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防范金融风险的长城

发布:2017-11-17 14:46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22期 作者:蔡思隽
主动防范金融风险将是金融机构未来一段时间经营管理的主线。

2016年年底以来,中国金融的核心关键词已转变为“去杠杆”“防风险”与“金融安全”。尤其是经过2015年国内股市剧烈波动、2016年房地产“高歌猛进”和债市大泡沫后,金融安全已被提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十九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而在今年7月召开的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确理解当前金融风险形势

2011年至2016年是中国金融改革创新较为密集的六年,金融监管氛围相对宽松,金融新业态(如供应链融资、P2P、众筹、网贷、大数据征信、互联网银行等)不断涌现,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传统金融机构也纷纷推出创新型业务(如融资融券、通道业务、ABS、引流业务、表外业务、买入返售、场外配资等)。不可否认,金融改革创新对近年来优化资源配置、满足市场需求、服务实体经济发挥了必要的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在宽松监管的背景下,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部分由监管套利驱动的过度创新。正是这种过度创新的非理性繁荣,带来了资金脱实向虚、投资行为不规范、交易链条过长、金融交易行为不透明等问题,并最终导致近年部分地区金融风险的积聚、金融市场的剧烈波动、拆息高企不下、资金外逃及非法集资猖獗等弊端和金融乱象。

因此,金融机构应清醒地认识到现阶段已进入金融强监管的新时期。国家已经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求要加强系统性风险监测与评估,处置一批风险点,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功能,并探索金融机构风险的市场化处置机制。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注重自身风险管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底线。未来一段时间,主动防范金融风险将是金融业经营管理的主线。

重视金融风险,就要准确把握金融风险的内涵。官方观点认为,宏观层面,高杠杆是金融脆弱性的总根源;微观层面,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会直接影响金融体系健康。而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宏观上的高杠杆率和流动性风险因素并没有消除;而从微观上看,银行不良贷款上升势头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加上表外业务风险趋升、债券市场信用违约事件明显增加、债券发行量有所下降,均表明信用风险也不容小觑。此外,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的影子银行和违法犯罪风险,套利行为、隐性刚兑、内幕交易、庞氏骗局、利益输送等行为,仍有一定市场,均可能危及金融安全。

强化全面风险管理

原则一:坚持责任担当,端正金融风险管理和经营发展理念

从商业伦理的角度看,金融机构应将金融责任和金融安全理念贯穿于经营发展和风险管理的全过程。因为“出来混的始终要还”,当金融机构个体外部化的监管套利行为最终影响到金融体系甚至宏观经济的健康时,最终还是要金融机构自己埋单,吞下自酿的苦果。

首先,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不能只单纯考虑对经济以及业务和利润的短期影响,而是必须要同步研究其风险传导机制及潜在风险状况。如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在股市上行期或稳定期,的确属于低风险业务,但金融机构应该认识到股价一旦快速下跌对投资者的杀伤力以及对亏损的放大效应,并顾及杠杆效应对市场大升大跌的助推作用。从香港市场的经验看,蓝筹股质押比例最高不会超过85%,其他股票质押率更只有二至五成,而且质押率随股价变动还会逆向调整;反观内地,金融机构在2015年时,股票质押率达9成或以上,且质押率不会因市盈率的大幅增加而调减。

其次,金融机构业务创新要理解国家监管措施或金融调控的政策本意,不应成为绕开中央大政方针的工具。如国家通过存贷比、MPA、窗口指导等多种手段控制信贷总量,目的是避免货币投放过度对经济金融带来负面冲击;而这一监管方式却激发了金融机构规避监管的“创新”热潮,或把超出规模限额的贷款记到账外,或通过通道方式以理财或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等名义将资金贷给企业。同样,针对国家出台的与两高一剩、房地产调控和地方融资平台相关的信贷政策,金融机构将客户资金经过多重通道投向过剩产业和授信限制行业,由此引发了全国理财及信托规模连续几年的超常规膨胀,并直接推动了资管业务和通道业务的“繁荣”。又如在央行注意到表外业务并进行控制后,金融机构相继开发了以买入返售为主的同业业务。而这些同业业务正是2013年“钱荒”时央行试图通过收紧公开市场操作去控制或打压的。

第三,金融机构应助力中央的政令畅通,下决心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脱胎换骨改造,摒弃主要依赖“砖头”和土地抵押或银政合作来控制风险的传统思路。从金融机构的角度看,寻找市场的不确定性和资金错配机会,获得业务利润,情有可原;但如果金融机构的监管套利行为漠视监管部门推出的一系列防范风险的政策调控措施,性质就截然不同了。基于监管套利的过度创新,有可能导致产能过剩现象日趋严重,房价泡沫化进一步聚集,地方融资平台债务规模失控等,金融体系也会面临系统性风险爆发的危机。而作为个体的金融机构,未来也将会直面不良资产剧增、案件频发、流动性紧张等问题。

