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资金试点业务逢春

发布:2014-03-14 编辑:2014-03-14 来源: 《中国外汇》2014年第5期
自启动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以来,一些试点企业的落地服务行准确把握市场脉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截至目前,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已由最初京沪两地的5家试点企业扩展至包括广、深、苏、浙、鄂七个地区的32家企业。北京地区作为试点政策的发源地,目前已有14家企业上线运行。其中,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作为试点政策的最早参与者与实施者,客户数量与业务规模稳居同业首位。北京地区14家参与试点的跨国公司中,现有9家与工商银行开展了合作,试点企业办理国际结算超过50亿美元。
 
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政策的实施,有着广泛而深远的意义。对试点企业而言,有利于提高试点企业本外币、跨市场的资金营运能力,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综合收益,从而增强全球竞争能力;对试点银行,特别是对国际化进程不断推进的中资银行而言,试点政策的推行有利于其提高服务跨国公司的全球现金管理能力,从而增强在国际银行业的竞争力;对试点地区而言,政策的开放有利于实现全球资金在试点地区的集聚效应,提高本地区对跨国公司、金融机构和多方面人才的吸引力,从而促进地区经济金融的发展;对外汇主管部门层面而言,跨国公司资金营运在部分试点地区推行,有利于在可控的范围内不断总结政策试水的经验,稳步推进资本账户的开放进程。
 
本文总结了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一年多来的试点运行实践,以期通过与同业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试点工作的推广。
 
运行效果显著
 
北京地区具有总部经济集中、跨国公司云集的特点,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改革的试点提供了适合的土壤。北京外汇管理部在总局的指导下也及时把握住资本账户稳步开放的时机,最先设计出台了试点政策制度。一年多来,北京外汇管理部在境外外汇资金境内归集、境内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集中调配、经常项下集中收付汇、货物贸易净额结算等五大关键点上的政策均有实质性突破,将跨境人民币纳入到外汇试点政策框架也在探索进程中。
 
试点前,跨国公司总部缺乏统一管理和调配境内外资金的有效手段,在管理和操作中的不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总部只能通过分别设置境内和境外资金池的方式管理集团内部的本外币资金,境内外资金通道有限。(2)境内外关联公司间通过正常贸易收付实现资金流转,受制于投注差大小和资格主体与使用主体的差异;境内企业借入外债或对外放款时,在条件和额度上均受到严格限定,实际操作中还需逐笔审批,灵活性差。(3)不允许企业对跨境收支进行轧差结算,仅能收支两条线分别汇划清算,不利于进出口较为均衡的跨国公司节约经营成本和汇划手续费。(4)跨国公司集中收付汇涉及的异地收付汇手续也较为繁琐,需要向当地外管部门审批备案。
 
由于面对境内外两个市场、本外币多种货币,跨国公司最迫切的改革需求集中在打通资金运用渠道以及简化审批手续两个方面。外汇局出台的跨国公司试点政策紧贴上述市场需求做出重要突破:依据试点企业可用的外债额度和境外放款额度,分别核定其国际主账户和国内主账户间资金划转的流入和流出额度,可以实现企业境内外资金池的有效联通;允许在试点企业内部灵活调配外债使用额度和对外放款额度;允许开展集中收付汇和轧差净额结算等。
 
试点的实施提高了跨国公司管理全球本外币资金的水平和效率,尤其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在境内流动性偏紧的情况下,企业通过试点通道高效引入境外资金,以较低的融资成本及时解决了流动性的需求。试点中净额结算的实施,减少了企业财务人员日常工作量,并较大幅度地降低了汇兑支出。此外,企业在试点政策框架下进一步深化了与银行在全球范围的现金管理合作,有利于集团加强全球财务集约管理,实现对境外投资经营资金安全性的更好把控。
 
对试点银行来说,试点政策的出台有利于中资银行进一步完善全球现金管理的产品体系,加快其在系统建设、制度建设以及专业队伍培养等方面的速度,进而缩小其与跨国银行在全球现金服务管理方面的差距,使之能跟随跨国企业走向全球,为其在全球竞争力的提升加注金融服务的动力。
 
试点经验总结
 
“响应市场需求、做好政策执行”是试点银行做好工作的两个不可偏废的方向。工商银行作为全球最大的商业银行,近年来国际化进程不断加速,无论是在境外机构布局的硬件建设上,还是在九大业务线境外产品的延伸上,均致力于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以及跨国公司全球化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因此,敏锐捕捉市场动态与客户需求,及时做出响应并提供创新服务,成为全行上下的良好工作习惯。“让客户满意”,是全行永远追求的目标。同时,在外汇管理改革不断推进深化的过程中,如何种好试点政策的实验田,也是工商银行工作的立足点。
 
