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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展业思考
来源:
《中国外汇》2021年第21期
作者:
编辑:白琳
在贸易背景真实、充分展业的前提下,金融机构可以为保税燃料油供应企业提供配套的金融服务,助力保税燃料油供应企业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
在外汇业务办理过程中,银行通常应按照“展业三原则”和货物流、资金流相匹配的原则,审查业务背景的真实性。为了确保履职到位,银行一般需要通过审核海运提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等代表物权转移或证明货物跨境的单据来确保贸易背景真实合规。然而,随着外贸行业的发展和新业态不断涌现更新,也出现了海关信息、物流信息等不充分且验证困难的问题,对银行落实展业原则提出了新的挑战。结合监管部门出台的各项便利化试点政策,银行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核逐渐从形式转向实质,从事前转向事后,重点是审核贸易真实性和风险可控性。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舟山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就是一项具有特色的新业务,值得同业关注和探讨。
舟山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案例
2021年5月,浙江舟山某油品企业向M银行杭州分行提交进口信用证开立申请,受益人为上海自贸区内某企业。在充分了解舟山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的相关背景后,M银行就该业务与海关、同业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确认该笔贸易背景真实、交易单证齐全,M银行杭州分行遂为该笔业务办理了信用证开立手续。
该笔信用证业务具体贸易流程如下:申请人为舟山某油品企业,其子公司具有保税燃料油加注资质;申请人代理子公司向受益人(保税区内企业)进口低硫燃料油;受益人的低硫燃料油存放于仓储公司保税罐内,由申请人子公司从保税罐通过驳船直提;相关物流、报关、出库均由申请人子公司完成,油品最终用于境外停靠船舶油品加注(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