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继承财产“出境记”

发布:2017-06-08 15:03 来源: 中国外汇网

  上次的外汇业务小课堂,

  讲了如何合法合规滴将自己境内财产转移到境外的问题。

  (详情请戳《韩梅梅跟着Jim移民啦,境内财产咋办?》一文)

  今天我们来说一说另一种财产转移的情况

  ——继承财产转移。

  接上回

  …

Lesson 10 继承财产转移

韩梅梅移居加拿大之后,碰上了自己昔日的国内同学张木木。张木木早已加入加拿大籍,几年前,张木木在上海的爷爷去世了,他继承了爷爷的一笔财产,询问韩梅梅怎么把这笔继承的财产转来加拿大。

韩梅梅笑道:“现在中国的法制越来越规范,幸亏我办理移民财产转移的时候好好学了一把,知道你这叫继承财产转移。”

第一步,张木木要去其爷爷户籍所在地——外汇局上海市分局提出申请。

继承财产转移是很严肃的事,马虎不得,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不比移民转移少啊,有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获得继承财产的证明文件、被继承人财产权利证明文件、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原件等,此外,张木木也要填一张《个人财产转移申请表》。

由于张木木现在的身份是外籍居民,其身份证明材料是加拿大护照、加拿大身份证以及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认证的张木木在加拿大定居证明。

在这里有一点要提示,如果张木木拟继承财产转移在等值50万美元以下,只要说明财产来源即可,不再需要提交财产权利证明文件。

如果张木木提交的材料无误,能够拿到上海外汇局出具的财产转移的购付汇核准件,那这第一步的事就算做完了。

延伸小课堂之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外国公民的,应提供:①申请人持有的外国护照或其他证明其国籍的证明文件。②申请人居住国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③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申请人在该国定居证明。

申请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应提供:①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②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者特区护照。

申请人为台湾地区居民的,应提供:①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出入境证件。

  

第二步,张木木要拿着核准件去财产存放银行申请汇款了。关于汇款金额,在上次提到移民财产转移中我们也提示过,累计汇款金额最多不能超过核准件上核定的金额。在这里,小编还是要旧话重提,再啰嗦一次。

如果张木木想分次汇出资金,分几次汇出就申请几张核准件,因为一张核准件上的金额应一次性汇出,不能拆分,所以每张核谁件上的金额就是每次要汇出的金额,多张核准件金额合计就是经核准可以汇出的财产总额,并且累计汇款金额最多不能超过外汇局核准件上核定的金额。

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这件事情小编已经啰嗦了两遍,请做好日后再次听小编啰嗦的准备。

张木木还有一件事犯难,由于工作原因,他回国办理这件事情的时间不够,可不可以让他还在国内的父母办这件事呢?

小编肯定的回答:当然可以啦!只不过,张木木要签一份委托代理协议给自己的父母或者其他可以帮忙的人,去外汇局上海市分局申请时,必须带上这份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然后,他就可以愉快的把继承来的财产转移到加拿大啦。

  

延伸小课堂之移民继承转移业务

继承转移 继承转移是指外国公民,或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居民,或台湾地区居民将依法继承的境内资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的行为。

被继承人财产权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房地产买卖契约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承包或租赁合同协议、财产转让合同或协议、特许权使用协议或合同。

  

本文中张木木同学只是从爷爷一个人那里继承了财产,情况比较简单,所以只要去爷爷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局去办理即可。那如果张木木从不同被继承人处继承了财产,这种情况又该怎么办呢?遇到这种情况也不要急,张木木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局合并提交申请材料即可,您看,是不是也很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