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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项下相关问题解答

来源: 《中国外汇》2020年第19期 作者:李琳 编辑:靖立坤

Q: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是否可以为不同工程项目在境外开立多个外汇账户?

A: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以自身名义在境外开立账户前,需到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开立境外账户后,需将开户银行、境外账号账户、账户币种等信息报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备案。境外开户银行代码或名称、境外开户银行地址等境外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向企业所在外汇局报告;关闭境外账户的,也应向企业所在地外汇局报告,并将账户余额调回境内。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境外分公司、项目部、办公室等机构在境外开立账户,无需经外汇局登记。

Q: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是否可以向工程所在国项目部汇出工程款?

A:可以。企业可凭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境内承包工程企业与其境外分公司、项目部、办公室等实体之间签订的资金安排、工程所在国相关资金(厂房、人工、采购设备等费用)的预算表等,在银行办理。企业无需办理资本项目外汇登记;银行按照展业原则,在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后,为企业按服务贸易交易办理相关工程款项汇出手续。上述业务国际收支申报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汇发〔2019〕25号)的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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