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市场新动向

发布:2017-07-14 14:36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14期 作者:普益标准研究团队
未来,信托产品,尤其是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依然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是较好的投资理财方式。

随着中国经济增长稳步趋缓的态势趋于常态化,在结构性转型的压力下,不良资产逐渐增多,信托业长期以来以信贷融资为主的商业模式正面临市场的严峻考验,也因此走到了行业发展的新“十字路口”。

行业发展新态势

近年来,信托行业逐渐步入转型调整阶段,信托行业主要业务发生了较大的结构性变化:单一资金信托产品规模增速逐步回归正常,在信托资产中的占比下降明显;财产信托规模开始稳步提高,但受制于信托财产的过户制度和信托税收制度,目前业务发展空间有限,在总体信托资产中的占比仍然较低;与此同时,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数量和规模均保持增长势头,且在信托资产总额中所占比例明显上升。信托业务的结构性调整带来信托产品收益率的趋势性变化;伴随着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快速发展,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收益率也发生了较为明显的趋势变化。

在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不良资产开始增多、优质资产相对稀缺、资产管理行业竞争日益加剧的背景下,信托业以往以通道融资类业务为主的“重规模、轻管理”的粗放式发展路径,亟需调整与转换,需要在监管的规范引导下进行突破与创新。2014年以来,信托业“八大机制”“八大责任”相继明确界定,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信托业保障基金、信托登记、信托行业评级等行业制度机制。这些制度机制的建立,有助于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也为信托转型为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奠定了基础。

总体而言,在核心能力构建的基础上开展相关业务,有助于信托公司的发展转型。而与此同时,无论是转型为投行业务、资管业务、财富管理业务还是专业受托业务,每一个专业方向也都面临着大资管领域行业对手的竞争。

融资类信托下滑

中国信托业协会近期公布了2016年信托行业的主要业务数据。截至2016年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达到20.22万亿元,同比增长24.01%——信托行业正式大步踏入“20万亿时代”。其中,融资类信托资产余额4.16万亿元,比年初减少843亿元,同比减少1.98%,余额占比20.59%,规模和占比持续下降。这表明,作为信托机构业务中最为稳定和主流业务模式的融资类信托,依旧面临着较大的发展困境。而随着资产规模的下降,更多的行业风险也会相继暴露出来。

信托业协会的统计数据还显示,2016年三季度末,信托业的风险项目数量为606个,规模为1418.96亿元,比二季度末1381.23亿元增加37.73亿元;而在2015年同期,信托行业风险项目有506个,规模为1083亿元。这一变化表明,单体信托项目所面临的风险正在上升。

在经济下滑压力较大的宏观经济背景下,企业融资意愿降低是融资类信托资产规模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之一。资产规模的下滑及可能随之而来的信托业务风险的上升,极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对于融资类信托,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新的市场条件下如何进行风险管理。

融资类信托的诞生及发展壮大,充分显示了信托模式所具有的对于交易结构设计的灵活性、投前投后管理的专业性,以及可满足信贷需求多样化的特点。信托公司是融资类信托的全程参与者与投融双方的中间人,在其中扮演着信息中介的角色。对于主动管理类的融资类信托来说,融资方的兑付风险管理需要放在首位。这涉及到如何保障项目风险在事前尽职调查时能被充分揭露出来,构建的风险评估体系能否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以及投后管理能否充分保障融资方的到期兑付能力等。从已暴露出来的违约兑付事件来看,信托公司或多或少均存在以上的不足。

融资类信托业务作为信托公司的主要业务类型,有充分满足融资方的融资需求和投资方的产品需求的意愿,因此在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下,难言对客户进行挑肥拣瘦。融资方所处的行业不同,其表现的行业风险特性也会不同。如房地产受到政策影响较大,煤炭钢铁等周期性行业与其内在的周期推动因素变化情况有关。因此,为了满足不同层次结构的投融双方的需求,同时也为了实现信托公司与信托计划进行风险隔离的作用,灵活贴切于各细分业务行业的动态风险管理策略最为适宜。

