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贸易:面具下的假象

发布:2013-10-16 14:27 来源: 《中国外汇》2013年第19期
构造贸易的大量存在,扰乱了正常的货物贸易秩序,严重影响了贸易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也加剧了国际收支失衡...

深港两地货物“兜圈”。位于深圳的保税区内企业将黄金、集成电路等体积小、货值高、易转手的商品,未做任何加工处理,在保税区与香港之间重复兜圈运输,构造境内外货权转卖业务,借此滚动套开银行信用证,达到循环套利、套汇的盈利目标。这种保税区企业利用货物在保税区与香港之间的重复兜圈,被俗称为货物“一日游”。例如:深圳保税区A公司从境外进口体积小、价值高的电子元器件,未做任何加工处理直接出口到香港;随后,A公司向银行提交相关单据,将先行等额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做质押,以全额保证金在银行开立远期信用证,受益人为境外关联公司;境外公司在信用证贴现后再将资金汇回A公司,如此重复操作,循环套取利差收益。

幕后“推手”

无论是货权凭证循环买卖或者深港两地货物“兜圈”,两种类型的构造贸易均缺少正常转口贸易的交易需求(规避贸易壁垒限制、控制交易成本、规避交易风险及开拓市场等)。显然,转口贸易中存在构造贸易的异常情况,有着另外的“幕后推手”。

利益驱使。从企业角度看,在人民币升值预期增强,存在境内外利差,且境内融资难度大、成本高的背景下,企业利用构造贸易,通过货权凭证买卖或货权境内外转手,在境外低成本融入资金,可获取一定的利差、汇差收益。

需求催化。从银行角度看,借助企业的“构造贸易”,推销高息揽储的组合型融资产品,可迅速扩大银行的存款规模并提升其中间业务收益,并可满足其在资金紧张情况下存贷款指标考核的需要。

渠道契合。从转口贸易的流通渠道看,转口贸易具有上下游交易对手均在境外,货物流与资金流不匹配的贸易特征,交易的真实性难以追踪判断。这有利于企业构造贸易,通过单证表面相符,不断增加流转次数,达到逃避监管、循环套利的目的。

负面影响

构造贸易的大量存在,脱离了实体经济的运行轨道,扰乱了正常的货物贸易秩序,严重影响了贸易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也加剧了国际收支失衡,并为异常跨境资金提供了便利通道,积聚了金融风险。

抑制实体资金需求。构造贸易投机取巧实现融资套利的示范作用,会鼓励企业弃实向虚,使大量资金从实体经营企业抽出,投向虚拟的投融资活动,从而挤压外贸经营活动的实际资金需求,抑制实体经济和外贸的发展。

加大银行系统性风险。构造贸易在贸易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结算资金,会直接导致银行存款的急升。新增存款又会扩大银行的贷款规模,重新投向虚拟经济,从而扩大银行的信用杠杆,引发存贷比虚增并产生泡沫,导致信贷风险的积聚。

虚增外贸统计数据。构造贸易只是利用了一张真实的货权单证,并没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其在不断重复循环操作后,会泡沫式地创造出大量的贸易额,迅速放大转口贸易规模,虚增外贸统计数据。这会直接影响宏观经济调控和决策。

加剧国际收支失衡。利用构造贸易融资套利的行为,实质上是利用境内银行的信誉到境外举借外债,变相扩大了短期外债的规模,并利用国内外的利差及本外币的汇差套利进行投机,加剧了热钱流入,助推人民币升值。

为有效遏制构造贸易跨境投机交易,近期,外汇检查部门果断采取了相应措施:一是筛选异常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企业和银行等市场主体虚构交易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二是通过窗口指导方式,提示银行金融风险,严控虚构贸易背景的融资和套利行为;三是加强与公安、海关、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一系列管控措施的实施,严重打击了虚假转口贸易,挤压了转口贸易虚高的水分,有效防范了外汇收支的潜在风险。

 

作者  张旻  陈孟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