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荐依法治国 提高外汇管理依法行政能力

发布:2015-01-23 10:16 来源: 《中国外汇》2015年第1期 作者:易纲
一是坚持用法律规范行政权力的边界。外汇管理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从政府机关角度做好权力盘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战略部署和全面安排,为法治中国的建设绘就了新的蓝图。唯有依靠法治,才能凝聚中国共识和力量,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才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走向现代化;才能彻底实现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外汇管理领域推进依法行政,就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外汇管理职能,严格、公正执行外汇管理法规,依法公开外汇管理行政行为,切实保障外汇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回首2014年,外汇管理法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一是加强了外汇管理法规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清理、整合了外汇管理法规。截至2014年底,历年废止失效法规合计已超过700件,保留的生效法规不足300件。二是进一步健全了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外汇管理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并引入法律顾问制度。三是积极推动简政放权,不断深化行政审批项目改革。截至2014年底,分八批取消外汇管理行政审批项目66项,取消比例达80%;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也简化、规范了实施程序。四是进一步健全了“权责统一、公正高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五是进一步提高外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2014年,对外汇管理系统3915人次进行了依法行政的培训;同时完善外汇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外汇管理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法治兴则国家兴”。在改革开放的关键时刻,要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依法履行好外汇管理职能,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推进改革,用改革成果丰富法治的内涵,使外汇管理改革获得广大人民的支持。

一是坚持用法律规范行政权力的边界。外汇管理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从政府机关角度做好权力盘点,列出履职依据的“正面清单”;从市场主体角度定好市场规则,列出不能触碰的“负面清单”,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二是积极推动决策科学化、法治化。外汇管理决策要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使外汇管理决策出台与外汇管理法规制定相衔接,严格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符合法定职责要求,既不失职,也不越权。

三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加强内审内控管理,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同时,要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有序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四是大力加强外汇管理法治队伍建设。要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外汇管理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