此外,改善融资类信托的业务结构。在房地产债权信托监管趋严、名股实债模式法律风险较高的市场条件下,消费信贷类的融资类信托业务随着消费金融的兴起成为新的开发方向。对于该融资类信托的开展,合作的消费信贷经营企业的选择尤为重要,其对信托计划承受的整体风险水平有直接影响。同时,优质的消费信贷经营企业在消费场景开发、优质信贷客户获取及风控体系构建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信托公司开展此类业务,需要在尽职调查时侧重审查其消费信贷场景开发渠道及能力、风控管理水平、贷后管理体系等。

房地产信托收紧

近期,银监会下发的《2017年信托公司现场检查要点》在信托行业引起了较大的反响。房地产信托业务被列为了检查要点之一。该规定直切要害,对目前流行的“拿地融资业务”进行了规范,也意味着信托公司的相关融资业务面临调整:房地产这一重要通道将被收紧。

自2015年以来,信托资产投向房地产行业占比逐渐下降。这一方面与房地产市场降温有关,另一方面也有政策的影响。该规定的出台会进一步降低信托资产投向房地产的热度。

2017年以来,房地产信托的发行规模和数量均出现了一定的下滑。这实际上是受信托业内外部各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外部影响因素主要包括银监会监管力度加大,以及货币政策的收紧、楼市调控再度升级、去杠杆的大环境等;内部影响因素主要是基于此前暴露的诸多房地产项目风险和经济下行预期,导致信托公司对房地产项目的态度更为审慎。

具体来说,自2017年始,金融防风险、挤泡沫的政策方针越发坚定,不仅货币政策收紧,以银行为首的金融机构更迎来严厉的监管风暴。仅4月份银监会就出台了7个监管文件,明确提出,要消除多层嵌套、去通道化、限制监管套利。其中,6号文中明确指出,“重点关注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量较大、占比较高的信托公司”。

同时楼市调控也在不断加码。监管部门自去年起已经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从规范房地产企业的拿地行为到房产销售端的限购限贷,覆盖了房地产的各个环节。截至2017年5月,共有60个地级以上城市和超过30个区县,累计发布调控政策超过160余次,包括限购、限贷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以及调控地区范围的不断扩大等。各大银行也在收缩住房贷款和房地产开发贷款,房地产信托的发行因此受到限制。

监管政策的持续收紧与房地产信托风险集聚有较大关系。2017年4月初召开的信托监管工作会上,监管层就指出,房地产信托的监管主要是对集中度风险、合规风险、法律风险的监管。这些都是房地产信托主要的风险隐患。

集中度风险包括投向区域集中于热点城市、大客户风险较为突出、部分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占比较高等;合规风险包括突破房地产企业资质要求(通过明股实债、产品嵌套、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等向不满足“四、三、二”要求的房地产项目发放信托贷款),投向建筑业等行业的信托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突破结构化房地产信托业务杠杆比例不得超过3﹕1的要求,通过产品嵌套规避净资本监管,为其他机构发放购房首付贷提供便利等;而法律风险,监管部门重点强调的是“明股实债”类业务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上升。同时,房地产调控和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政策风险也是目前房地产信托面临的一大风险。

就全行业而言,房地产信托业务的风险是可控的,在经历严监管的过程后,未来房地产信托业务将更趋于健康和可持续。不过,对于房地产信托业务占比较大且风险项目较多的部分信托公司而言,可能潜在的风险还是不小,若不进行合理的结构调整和风险管控,风险恐将进一步加大。

在监管层加强对于房地产系统的风险整治后,信托公司对于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在策略上也将出现一定的变化。如:信托公司摒弃“明股实债”业务模式,通过PPP、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形式,支持地产去库存,做真正的股权投资业务,以及以股债结合、产业基金等模式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加大对一二线城市经济适用房、公租房、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支持;创新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方式,通过PPP模式、新兴产业基金等支持三四线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积极探索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业务等。

随着房地产行业整合的展开,房地产信托的机会和风险也再次蓄积,在金融强监管背景下,监管套利的业务路径会愈发狭窄。短期来看,房地产信托发行数量和规模将难以回升。中长期来看,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其房地产信托业务也需告别粗放式发展方式,寻求顺应市场和监管的新方向,并把握住实现升级转型的时机。

