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关于金融工作论述摘编》

以高质量跨境金融服务助推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建设

来源: 《中国外汇》2024年第22期 作者:景峰 编辑:韩英彤
浙商银行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牢记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发挥跨境业务专业优势,当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金融主力军...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1月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纵观历史上和当今的金融强国,都具有高度开放的特征。我们要通过扩大对外开放,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和规则影响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的起点上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新格局,不断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空间。金融高水平开放在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繁荣与发展、实现内外部经济均衡、提升我国宏观经济管理能力和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浙江省属法人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浙商银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定践行金融“国之大者”使命担当,秉持“善本金融”理念,勇担外汇展业改革任务,持续发挥外贸金融服务主渠道作用,积极支持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围绕涉外经济中外贸企业、“走出去”“引进来”企业多样化需求,不断加强科技创新,加快产品迭代,完善体制机制,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能力,助力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

 

制度型开放是核心 围绕资本双向流动提升政策研究前瞻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7月主持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强调,要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聚焦投资、贸易、金融、创新等对外交流合作的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把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到新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1月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我们已经建立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要稳步推进准入后制度型开放。随着中资企业全球化经营步伐加快,企业有境外发债、境外上市、回归境内上市等跨境直接融资需求,也存在通过企业、银行借外债等跨境间接融资需求。跨境金融作为服务外贸、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的重要内容,对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的作用至关重要。浙商银行不断加强政策研究,强化与跨境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专业机构合作,将金融服务阵地前移至跨境架构搭建、跨境金融项目立项、审批部门项目报审等前期阶段,点对点帮助跨境企业推动项目落地,跟踪项目进程,分析客户阶段性个性化需求,提供配套金融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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