第四,金融机构有责任服务社会稳定,服务国家战略。金融机构应在支持国家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有所作为,如:发展大资管业务以满足居民财富积累和理财需求;推动商业养老保险,使之成为养老金三支柱建设的中流砥柱;参与多层次扶贫金融体系,资金精准投向扶贫急需领域;发展健康保险,推进保险与医疗卫生、社保体系的互联互通。金融机构还应主动服务国家的长期战略,如: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带动包括境外加工贸易、跨境电商、服务贸易等在内的进出口贸易的增长,推进国际化进程。

原则二:突出问题导向,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

近年来,金融机构风险事件、大/要案屡有发生,其问题集中反映在以下方面:一是票据、同业投资、理财、担保等业务领域风险频发;二是授权审批、柜台操作、印章管理等业务环节管理失控;三是基层员工、关键岗位、中高层管理人员等重要人员行为失范。对此,金融机构应以服务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为基本立足点,切实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

第一,要坚持底线思维。要通过开展专项排查,准确把握潜在风险的规模、结构和趋势,厘清风险传导路径。

第二,要紧盯流动性风险。要加强流动性的集中管理,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动态完善流动性风险缓释机制和应急预案。

第三,严控交叉性金融风险。要以监管部门专项治理工作为重点,开展风险排查和纠察整改;要加强大数据集成与分析,强化动态风险识别,及时发现并阻断关联客户风险引发的跨产品传染。

第四,要强化操作风险管控。尤其应加强对统一授信、尽职调查、核保、对账、轮岗、强制休假、同业账户开立与使用、信息安全、办公场所等的管理,规范各级人员的操作行为和监督安排。

此外,还应逐步建立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防止专业化管理各自为政形成掣肘,不断加强自身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原则三:扎严制度笼子,强化合规监督问责联动

第一,将操作管理规范全程嵌入到经营决策、制度建设、产品创新和业务运行的各个环节,逐步实现“制度笼子”对各项经营管理行为的全覆盖。

第二,加强对各类不良违约案例、重大风险事件的分析研究,找准症结、总结规律,在防控风险中深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体制性、机制性问题。

第三,加强风险和合规文化培育,把风险价值观、风险管理规范、风险管理行为准则等内化为每一位员工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筑牢依法、依规、依章经营的制度基础和机制保障。

第四,调整考核指标、完善问责标准,不断强化机构和个人风险问责机制。

此外,还要建立严密的内控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业务管理部门、组织人事、风险管理、合规、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将防腐败体系建设与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建设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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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案例启示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从以下的金融风险案例中,金融机构可以管中窥豹,得到不同的风险警示。

案例一:“1206”齐鲁银行诈骗案

案情:犯罪分子刘济源以支付高额利息、好处费等方式,引诱企业到其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定期存款。定期存款到位后,刘济源虚构贸易合同、承兑证明文件、借款合同,伪造存款单位质押保证合同、董事会决议等,利用这些存款办理了第三方存单的虚假质押,以骗贷的方法从商业银行诈骗巨额资金。此案涉案金额达101亿元,被诈骗的企业包括阳光财险、阳光人寿、生命人寿、正德人寿等金融机构,也包括枣庄矿业集团、淄博矿业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案发后追回赃款79亿余元,实际损失超过21亿元,是轰动一时的金融大案,对山东当地的金融信用生态产生了不良影响。

案件警示:一是在经济快速发展和金融机构大上规模的背景下,资金掮客盛行,通过第三方存单质押获得贷款,使商业银行为做大存款和贷款规模但不合正常商品服务交易逻辑的操作,成为社会默认的潜规则。二是在资产拉动负债的粗放式发展模式下,商业银行片面追求规模和发展速度,在存贷款和业绩考核上短期行为突出,忽视了风险防控要求。三是齐鲁银行风控存在重大缺失且未及时予以整改。在齐鲁银行诈骗案发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4月为其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显示,齐鲁银行的第三方存款质押业务存在借款人营业收入与贷款规模不匹配、存款质押合法性存疑等诸多问题,并提出了“保留意见”,但齐鲁银行并未正视审计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反而掩耳盗铃,更换了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案例二:“ 诚至金开1号”信托风险隐性刚兑

案情:诚至金开1号是中诚信托投资公司在2011年2月发行的存续期为36个月、募集额30.3亿元人民币的集合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用于对振富能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中诚信托获得振富集团原下属各个子公司及煤矿的股权质押。此信托产品的发行方为中诚信托。中诚信托在工商银行设立了监管账户并由工商银行代为销售。但在2012年5月,振富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实际控制人被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此“诚至金开1号”兑付风险浮出水面,项目资金断流,面临重大违约风险。

