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未明确允许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

发布:2016-03-22 编辑:2016-03-22 来源: 中国外汇网
外汇局综合司司长王允贵在3月22日的外汇管理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出国去买旅游险、个人的意外险、疾病险,这些都是外汇管理予以支持的。但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和法规对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未明确允许。

外汇局综合司司长王允贵在3月22日的外汇管理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出国去买旅游险、个人的意外险、疾病险,这些都是外汇管理予以支持的。但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和法规对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未明确允许。

近期我们看到一些报道,关于境内居民到香港去买保险的情况。请您简单介绍一下关于这方面的政策是如何制定的?

[王允贵]:我们也注意到了相关的报道。对此,我们大体有以下几个判断想法。第一,中国的居民个人到境外去购买相关的保险,首先要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政策规定。第二,应该是符合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外汇管理对于境内居民个人到境外买保险是分两种情况的,一种情况,如果是中国的境内居民个人到境外旅行、商务活动,还有留学等,要购买个人的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是属于服务贸易类的交易,在外汇管理的政策框架下是允许和支持的。我们出国的个人都知道,出国去买保险,没有任何的限制,比如说你去买旅游险,个人的意外险,疾病险,这些都是外汇管理予以支持的。第二种情况,就是大陆居民个人到境外去买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这两类保险,按照我们的相关分类是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和法规,对这种保险类产品法规上未明确允许,或者说是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我们认为,这样的交易是存在着风险的。

2016年1月份,中国银联对境外的收单机构进行了调查,发现有些境外收单机构在规避外汇管理政策。外汇管理政策是什么呢?2004年和2010年,外汇局发了两个关于银行卡的有关政策规定,里面明确支持境内居民个人到境外买属于服务贸易项下的保险类产品,但有一个额度是等值是5000美元,即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000美元。中国银联今年1月份在境外调查过程中发现,有些境外机构在规避外汇管理局的相关政策,因而,请相关收单机构调整,相关的收单机构也做了很好的配合。

总体上我们认为,目前资本项目可兑换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有关的机构和个人在操作这种属于未开放的境外保险类产品,我们认为是存在大量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