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小微金融活力

发布:2013-09-02 13:50 来源: 《中国外汇》
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三要素——资金、服务、监管,在“金十条”中都有所体现。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但多年来,它们只能在市场的夹缝中顽强生长,成为经济产业中最为薄弱的一环。小微企业规模不大,自有资本少,那些在大企业眼中可能不起眼的资金,却可能事关他们的生死存亡。所以说,在每个小微企业历尽艰辛寻求融资的背后,可能都有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

资金来源多样化

小微企业融资难,首先体现在信贷资金的可获得性差。在“金十条”中,扩大了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资金的主渠道:力争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同时还为小微企业业主提供了直接融资的平台,通过“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

2013年上半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上半年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比重在上升:6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25万亿元,同比增长12.7%,增速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2.3个和1.9个百分点,比全部企业贷款增速高1.5个百分点。

但在日前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发布的小微企业金融需求及满意度调查报告中,记者发现,接受调查的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等各种类型的476户小微企业中,现阶段存在资金短缺的有259户,存在资金短缺的企业占比达到五成以上。可见,目前正规的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支持与实际需求之间仍存在较大的缺口。

刘世平博士留学回国后,准备在中关村开创自己的事业。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马上摆到了他的面前,“公司的注册资金只有50万元,租房子、招员工、搞研发,处处都需要资金。”刘博士如是说。没有资金,一切都是空谈。然而对于每年在中关村崛起的无数科技公司来说,借钱无疑是最难的。“说实话,哪个银行不愿意把钱贷给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呢?像我们企业抵押品少,银行对我们的技术又不了解,借钱给我们,肯定认为十有八九会打水漂,不愿意借钱很正常。”对此,刘博士有无奈,也有理解。

刘博士说,自己最后终于在北京银行获得了贷款。北京银行成立近17年来,逐渐形成了“服务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目前,北京银行累计为近3万户中小微企业发放了约1万亿元贷款,小微公司贷款余额已占北京地区市场份额的近1/32013年,该行资源进一步向中小企业业务倾斜,在3月份发行了300亿元金融债券,专项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

北京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金十条”)中给予了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贷款的优惠政策,如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所募集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等规定。这更坚定了他们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市场定位。相信随着“金十条”的落实,能有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发展的资金。

服务更优化

“金十条”指出,要根据小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需求特点,支持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理财、咨询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当前,“长三角”作为我国市场经济最活跃的地区,首先受到了经济增长下滑和经济调整的冲击。在浙江,90%都是小微企业。对提高金融服务的呼声尤显迫切。

张先生是温州一家加工企业的负责人,目前正在为担保债务而焦头烂额。他平时非常关心国家发布的政策。当他看到“金十条”中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规定后,似乎看到了一丝曙光。

张先生两年前通过联保贷款的方式获得了银行融资。联保贷款,是银行针对小微企业资信低、财务不规范等客观情况,为小微企业“量身打造”的金融产品。其一般由37户小企业自愿组成联保小组,成员之间协商确定授信额度,然后向银行联合申请授信。每个成员均需为小组中的借款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张先生就是在为联保小组中一家贷款企业已确认破产而发愁。

专家指出,联保小组作为贷款的共同责任联合体,可降低银行贷款风险,许多小企业也依靠这种模式成功获得了银行贷款。在经济上行周期,联保小组的相关企业都相对经营稳定;但在经济速度放缓后,只要有一家关联企业的资金链出现问题,互保圈就可能会出现系统性风险。银行为了回笼资金,随时可能抽贷。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我国商业银行定义的小微企业客户,基本以当地明星企业为主。这些企业抵/质押担保条件充足,风险低,是银行眼中的“战斗机”,但实际上并不缺乏资金。而那些真正缺乏资金而需要银行支持的小微企业,由于银行很难对其进行合理定价,基本不放贷,或通过联保、互保的方式放贷。而后者所取得的“成功”,主要依赖的是抵/质押品范围的扩大和担保方式的创新,如联保、互保等,并不是风险水平的改进。所以“金十条”提出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恰逢其时。

