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市场启示录

发布:2013-02-19 09:30 来源: 《中国外汇》王增武
在未来的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总体思路的经济发展中,国家、机构、企业和居民个人的财富管理需求与供给...
在未来的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总体思路的经济发展中,国家、机构、企业和居民个人的财富管理需求与供给,将呈“星火燎原”的态势。如果说我们过去研究经济金融问题的主题词是“宏观经济”,那我们深信,接下来“财富管理”至少是主题词之一。在国内以产品为导向的财富管理市场中,如果把证券投资基金、信托产品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产品都考虑在内,我国财富管理行业发展的渊源至多不超过30年,而其中的银行理财产品则成为近年来财富管理中当之无愧的主角。
 
盛宴
 
之一: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引领国内财富管理市场
 
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起步于2004年。纵观其市场的发展:2004年起步时,只有12家商业银行发售了133款产品,募集资金规模不足500亿元人民币;2011年,则已有94家商业银行发售银行理财产品20270款,募集资金规模流量不低于16万亿元;而2012年前三季度,更是累计发售逾30000款产品,募集资金规模流量已超过20万亿元。作为国内新兴的财富管理工具,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募资规模已远远超过国内同业如证券投资基金、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募资规模的总和。
 
之二:银行理财产品指数处于平稳上行态势
 
2009年初至2010年末,银行理财产品景气指数呈震荡上行态势,但2012年以来,该指数处于相当的平稳上行态势,指数上下波动不超过5个点。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指数与景气指数走势基本相同,但其震荡幅度明显小于景气指数的震荡幅度:2012年前三季度指数波动幅度不超过1.28个点。景气和收益指数的小幅波动表明,在现有发展模式下,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已经进入稳定运行期。但该市场的政策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需持谨慎态度。
 
之三:募集资金规模屡创新高  存/贷款替代作用明显
募集资金规模的存款替代作用明显,主要表现有二:第一,理财规模与新增存款之比为负的原因在于当月新增存款为负值,即“储蓄搬家”,6次均发生在2011年之后;第二,2009年1月至今,理财规模与新增存款之比的绝对平均值为1.21倍,而2011年至今的对应值为2.11倍,表明替代作用加剧(见图2)。鉴于存、贷款之间的对偶性,募资资金规模同样具有贷款替代效用。如理财/融资总量和理财/贷款规模均在1倍之上,基本在2倍左右,最高达4倍之多。
 
之四:预期收益率水平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
 
收益率水平方面,2012年,随着存/贷款利率下调和浮动以及通货膨胀水平的回落,银行理财产品市场收益率水平也呈现明显回落态势;但年末略有回升。2010年9月至2011年12月,不同价格水平之间的传导路径为CPI、理财产品、存款基准。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理财产品收益率与3M-SHIBOR之比基本在1倍上下波动,最低为0.91倍,最高为1.04倍,均值为0.98倍。这表明,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如果我们默认3M-SHIBOR为国内市场化利率的基准的话。
 
之五:中小银行发力,看跌型产品数量飙升
 
2012年的发售情况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参与发售理财产品的中小银行,尤其是城镇或村镇银行数量明显增加;二是人民币理财产品发售数量依然高高在上,占比91.31%强,较2011年至少增加了5个百分点,美元产品位居其次,其原因在于国际经济形势的复杂多变;三是发售的看跌型产品约161款,远高于2011年全年发售的91款,背后原因不言自明;四是前三季度发售的商品类和信用类产品数量已明显超过2011年全年发售数量,前者主要受美国数量宽松政策下的黄金价格潜在上涨预期的影响,后者主要原因依然在于信贷类理财产品“腾挪转让”表内信贷资产功能。
 
缺蚀
 
之一:银行产品“复婚”资本市场行之难
 
追溯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历程,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与资本市场“相知”于2006年,“热恋”于2007年,“争吵”于2008年,“离婚”于2009年。历经“七年之痒”,人们又来热议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复婚”事宜,谈何容易。其中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目标互斥性是理财资金入市的重要阻力之一,因为前者追求收益最大化,后者追求融资最大化以及融资成本最小化。笔者认为,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入市问题需要谨慎处理。其原因有二:其一,虽然商业银行努力发展基于资产管理的财富管理行业,但其资产管理能力却值得商榷;其二,发展股票型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对冲工具匮乏。
 
之二:“庞氏骗局”成金融热词
 
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2012年10月在《China Daily》上发表的一篇名为“Regulating Shadow Banking”(监管影子银行)的文章,将国内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庞氏骗局”推上风口浪尖。几乎是同时,华尔街日报撰文称,国内银行理财产品“短贷长投”类似于美国商业票据市场的翻版。而危机期间,美国商业票据市场冻结,导致美资银行出现现金短缺现象。无独有偶,IMF在其《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中国影子银行比重不容忽视,需加强风险防范,尤其是信托产品和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笔者认为,银行理财产品完全合规或完全不是“影子”是不可能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合理疏导使其不会成为真正的“影子”。此正所谓“创新的源泉,风险的渊薮,监管的重点”!
 
