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业务

创新型保理业务探讨

来源: 《中国外汇》2021年第8期 作者:曹颖燕 编辑:韩英彤
在保理业务的操作过程中,牢牢把握好应收账款基础交易的真实性,以及转让的真实性、唯一性,是防范保理业务风险的关键。

保理业务是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重点产品。在供应链核心企业的金融需求中,是否能满足核心企业应收账款的“出表”需求,是供应链业务实务操作中的重要内容。《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增收节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委发〔2015〕40 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均对国有企业提出了严格控制带息负债规模,优化负债结构,降杠杆、降低资产负债率的明确要求。在上述政策的推动下,各大央企、国企在内部考核上,将降负债、降杠杆作为内部财务考核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也因此产生了较强的“出表”需求。基于应收账款出表的保理业务因此走到了“台前”。

 

传统保理出表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只有形式上无追索权的保理,才能达到核心企业应收账款出表的目的。在核心企业与银行、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中,无追索权的明保理成为最常见的供应链金融产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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