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勇有谋应诉反倾销

发布:2012-11-30 15:58 来源: 文/闫海 编辑/《中国外汇》蔡原江
2012年10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案作出终裁决定,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
2012年10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案作出终裁决定,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设定最高达249.96%的反倾销税率和15.97%的反补贴税率,中国光伏出口企业遭受重挫。如何扫除“双反”阴霾,走出贸易保护的“寒冬”?中国企业面临着巨大考验。此刻,回顾中国公司以往在美国“双反”诉讼中胜诉的案例,或许能够得到一些启发。
 
华美龙案件始末 
 
大连华美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龙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中国北方规模最大的物流仓储搬运设备及焊接丝网制品生产企业之一。近年来企业发展很快,主要产品钢丝层板是一种新型环保的木材替代产品,80%出口美国。美国许多州的环保立法,都规定仓储超市用的托盘禁止使用木产品,因此,美国对金属类钢丝层板托盘的需求很大。许多中国企业都向美国出口这种产品。2009年6月,美国国内申请人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了申请书,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钢丝层板提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美国商务部很快接受了国内申请人的申请,正式立案。
 
不久,美国商务部经过抽样程序,选择华美龙公司作为强制应诉企业。这意味着企业要回答美国方面全部的倾销及补贴答卷。抽样结果公布后,由企业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团队第一时间进驻企业。详细、深入地对企业的经营、销售及财务文件进行了整理、分析,在最短的时间内对企业的销售财务数据进行了测算,从法律和事实的角度对重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及准备,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应诉策略。
 
由于准备工作充分详细,美国商务部正式发布问卷以后,部分答卷工作实际上已经完成。因此,之后的答卷工作是在从容、有序的节奏中进行的,并按时向美国商务部提交了全部反倾销反补贴答卷。答卷工作完成以后,律师团队并没有放松,而是根据答卷中的重点问题,开始着手准备补卷工作。美国商务部陆续向应诉企业发放了两到三次补充问卷。这些补卷问题多,信息量大,要求企业提供大量的事实方面的信息,且要一并提供证明文件。但由于已经提前做好了准备及分析工作,补卷的回答工作非常顺利,律师团队有策略地将补卷要求的信息按时提交给了美国商务部。
 
全部答卷提交以后,北京的律师团队再次进驻企业,开始实地核查的准备工作。实地核查中美国商务部调查官员要亲自来到企业,对企业进行全面的实地调查,因此,核查前需要全面而仔细地完成相关准备工作,任何一点疏漏都会导致前功尽弃。广盛所的律师们列出了远比美国商务部的要求更为详细的核查清单,并对可能被核查的文件逐个分析、检查及翻译,以真正做到“证据确凿,万无一失;数据可靠,事实说话。”
 
2010年年初,美国商务部调查官员抵达大连。来到企业后,他们看到面前有六张办公桌,上边已经是准备好的、堆得像小山一样的各种文件。在长达两了星期的核查过程中,美国商务部核查官员要求企业提供了各种经营管理、销售、财务和税收方面的文件。由于准备充分,这些文件都及时提供给了核查官员,并附有英文翻译件。因此,美国商务部的核查官员对整个核查过程非常满意。
 
2010年6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本案的终裁公告,中国大连华美龙公司在本案中获得1.52%的反补贴税率和17.75%的反倾销税率。这是近年来美国对华“双反”案件中中国企业获得的最低的反补贴税率和与同期案件相比较低的反倾销税率。而其他中国企业出口同样产品到美国,这两种税率分别为289%和437.73%。
 
解密胜诉“四连环”
 
为什么那次中国大连的企业应诉美国“双反”调查能取得成功?替代国价格的抗辩是关键点。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就必须要熟悉游戏规则。要深入了解欧美等国的贸易法规,不仅要吃透游戏规则,还要学会善用规则,最后成为制定规则的主体,在对外贸易中取得话语权。
 