三类小微金融服务

要加强在我国,小微企业主要集中在利用自然资源的资源型和以传统制造、粗加工为主的传统型行业,一般生存周期为35年。可见小微企业的未来发展也需要转型。因此,在“金十条”中,强调了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目前,抵押物缺乏是科技型、创新型和创业型的小微企业在融资中普遍遇到的难题。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小额信贷作为一项贷款技术,有别于传统经济下的传统商业银行贷款。所以,银行要实现为小微企业服务,最大的挑战是要突破传统的信贷文化,进行金融产品创新。中国人民银行周小川行长就如何落实“金十条”也指出,要积极鼓励金融创新,推动商业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等适合小微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这类目标客户群体,在融资实践中,解决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引入专业机构担保,但可能会面临反担保物不足、融资成本增加的问题;第二种是采用供应链融资,适合有稳定上下游关系的中小企业;第三种是质押知识产权,前提条件是企业有得到认可的发明专利。这些方式可以说是各有所长。

专家建议,国外的成功模式是可以借鉴的。如在美国,富国银行是小额贷款模式的典范。其成功经验之一,也是区别于传统贷款的地方是:运用信用评分技术。信用评分技术度量贷款风险的运用,使传统的贷款要求显得不再重要。这也较为符合小微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因为许多小微企业业主反映,由于管理相对不规范,在办理贷款时往往因不能提供大量规范的申请材料,如房产资料、财务报表等,而被银行拒之门外。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对此,“金十条”也提出,要支持小微企业信息整合,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在我国,“信用”的作用正越来越受到银行的关注。如北京银行率先在中关村试点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这种将信贷创新与企业信用结合的方式,有效突破了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的“抵押品为王”的界限。目前,北京银行“信用贷”累计发放逾400笔,逾200家中小微企业得到无担保、无抵押的信贷资金,支持了上百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涵盖了公共安全装备、生物医药研发、软件系统开发等领域。其中的很多企业已经成长为行业的领头羊,并逐步走上资本市场。

可见,只有从实际出发,改善传统的抵押、担保融资模式,大力发展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机制及贷款服务,才能使银行为小微企业的服务落到实处。

民间金融监管细化

民间金融作为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虽以其灵活便捷的经营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资金困难,但如何监管还是一个需要深入探索的课题。“金十条”也同样明确了: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

当前,涉入小微金融领域的是大量民间资本。而过去几年,民间借贷传来的资金链条断裂等负面消息,使我们也意识到,对民间金融如何监管,也是更好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一环。

对于金融监管的总体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有一个通俗易懂的解释:如果金融活动是“玩”自己的钱,则给他自由;如果玩别人的钱,就要进行监管。对此,她做了进一步阐述:对吸收少数客户的大额资金的非公众金融机构,可以实行有限度的监管。其监管的重点是不让他们吸收公众的小额资金,即非法集资或变相非法集资。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陈炳才对记者说,多年的实践表明,如果民间资金进入正规金融体系,那么民间金融是难以有所作为的。正规金融受现行金融政策的监管,很难正视和满足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农户等资金需求者的需求。民间借贷希望的是,在控制好可承受的金融乃至社会风险的前提下,确保民间金融的创造性、灵活性、及时性和高效性。

民间金融的风险主要在于利率过高,超过了产业利润率和企业的可承受能力。对此,“金十条”指出,要防止民间融资、非法集资、国际资本流动等风险向金融系统传染渗透。为此,陈炳才建议,国家应尽快制定《民间借贷管理办法》,禁止高利贷,但允许民间的风险借贷利率高于正规金融水平;同时,明确民间借贷的门槛条件,明确对债务人、债权人的条件和要求,对民间借贷实行债权人、债务人登记制度。陈炳才认为,应将民间金融的监管和风险处置机构放在地方政府金融办。地方政府承担民间金融发展和风险的预防、控制责任,也是民间金融危机事件、突发事件的处置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