业存单发行系统速度较慢

可打开IE浏览器,删除浏览历史记录,重新登入发行系统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