“迅速行动、把握先机;跟踪进展,不断完善;由点及面,梯度推进”是开展具体工作的十二字方针。营业部作为分行辖内的外汇业务重点行,在外汇客户类型和数量、业务规模和品种、队伍建设和专业水平等方面,都处于全行先进水平。在接到分行对企业需求进行摸底的布署后,第一时间研究、分析试点政策与客户需求的适配度,迅速锁定推荐名单上报分行。随着试点政策的不断明晰和完善,进一步做好客户端和监管端的双向信息沟通:一是在认真消化北京外汇管理部和分行的政策培训内容的基础上,及时加强与客户的交流沟通,在制定细化银行内部操作流程的同时,协助企业准备试点申报文件及完善内部操作;二是将企业对试点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政策监管部门,供其对政策进行调整及加以完善。此外,营业部在不断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还结合自身客户不同特点,总结出试点推广的不同模式。
 
“专人专干、专业支撑、合规操作、互动反馈”是基层行将试点政策顺利落地,稳定运行的保障。
 
试点政策启动以来,营业部从公司、国际、运管和会计结算等相关部门抽调了专门人员,对试点涉及的各项业务实行专人操作:专人负责监管部门和总分行相关政策的更新和传达;专人负责记录和保存试点企业获得的外汇管理部门批复文件,当资金通道限额等关键要素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报备;专人负责调整系统控制参数和台账,确保资金通道额度的准确,每月初两个工作日内与主办企业核对双方的资金通道划拨明细和剩余限额。
 
合规操作方面,除了从账户开立资料的审核,资金收付用途的审核,ABOQ和国际收支数据的报送等方面严格政策执行外,试点初期还重点关注了轧差净额结算的国际收支申报在尚未实现系统导入校验的情况下,如何及时、准确地办理轧差结算明细交易的国际收支还原申报问题,确保了外资跨国公司的合规性操作;同时,对需要企业延后提供的材料建立了台账,及时提示企业按外汇管理要求的时间提交,并做好真实一致的合规性审核。
 
实际操作中,营业部还协助主办企业进行相关报表数据的核对,包括协助核对《成员公司在京经常项下自行收付汇月报表》、《试点企业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月报表》、《试点企业货物贸易净额结算月报表》以及《试点企业国际、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资金划转监测日报表》、《试点企业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资金监测日报表》等;同时,建立了定期和不定期的问题收集反馈机制,针对实务操作中企业和银行发现的问题、疑惑和建议,及时整理成文字材料报告上级行和外汇管理部门,以利于及时反馈和修正。
 
后续政策建议
 
一是将跨境人民币纳入试点币种。随着国家对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不断推进,各企业已将人民币作为跨境支付的重要币种,将跨境人民币纳入试点的呼声很高。从银行角度看,企业的国内本外币已通过集团内结售汇实现了打通,此次试点又建立了境内外外汇一定额度内的通道,在大力发展跨境人民币时,不应将此排除在外。建议政策部门考虑未来将跨境人民币业务纳入此次试点改革,更好地满足客户本外币、境内外综合化需求。
 
二是将服务贸易纳入净额结算范围。目前,净额结算主要适用于货物贸易,暂不涵盖服务贸易。跨国企业内部资金系统一般不区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现行试点企业如对货物贸易实行净额结算就必须独立于现有内部系统。因此,如能将服务贸易一并加入净额结算范围,可进一步降低跨国公司的工作量,扩大试点政策的影响力。
 
三是进一步明确国际主账户的账户属性。这对试点企业而言,涉及账户资金收益和账户收益纳税计算等问题;对商业银行而言,则涉及是否缴纳存款准备金及缴纳比例问题。账户属性的明确有利于试点企业和银行等微观经济主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经营决策。
 
四是整合数据报送数量,提高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和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对接的质量。具体做法可适当拉长企业和银行数据报送周期,提高突发异常大额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在实现有效监督管理、降低监管成本和便利化之间找到平衡,更好地发挥事后数据分析监测对宏观调控的指导性作用,避免数据失真和大额资金流入、流出对国际收支和国内基础货币投放的扰动。
 
五是要进一步更新完善试点政策,在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人民币国际化和自贸区金融体制改革大背景下,及时做好政策更新,保证试点政策的兼容性和前瞻性,兼顾好先导示范作用,为未来资本项目可兑换积累有价值的经验。
 
 
[信息来源:<中国外汇>2014年第5期 舒力 肖学军]
营业部陈浩博、杨雨宣对此文亦有贡献
作者单位: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