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经常项目

发布:2014-04-29 15:18 来源: 中国外汇网
经常项目是指实质资源的流动,包括进出口货物、输入输出的服务、对外应收及应付的收益,以及在无同等回报的情况下,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的提供或接受经济价值的经常转移...
经常项目是指实质资源的流动,包括进出口货物、输入输出的服务、对外应收及应付的收益,以及在无同等回报的情况下,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的提供或接受经济价值的经常转移。
 
1.贸易收支又称货物贸易收支,是一国出口货物所得外汇收入和进口货物的外汇支出的总称。近年来,我国货物贸易收付汇长期处于顺差状态,即收付大于付汇。
 
2.服务收支又称服务贸易收支,是一国对外提供各类服务所得外汇收入和接受服务发生的外汇支出的总称,包括国际运输、旅游等项下外汇收支。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收付汇一直处于逆差状态,即付汇大于收汇。
 
3.收益包括职工报酬和投资收益两部分,其中职工报酬主要为工资、薪金和其他福利,投资收益主要是利息、红利等。近年来,我国收益项下顺差额不断扩大。
 
4.经常转移也称单方面转移,是资金或货物在国际间的单向转移,不产生归还或偿还问题。具体包括个人转移和政府转移,前者指个人之间的无偿赠与或赔偿等,后者是指政府之间的军事、经济援助、赔款、赠与等。近年来,我国经常转移项下顺差额也呈现持续扩大的态势。
 
5.经常项目可兑换通常是指对国际收支中经常性的交易项目对外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我国于1996年底宣布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规定,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根据该条款,经常项目可兑换一般应符合以下几个主要衡量标准:一是未经基金组织同意,不得对国际经常往来的支付和资金转移施加限制;二是避免施行歧视性货币措施或多种汇率制;三是如其他会员国提出申请,有义务购回其他会员国所持有的本国货币。
 
6. 边境贸易包括边民互市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其中边民互市贸易指边境地区边民在边境线20公里以内、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的集市上,在不超过规定的金额或者数量范围内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
 
7. 转口贸易指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所进行的一种商品交易方式。
 
8. 寄售贸易指出口商(寄售人)先将货物运到进口国,委托代销客户(代销人)在当地市场代为销售,货物售出后,再将货款扣除佣金后汇交出口商。
 
9. 出口押汇指出口商将货物装运出口后,以提货单据作为抵押品,签发由进口商或进口商委托承兑的银行作为付款人的汇票,并以此向银行通融资金的业务。
 
10.出口贴现指银行保留追索权地买入已经银行承兑、未到期的远期票据,为出口商提供短期资金融通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