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观察

RCEP对金融领域的影响分析

来源: 《中国外汇》2021年第9期 作者:刘旭 编辑:孙艳芳
在RCEP区域内,成员方之间金融双向开放、贸易投资增长和管理规则水平提升,将对金融服务供给、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优化监管方式等提出更高的要求。

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15个成员方包括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RCEP自贸区的建成,将使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形成一体化大市场。同时,RCEP优化和整合了区域内经贸规则,成员方开放度及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将进一步提升。RCEP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开放与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

 

RCEP涉及金融市场准入与监管的主要内容

RCEP涵盖20个章节,既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市场准入,也包括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大量规则内容。其中涉及的金融市场准入与监管内容主要集中在第8章“服务贸易”的附件1“金融服务”和第10章“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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