转型创新方向

中国高净值家庭数量自2007年开始一直保持21%的高速增长,到2016年已超210万。中国高净值家庭财富积累速度要高于普通家庭,未来在宏观经济放缓的大背景下,高净值家庭的财富集聚会有所放缓,但仍会保持较高增速。对于富裕阶级,财富传承的需求相对迫切,这为家族信托提供了很大的发展空间。现阶段,事务管理类信托发展迅速,已占信托总资产一半以上。其中,家族信托的利润贡献值得期待。

监管的密集出台使信托公司面临的约束越来越多,政策承压下信托机构如何实现华丽转身值得关注。2017年一季度,信托资产规模突破21万亿元。在宏观经济开局良好的情况下,信托机构需要抓住机遇,特别是融资类业务,在实体企业融资需求较高的情况下,积极拓展相关业务,提高融资类业务的占比。

此外,财富管理随着人们财富的快速积累将会是信托转型的方向之一。目前,信托公司在这一领域已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随着竞争程度的日益激烈,信托公司需要不断挖掘自身的独特优势来突出重围。

作为横跨三大市场的金融机构,信托公司的业务转型和创新发展面临新的路径选择。在相关保障体系完备后,随着配套监管规制体系的逐步构建和完善,信托业务体系也需要结合市场发展的变化进行重构。依据自身资源禀赋、战略目标和市场细分,追求差异化定位,满足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多元化和个性化需求,正逐渐成为信托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转型思路和发展模式。在此前提下,厘清业务模式和风险来源、提升资产主动管理能力、回归信托本源,将成为信托与其他资管机构进行竞争的有效基石。

投资者的比较与选择

信托行业经过多年发展,产品的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由于其特有的优势,数量和规模一直保持快速增长,在所有信托产品中的占比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因此,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可以代表信托产品的基本情况。

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整体收益率经历了三次大的调整和变化。根据普益标准统计数据库,自2011年一季度开始,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整体收益率开始趋势性上升,在2012年一季度达到最高的9.39%;之后转为下降,并在2013年一季度达到最低的8.42%。这是其第一个大的调整阶段。此后,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整体收益率开始经历第二阶段的调整,从2013年一季度至2014年一季度,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整体收益率的变化幅度低于1个百分点。第三个调整阶段从2014年一季度开始,并持续到2016年二季度。在这一时间区间内,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整体收益率先是趋于快速上升,后又趋于快速下降。总体而言,从2011年一季度开始至2016年二季度结束,就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整体收益率来说,最小值发生在2016年二季度,只有7.21%;最大值发生在2015年一季度,达到9.65%。需注意的是,自2015年一季度之后,集合信托整体收益率不断下降,连续跌破“9”整数关口、“8”整数关口。2016年集合信托产品收益率直接下降至7.21%,创集合信托产品收益率历年新低。

关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状况,根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的相关报告,2016年上半年,封闭式产品按募集资金额加权平均年化收益率为3.98%,其中封闭式非净值型理财产品加权平均年化收益率为3.96%,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加权平均年化收益率为4.58%。此外,开放式非净值型理财产品加权平均年化收益率为3.32%。综合比较,封闭式净值型产品平均收益较高。另据统计,2016年上半年,终止到期的理财产品中有68款产品出现了亏损。亏损的产品中,有62款为外资银行发行的结构化理财产品,5款为外资银行发行的代客境外理财产品,中资银行有1款面向机构销售的结构化理财产品发生亏损。亏损产品占全部终止到期产品的0.08%,亏损理财产品本金的平均偿还率是91.06%。

总而言之,银行理财产品相比信托产品,面临的收益损失风险较小,对应的收益水平也较低,但收益波动幅度也相对柔和很多。从目前来看,银行理财产品存在银行的“隐性担保”,收益基本都是刚兑的。因此,对于风险承受能力低的投资者来说,银行理财产品仍然是比较稳健的资金增值手段。然而,随着监管机构打破“刚性兑付”的力度加强,银行理财产品的优势将会被弱化。未来,信托产品,尤其是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依然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相比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依然是较好的投资理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