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完善跨境资金池政策框架助力跨国公司总部经济发展
资金池,即现金总库,是跨国公司集中运营和管理资金的重要工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走向世界舞台,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双向开放,吸引和培育了一大批跨国公司。为提高跨境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在华展业兴业,外资跨国公司提出集中运营资金的要求。同时,中资企业到国外投资设厂、开拓境外市场,进而实现全球运营布局,但营运资金短缺、境外融资途径受限制约了境外中资企业发展。伴随着自身跨境投资和贸易的日趋活跃,中外资跨国公司加大境内外成员企业资金统筹调度运营的需求应运而生。为更好满足跨国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从实际出发,探索创新“本外币合一、高低版搭配”的跨国公司资金池政策。
立足市场需求 试点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为便利和支持跨国公司外汇资金运营,2004年,国家外汇局推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政策,重点解决跨国公司境内成员公司之间、境内成员公司与境外成员公司之间相互拆放外汇资金的政策需求,该政策成为跨境资金池政策的雏形。2009年,国家外汇局进一步明确境内成员企业相互拆放外汇资金和境内企业外币资金池业务的运营方式,对基本原则、业务结构、审核程序等内容加以规范。2012年,国家外汇局在北京、上海等地选取部分企业开展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改革试点,允许试点企业通过外币资金池主账户为成员公司办理集中收付汇和轧差结算以及集中结售汇,增强跨国公司集中管理资金能力。2015年,在总结多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外汇局发布《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明确试点外债比例自律管理模式、简化经常项目收结汇和购付汇单证审核,大幅削减外债和直接投资项下资金结汇用途“负面清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外汇局版跨境资金池政策框架初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