案件警示:一是相关通道业务、表外业务信用风险较高。一方面,在“两高一剩”企业、房地产、矿产等限制性行业和领域很难从正规融资渠道取得资金的情况下,通过信托等进行多重嵌套的产品,刚好可以弥补这部分融资缺口。但是用款企业通过影子银行渠道融资,需支付较高的通道费用,融入资金的成本很有可能高于其项目收益,增大了其还本付息的困难;另一方面,影子银行产品没有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投资者信息不对称,而委托人和管理人在业务进行过程中职责不明确,易造成虚假评级和委托代理关系扭曲。二是流动性风险不容忽视。期限错配会导致流动性风险积聚,如以筹集的短期理财资金投资基础设施、房地产等长期项目,一旦短期理财资金不能滚动发行,容易出现流动性问题;同时,相关产品的杠杆率也比传统贷款高得多,因此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也相对更高。三是系统性风险有所扩大,相对隐蔽的多重嵌套产品较传统业务具有复杂性,同时,由于监管口径差异, 也会为产品提供大量的套利机会,如通过资产证券化业务,商业银行可以将风险转嫁给投资者,虽然规避了资本管制,但却为银行系统带来了很多不稳定因素。

案例三:票据市场系列风险

案情:2012年至2015年,监管部门通报和司法机关受理的票据案件激增,并集中爆发了一批震惊全国的票据大案,部分金融机构因此遭受到重大经济和声誉损失,并导致全国对票据市场的严格整顿和监管。第一种类型是恶意公示催告,即票据贴现后被出票人、票面收款人或第三方不明原因挂失,且该第三方同票面记载及背书无任何关系。目前,恶意公示催告行为在风险案例中发生比重较高。第二种类型是不法份子伪造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中小企业实施诈骗。第三种类型是非法中介与企业相互勾结,以套现融资为目的,以伪造购销合同等方式骗取银行承兑汇票,再通过循环开票、倒买倒卖、贴现,赚取息差牟取利益。第四种类型是非法中介利用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漏洞或与金融机构内部员工勾结,在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等业务中,套取金融机构贴现资金挪作他用进行牟利。

案件警示:一是市场缺乏对票据业务统一、明确的规范管理。因此,尽管各家金融机构都有严格的票据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但整体上仍存在法律漏洞和监管空白,给了票据掮客、非法中介以可乘之机,也严重扰乱了整体票据市场的经营秩序。二是票据融资已成为中小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来源,因此,在经济下行期企业资金链日益趋紧的情况下,会增加承兑垫款,加剧票据市场的风险暴露。而票据案件的频发又会导致监管从严,从而进一步加大了中小企业通过票据渠道进行融资的难度。三是金融机构在票据风险事件化解过程牵扯大量精力,付出了高额成本。在上述风险事件中,金融机构不得不介入繁杂的法律程序,无一例外被牵扯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此外,对于恶意挂失的票据,某些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存在客户恶意钻法律漏洞的情况。这也给金融机构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专家点评:

新方向下的新趋势

 

熊启跃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球增长乏力、国内增速换挡、金融要素市场化改革不断提速的背景下,中国银行业顶住压力,保持了平稳增长态势。2016年年末,中国银行业资产规模达226.26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一;资产收益率为0.98%,在全球范围处于较高水平;不良贷款率为1.74%,2011年以来持续上升的压力有所缓解;拨备覆盖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76.4%和13.28%,风险吸收能力稳步提升。

党的十九大报告为中国指明了发展方向。在新的报告精神的指引下,中国银行业未来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一是风险管理将成为重要任务。近年来,在国内外多重因素压力下,银行业整体风险有所上升。此外,商业银行在国内和海外市场的风险案件接连发生,声誉和合规风险管理压力骤升。总的来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银行业仍处在风险易发、高发期,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将成为重要任务。

银行业风险防范是系统性工程,需要宏观层面的顶层设计,通过完善货币政策调控机制、优化金融监管框架、加强监管协调等方式来提高监管效率。未来,银行业风险防治工作将主要从强化资本监管、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三方面入手。在微观层面,商业银行需不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丰富风险管理工具箱,包括提高杠杆指标的覆盖范围,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加快推进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等制度规章的实施,不断与国际先进的管理实践接轨;优化股权结构,提高公司治理;加大通过资产证券化、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品进行风险对冲和转移的力度等。

二是提质增效将成为重要目标。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长期以来,国内银行业偏重规模扩张,而盈利效率却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随着经济增速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中国银行业的经营发展理念也需要做出相应调整,提质增效将成为发展的首要目标。商业银行应更加注重效率提升,通过拓展收入来源、加强成本管理等方式,提高单位资产收益率,使规模和效率能够在更为合理的水平实现平衡。

三是结构调整将成为重要抓手。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社会主体需求的变化,银行业务结构也应做出相应调整,以更好地发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比如,我国消费规模快速增长,但银行提供的消费金融服务与国际同业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尚不能完全满足实体经济的需要;发展绿色经济是十九大报告倡导的重要议题,而国内目前在发展绿色经济领域仍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银行体系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方面还略显滞后。未来,个人金融、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将成为银行业业务调整的重要方向,在选择各自发展方向的过程中,银行间的差异性会有所加大,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也将不断增强。

四是国际化发展将成为重要机遇。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近年来,中资银行国际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2016年年末,共有22家中资银行在海外63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353家分支机构。当前,全球经济不断回暖,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趋于正常化,美国等国家的银行业监管标准有望放松,国际银行业整体经营环境在不断改善。这为中资银行加快国际化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作者单位:广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