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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国有企业投资新路径
来源:
《中国外汇》2019年第10期
作者:
编辑:王亚亚
“一带一路”是以互利合作网络、新型合作模式、多元合作平台为目标的构想,需要有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和战略布局。目前,我国关于境外投资已经形成了多层次的制度体系,但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状况。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给我国国有企业“走出去”带来了新机遇,也为国有企业的境外投资与贸易合作开拓了新领域。但由于“一带一路”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风险性的系统工程,所面对的又是特殊的地缘政治环境,因此国有企业在“走出去”的同时,必须充分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高度重视对其中风险的管控,进一步完善监管,做好协同,努力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投资手法渐变
一是转变投资理念,境外合作形式渐趋多元化。“一带一路”倡议涉及的沿线国家较多,由于不熟悉当地的法律法规和风土人情,我国国有企业在此前的投资业务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工作进展较为缓慢。为改变这种状况,我国国有企业从转变投资理念入手,开始尝试新的合作模式,并逐步由以前的建立独资企业为主,或在股比上强调绝对控股,过渡到建立合资企业,或采用相对控股或参股方式灵活设置股比结构。如中国石化与沙特阿美合资建立的中国对沙特最大的投资项目延布炼厂,双方的持股比例就分别为37.5%及62.5%。此外,为了加快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我国国有企业也在谋划采用建立联营企业、战略联盟等方式与境外企业开展合作,以进一步调动当地政府和企业与我国国有企业合资合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