因为美国一直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计算倾销幅度时会选定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一般是印度)来估算中国产品的公平价值。所以关于替代国价格的抗辩在整个反倾销过程中至关重要。本案的律师团队对替代国价格制度在立案之初就开始了深入研究,但并没有急于向美国商务部提交,而是在答卷过程中以及核查之后,逐步地、有策略地提交,以便赢得主动权。华美龙公司对选择印度作为替代国应诉有相当的把握;当时企业的律师团队搜集了十几家印度同类企业的公开财务数据,并对印度公开杂志、行业协会及政府统计网站进行了深入研究,最终找到对企业最为有利的原材料替代价格。另外,在应诉过程中,应该强硬时要寸步不让。针对美国申请人提出的种种刁难,企业的律师团队进行了强有力的辩驳,同时提供了大量的数据,并进行了详细、深入的阐述,为企业争取了最大的利益。综观本案诉讼全过程,可以发现,以下四个环节紧密相连、缺一不可。
 
前期准备。出口企业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这是应诉的基础工作。通常情况下,反倾销、反补贴案件的应诉工作量是巨大的,企业需要详细报告整个调查期内的所有销售数据、财务数据和所有补贴项目的反驳证据。尤其是在同行业中出口量较大的企业,由于很有可能被选为强制应诉企业,更要及早决定是否应诉,以掌握主动权。越早介入,准备越充分,对企业就越有利。
 
应诉策略。包括两项内容:一是测算倾销和补贴税率;二是科学制定正确的应诉策略。应对反倾销、反补贴是“智慧之战”,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应诉策略,完善、详尽的策略在整个应诉过程中具有指导意义,还有助于企业整合资源,提高应诉效率。
 
本案中,华美龙公司企业自身与行业协会、律师共同努力,积极应诉,并抓住了美国方面的三个漏洞:一是中方律师用详尽的数据和事实举证,中国金属丝网托盘对美出口金额并不算很大,并没有冲击美国市场;二是华美龙公司针对倾销和补贴幅度的应诉成功获得了很低的税率,且均通过了核查,这构成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无损害认定的基础;三是中方律师通过对国内相关企业产能、产量数据统计,证明我国金属丝网托盘出口并不会对美国相关企业造成损害。
 
另外,企业要根据实际销售及财务数据,提前对自己的倾销和补贴税率进行测算,以便使以后的应诉工作更有针对性。
 
内部管理。符合国际贸易惯例及诉讼要求的销售、财务数据和补贴项目等文件是应诉的核心所在,因此,良好的销售及财务数据对企业最终获得理想的倾销税率非常重要。然而,对于大多数中国企业来说,日常的销售及财务数据文件都不是按照反倾销应诉的要求来整理的,这就需要对企业的这些数据进行重新的整理及完善,使其符合反倾销应诉的要求。要证明企业没有获得补贴,也需要从多层次、多角度去提供文件加以论证。
 
律师团队。企业要聘请经验丰富、具有专业背景的律师。这点在反倾销、反补贴应诉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绝大多数应诉企业都是第一次参加调查,对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原理、程序等基本信息都不了解,因此,没有专业律师的指导及帮助,企业很难单独完成应诉。企业在选择律师时,应有一定标准:一是律师应具有优秀的专业教育及工作背景;二是律师背后要有强大的反倾销应诉工作团队,因为应诉工作量很大,仅有一两名律师是根本完成不了的;三是律师应具有丰富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反倾销应诉经验以及相关的良好的业绩。 
 
设置企业“预警线”
 
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预测,由于我国年初以来出口增长有力反弹、内需保持旺盛,预计我国经济2012年的增速较为乐观。而随着新兴市场的发展,以及“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市场多元化也将为进出口增长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面对进出口的可能增长,结合本案,我国应高度关注“双反”工作,并在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做好功课。宏观上,国家有关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通力协作,积极争取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以进一步完善我国进出口的外部环境。这是目前应对国外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工作。微观上,我国的企业要抓紧两方面工作。一是要设置预警线,即同一产品在一定时期内的出口总量预警线,一旦发现产品的出口量有较大增幅、出口价格下降明显,就应提高警惕。为此,相关企业应集合起来,通过有组织的行动获得信息,并主动分析国外市场的情况;同时应与国外相关企业及时进行沟通,达成谅解,避免将来国外企业找上门来再花大力气去应对不必要的贸易救济。二是在应诉时要抱团发展,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等也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推动同行业企业一致行动,共同对外,以增大中国企业的话语权。
 
作者单位: 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