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结算的“自贸区故事”

发布:2014-04-29 10:41 来源: 《中国外汇》2014年第8期 作者:刘丽娟
新政为境内商业银行开展跨境大宗商品交易结售汇业务打开了闸门,但衍生品交易从境外途径转向境内,仍需一定的过渡期...
随着自贸区首批细则的落地实施,自贸区的金融创新已经展开,出现了一批实践案例。在3月25日召开的自贸区金融创新案例发布会上,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与上海江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国际”)由于成功叙做自贸区首笔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而引起广泛关注。商业银行可以为自贸区内企业的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提供结售汇业务,是外汇管理支持自贸区建设的重要政策突破。“这一新政为在中国境内开展大宗商品业务的贸易企业与生产企业,提供了在境内进行套期保值并完成基于外币的结售汇操作的可能性,是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的重要突破。”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国际结算部总经理张欣园表示,“中国银行通过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大宗商品套期保值方案、灵活的交易方式和期限及与国际商品期货市场接轨的报价,能够帮助企业有效规避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实现套期保值。”
 
打开政策闸门
 
由于大宗商品一般具有交易量大、价格变化快、周转运输周期长等特点,价格波动对商品的盈利水平影响非常大。对经营大宗商品的企业来说,采购及销售大宗商品之间存在的时间差是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大事。因此,通过衍生品的套期保值降低价格波动风险,借助相关融资工具化解短期资金流动性危机,是大宗商品企业维持生存发展的必要保证。套期保值也称为“对冲交易”,基本操作方法就是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对到期时间相同或相似的同一类商品,进行数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买卖活动,以期在未来以期货交易的盈利或亏损,补偿或抵消现货市场价格变动所带来的实际价格风险或利益,使交易者的经济收益稳定在一定水平。
 
由于大宗商品的定价权基本都在海外市场,在境外交易所进行套期保值是国内企业的理想选择。衍生品交易在平仓结算时总会产生一定的盈利或亏损,又由于境外期货合约多以美元等外币计价,因此企业在境外进行套期保值就会产生收汇或付汇以及结售汇需求。而按现行政策,只有经国资委、证监会批准可以参与境外衍生品交易的部分国有企业,才可以持相应的许可证到商业银行完成与期货结算相关的结售汇业务;而未获得许可的大多数企业,则不能直接参与境外的期货交易。“鉴于套期保值操作的重要性,国内大宗商品企业(未获参与境外衍生品交易资格的企业)只能选择在境内期货市场开展交易;或者在香港、新加坡等地注册分/子公司,以其作为主体参与境外期货交易。”张欣园说。
 
改变上述大宗商品境外衍生品交易“曲线救国”模式的要求,在上海自贸区获得了政策支持,并正在逐步变为现实。2013年9月底,证监会出台关于资本市场支持自贸区建设的意见,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期货投资”;2013年12月出台的“央行三十条”则明确指出,“完善结售汇管理,支持银行开展面向境内客户的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台交易”。2014年2月底,《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推出,对相关的结售汇业务进行了具体明确,允许商业银行为企业办理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项下因境外平盘产生的汇率敞口或外汇盈亏的结售汇业务,并可以纳入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平盘;同时,还明确了对开展此项业务商业银行的资质要求和商业银行在业务中需要履行的信息审核与报备职责。“从境内基本不能做,到自贸区范围内的尝试,新政为境内商业银行开展跨境大宗商品交易结售汇业务打开了闸门。对商业银行和境内大宗商品企业来说,是非常重大的政策突破。”张欣园说。
 
业务操作已成熟
 
2014年2月底,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与江铜国际叙做的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是以LME铜为商品标的的3个月期限场外远期合约,共计交易1000吨,约合40手。由于此合约仍处在交易期内,交易方不便于透露交易价格,也无法对该交易的效果进行评价总结。
 
该交易的业务操作对中国银行来说并不陌生,只是按此前的相关规定,这类业务只能由其下属的中银国际(是LME、CME、CBOT等多家全球期货交易所的中资清算会员)进行操作,而不能由一般商业银行办理。而此次按新模式办理,从商业合同准备、询价报价、合约评估,到最终锁定交易,以及今后的到期交割等后续操作,均与此前的交易流程非常类似;不同之处在于,新政使得商业银行主体即可办理这一业务,企业也无需再开立专门的外汇账户,直接使用人民币就可办理相关损益结算与结售汇操作。中国银行在完成了相关备案程序后,根据外汇局的相关规定,认真遵循“展业三原则”,在审慎审核了大宗商品实物交易背景后,在符合适度套期保值原则的前提下,为江铜国际提供了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服务,并向其如实披露信息、揭示风险。
 
基于中国银行多年来在大宗商品领域建立的全球化网络和积累的丰富经验,张欣园对这次“首单”大宗商品境外期货交易的解读显得非常淡定:“这项业务是中国银行的大宗商品交易体系中细化的一项常规业务,在操作层面已经流程化、标准化。”但他却非常看重“首单”业务在政策突破上的积极意义,他认为:“打通境内外市场,提供集贸易金融、套期保值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方案,可以有效满足企业在贸易融资、资金结算以及价格风险规避等方面的各类需求。”
 
江铜国际在大宗商品交易方面的资历深厚,已经建立起了标准化的交易流程与风险控制体系。江铜国际是江西铜业集团在自贸区设立的专业从事大宗商品贸易的公司。而江西铜业集团则是中国有色金属行业集铜的采、选、冶、加工为一体的特大型联合企业,也是中国最大的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要的硫化工原料及金银产地。为了防范铜价波动风险,江西铜业在LME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对铜精矿、粗铜和废铜等产品都开展了相关的套期保值交易,并在促进国内期货市场国际化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单”完成后的一个多月里,中国银行接到了自贸区内很多同类企业的咨询,有的关心参与业务的主体资格,有的询问报价体系、报价方式等业务操作问题,有的关注配套授信支持问题。“虽然没有这一业务的规模数据,但一个多月来的实践中,我们大宗商品业务的部分既有客户,已经乘着政策的东风开展了类似业务。”张欣园说,“积极乐观的同时,我们也不能一厢情愿地期待这一政策会对市场发挥很强的引领作用,使企业的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全部从境外途径转向境内,或者原本在国内期货市场进行的操作也转移过来。”
 
按照张欣园的解释,参与境外衍生品交易的境外途径向境内转移,需要一定的过渡期,“其中有交易惯性的影响,有实体企业消化理解政策的过程,以及考虑不同市场配套政策方面的差异”;而由于在产品结构和交易制度方面的天然差异,新政对于促使衍生品交易从国内期货市场向境外市场转移的作用更加微弱,因为“企业需要考虑的因素会更加复杂,比如对冲交易与市场的流动性之间的匹配关系,比如企业在哪个市场更容易获得融资,比如企业所在区域与交割仓库的距离,以及套期保值时点的选择,乃至日盘与夜盘的差异等细节因素”。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 我国期货市场已经与全球期货市场形成了价格变动的紧密联系,呈现出较高的市场效率。但由于交易成本、交易模式、报价单位和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因素,我国期货市场仍无法成为国际市场定价的基准,国内企业在大宗商品的贸易谈判中仍处于被动接受的劣势。近两年,商业银行开展期货保税仓单质押融资,交易所探索期货保税交割等多项举措,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发展。在证监会支持自贸区建设的政策推动下,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正式挂牌,填补了国内航油期货产品的空白,将成为航油企业套期保值的新选择。“自贸区在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等方面的金融创新政策,将会有力推进国内大宗商品期货的国际化进程。”张欣园展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