之三,信贷资产“表来表去”何时休
 
2004年至今,银行理财产品市场投资方向热点轮换:从2004~2005年的汇率类产品,到2006~2007年的股票类产品和2008年的商品类产品,再到2009年以来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尤其是信贷类或隐信贷类理财产品尤为迅猛的发展。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中央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一石激起千层浪”,地方政府资金吃紧,从而借道银行理财产品等渠道筹集资金,充分发挥了信贷类理财产品“变脸”的“出表”功能:单一信托,贷款对倒,组合资产管理和资金池类产品等一一推出。其中无论是发售数量还是募集资金规模,亦或是市场关注度,资金池类产品无疑都是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中的一枚“奇葩”。笔者认为,为规范此类产品发展,应该从以下几点入手:一是搭建理财产品风险“防火墙”,真正做到表内资产与表外资产的风险隔离,促使理财产品真正成为银行通过风险与收益的转移方式来改变自身经营模式及分散风险的规范举措;二是构建资产池类理财业务的系统性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建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控制等子系统;三是健全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法律制度约束,加强对理财产品的监督管理;四是建立第三方评级/评价机制,为市场提供揭示、分析、比较各种类型产品、各种理财机构信息的准公共品服务,并建立独立于金融机构的统一的投资者风险承受度评估体系。
 
之四:理财产品投诉门如何关
 
据上海银监局统计,2012年前三季度共受理各类投诉事项2536项,投诉数量呈逐季递减趋势。其中与财富管理市场相关的投诉分类有理财产品和代销保险两项,平均占比分别为13.67%和7.17%,由此推算的投诉事项数量分别为347件和182件。就理财产品的投诉事项来说,多集中在外资银行,原因在于部分QDII产品遭遇重复投诉。面对存款变保单,理财变脸保险、券商和私募,违规代销,强买强卖等五花八门的各类投诉案件,如何维护、保持客户粘性并培养客户忠诚度,值得发行主体深思。
 
之五:第一代理财从业者该还债了
 
香港电影中有句江湖名言:“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至今,第一代理财从业者,换岗的换岗,离职的离职,清算的清算,不由得使人想起阚治东《荣辱二十年:我的股市人生》中描述的第一代证券从业者的悲喜人生。2012年,理财产品市场中的三件事足以印证这一事实:其一,某股份制银行原品牌管理部总经理何炬星因涉嫌违规操作被协助调查,因其违规操作将艺术品产品募集的资金投向了房地产市场,还涉嫌偷税漏税;其二,某银行个人金融部在理财产品设计中存在违规嫌疑,将矩阵模式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架构调整为准事业部模式,成立资产管理部统领全行银行理财业务;其三, 2007年10月,行业标杆的荷兰银行被苏格兰皇家银行(RBS)以720亿英镑天价收购,风光一时的荷兰银行梵高理财随其“改嫁”而去。此外,最近的2010年12月,星展银行宣布以“0”代价收购RBS在北京、上海和深圳的零售及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客户和业务组合。看来,理财“江湖”未来还将继续。
 
展望
 
展望2013年,国内财富管理市场竞争格局将更加激烈。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和信托产品市场受到的“监管关注度”将会加大,而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市场受到的“创新支持力度”也将会加大。这“一增一减”将明显改变未来国内财富管理市场的总体格局。
 
鉴于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主导着国内财富管理市场的发展,以下我们仅就银行理财产品市场2013年的基本情况进行预测,并给出未来进一步发展的策略建议。
 
2013年银行理财产品市场预测的假设条件:第一,国际、国内的政治、军事、经济形势平稳运行;第二,国内监管部门,尤其是银监会对银行理财的监管政策基本保持不变;第三,国内财富管理行业竞争格局基本保持不变;第四,银行理财市场发展速度略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增长速度。
 
预测期望结果为:2013年全年理财产品发售数量将达3.8万款左右;全年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规模将达28万亿元左右;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将基本围绕3M-SHIBOR上下波动,市场化程度会有所增加。
 
笔者认为,未来“无摩擦”的财富管理模式应至少具备以下特征:发行主体是综合经营机构或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财富管理除具备保值、增值功能外,还需考虑财富的传承机制;财富管理产品投向要服务实体经济,且应实虚结合;财富管理产品结构应简单明了、一目了然,并应以中长期的价值投资产品为主;财富管理市场应具有二级交易机制和实时的信息披露机制;财富管理市场应建立、健全评级/评价,投资者保护和第三方销售等服务机制。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财富管理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