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2016-03-22 16:22 来源: 中国外汇网
3月22日,外汇局举行一季度政策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外汇管理政策情况,并就近期市场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3月22日,外汇局举行一季度政策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外汇管理政策情况,并就近期市场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2016年以来,外汇局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工作部署,继续把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作为外汇管理工作的主基调,稳步推进外汇管理各项改革工作,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和评估,突出外汇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要求,依法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违规活动,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汇环境。

从外汇形势来看,近期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明显缓解。一是外汇储备降幅收窄。2015年12月、2016年1月和2月,外汇储备余额降幅分别为1079亿、995亿和286亿美元。其中,2月份储备降幅较1月份收敛了71%,月末外汇储备余额为32023亿美元。二是结售汇逆差下降。2015年12月、2016年1月和2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结售汇逆差分别为881亿、694亿和350亿美元。其中,2月份逆差较1月份下降50%,3月以来,结售汇日均逆差较2月份继续下降。三是跨境资金净流出减少。2015年12月、2016年1月和2月,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出分别为725亿、558亿和305亿美元,外汇资金净流出分别为401亿、201亿和105亿美元。其中,2月份跨境资金净流出较1月份减少45%,外汇资金净流出减少48%。3月以来,跨境资金日均净流出较2月份进一步减少。四是人民币汇率逐步趋稳。2016年以来,境内外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先弱后强,1月份小幅下跌、2月以来趋于稳定,境内外价差也进一步收窄,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保持基本稳定。

在做好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评估的同时,外汇局稳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改革措施:

一、改革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管理制度

2016年2月,外汇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外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进一步扩大境内资本市场开放。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放宽单家QFII机构投资额度上限。不再对单家机构设置统一的投资额度上限,而是根据机构资产规模或管理的资产规模的一定比例作为其获取投资额度(基础额度)的依据。二是简化审批管理。对QFII机构基础额度内的额度申请采取备案管理;超过基础额度的,才需外汇局审批。三是进一步便利资金汇出入。对QFII投资本金不再设置汇入期限要求,允许QFII开放式基金按日申购、赎回。四是将锁定期从一年缩短为三个月,保留资金分批、分期汇出要求,QFII每月汇出资金总规模不得超过境内资产的20%。总的来看,QFII外汇管理改革是以进一步简化额度管理、便利汇兑为核心内容的。

二、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

2016年1月,为进一步推动全口径外债宏观审慎政策试点,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外汇局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16〕18号)。此项政策的出台,建立了宏观审慎规则下基于微观主体资本或净资产的跨境融资约束机制,试点地区企业和27家试点银行均可按规定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外汇局在总结前期外债宏观审慎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和丰富管理经验,积极配合人民银行研究探索全口径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完善实施操作细节,认真做好外债宏观审慎政策的落地工作。

三、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2016年2月,为进一步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便利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依法合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人民银行发布了2016年3号公告,进一步放开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鼓励境外机构投资者作为中长期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并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实施宏观审慎管理。下一步,外汇局将就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所涉外汇管理问题制定相应细则。

四、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工作有序推进

2015年11月,人民银行、外汇局发布《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明确基金互认额度管理规则和相关操作,两地基金互认正式启动。基金互认开辟了两地投资者证券市场投资新通道,资本项目可兑换实现新突破。截至目前,政策实施平稳有序,两地申请互认的基金相继获得对方证监会的认可,开始在内地和香港发行和销售。截至2016年1月末,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累计净汇入2154.33万元人民币,香港基金境内发行销售资金累计净汇出4017.67万元人民币。

五、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

2015年,外汇局在优化外汇管理服务的同时,明确要求银行遵守现行规定,加强真实性审核,紧紧抓住异常跨境资金违规流动主渠道,针对银行、融资租赁类公司、橡胶企业等各类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虚构交易和地下钱庄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2015年全年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2000多起,处行政罚款4亿多元人民币。2016年以来,外汇局继续加大对资金违规流动渠道和异常线索的非现场检查分析和现场检查力度,开展了流出项下外汇业务专项核查,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外汇市场秩序。

六、上线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

2016年1月1日,外汇局正式上线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与原有系统相比,新系统不再需要银行手工录入,有效减少了银行信息“二次录入”工作,节约了银行和个人办理外汇业务的时间。新系统在原有个人结售汇数据统计的基础上,增加个人“外汇收支”、“现钞存取”两方面数据,实现了个人外汇数据全口径采集。同时,外汇局依托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完善“关注名单”管理,实现了“关注名单”的全国共享。从试点两个多月情况看,新系统运行整体平稳,个人外汇业务办理顺畅有序。

七、完善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

为适应国内外币现钞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2016年2月起,外汇局制定的《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调整外币现钞收付管理方式,侧重按风险大小和使用频率对交易项目进行管理。二是明确银行办理外币现钞收付业务的审核要求,要求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对外币现钞收付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三是完善相关外汇监管。外汇局加强数据采集和分析,强化事后监管与违规查处,进一步规范了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

总体来看,目前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实施平稳,对于满足个人和企业正常合理用汇需求、便利市场主体跨境投融资活动、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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