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编:萨日娜

跨境贸易中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不仅将有效降低企业在贸易中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同时也预示着在跨境贸易中人民币从计价货币提升为结算货币,顺应了国内外市场、企业的需求,有利于促进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发展

跨境人民币结算概念

1、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境人民币结算指将人民币直接使用于国际交易,进出口均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居民可向非居民支付人民币,允许非居民持有人民币存款账户。

2、货币互换:货币互换,又名货币掉期,是交易双方使用两种不同的货币,约定稳定的汇率、利率计算方法,设置确定的规模和存续期而进行的资金调换。

3、货币国际化的三个层次:通常货币国际化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本币在一般国际经济交易中被广泛地用来计价结算;第二层次是本币在外汇市场上被广泛用作交易货币;第三层次是成为各国外汇储备中的主要货币之一。

4、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两种操作模式:即代理模式和清算模式。所谓代理模式,主要是指中资行委托外资行作为其海外的代理行,境外企业在中资企业的委托行开设人民币账户的模式;而清算模式主要是在指在中资行境内总行和境外分支行之间进行的业务,即境外企业在中资行境外分行开设人民币账户。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09年4月8日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内四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内四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会议指出,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于推动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关系发展,规避汇率风险,改善贸易条件,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5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