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企业注册难困扰蛇口“网谷”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网谷”创办以来,企业注册难题一直存在,但自去年9月份后,园区不断接到企业反映,称各区租赁所升级网上系统后,所有具门牌号的单元在网上都可查到,且都只能对应一家企业做注册地。这对企业运作带来了较大影响
  “网谷”创办以来,企业注册难题一直存在,但自去年9月份后,园区不断接到企业反映,称各区租赁所升级网上系统后,所有具门牌号的单元在网上都可查到,且都只能对应一家企业做注册地。这对企业运作带来了较大影响,甚至影响日常经营,希望能出面帮助协调解决。而这样的企业占到至少两成。

  目前,除了自有物业外,租赁合同实际成为“一址一企”政策下,企业注册地的唯一证明。这反而催生出一个“灰色行业”,一份“租赁合同”的黑市价已高达四五千元,更催生了大量以高价提供注册用小办公室的商务租赁公司,进而增加了社会创业成本。

  据称,国家的公司法从未明文规定“一址不可多企并存”,只要求注册时能提供“公司住所证明”,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尤其是深圳,已经演化成为必备的“租赁合同”,并且是一址一企。不少民间人士认为,“一址多企”实际是个“伪命题”,因为在国家法律层面上并不存在任何禁止障碍。

  业内人士认为,市场监管部门不能只在注册地方面死守成规,一定要求经营者提交租赁合同。而应学习香港,对企业注册“宽进严出”,重点管理“经营者”和公司。有知情业内人士则透露,深圳已在探讨“一址多企”改革,并有意推广至更多行业,但暂无具体时间表。“网谷”方面则主动表示,愿意作为全市改革试点。

  自深圳出台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以来,互联网迅速成为三大新兴产业之首。而素有“深圳硅谷”之称的南山,作为这一产业最集中区,去年深圳文博会顺势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重磅推出融合高科技与文化产业的“蛇口网谷—互联网及电子商务产业基地”(以下简称“网谷”),并欲于2015年实现总产值超300亿元,一时引起各界高度关注。

  上周,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率队来深检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落实情况,还专程就产业转型升级考察了蛇口工业区和仅运营一年的蛇口“网谷”,并给予高度肯定。然而,风光的背后,入驻企业却也因无法“一址多企”(即一个地址可登记多家公司),导致关联公司或企业内部创新孵化因“注册难”而饱受困扰。

  事实上,开放“一址多企”已被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省、市“两会”中呼吁。现行政策要求企业注册必须有“租赁合同”,进而让黑市上这一纸“公文”被炒至四五千元,甚至催生了以高价提供注册用地的商务租赁公司,由此形成的灰色行业遭到企业诟病。

  为此,深圳今年1月1日全国首创在全市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秘书、基金管理等行业以及经市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范围内试行“一址多企”,但却依然远远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网谷’作为由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单一企业管理、运营的园区,愿意提供试点平台,配合政府做后续有关管理和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一位招商局相关人士说。而深圳市互联网技术应用协会南山分会也表示,近期将以报告形式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

  两成企业创新孵化因注册难搁置

  ■现状

  深圳知名网友“笨伯”的真实身份是深圳市互联网技术应用协会南山分会及IT茶会负责人郑裕杰,也是“网谷”的创办筹备人之一,如今园区内不少企业正是由他招纳其中。

  然而,自去年9月份以来,“笨伯”不断接到园区内的企业反映,称由于各区租赁所的网上办公系统升级后,所有备案在线的办公地址均只能注册一家公司,这对企业运作带来了较大影响,甚至包括日常经营,希望能出面帮助协调解决。

  “笨伯”说,根据深圳现行政策,企业注册只能“一址一企”,即一个地址只可登记一家公司,并且必须提供“租赁合同”,这成为园区企业“注册难”的根源。

  “其实,‘网谷’创办以来,企业‘一址多企’注册难题一直都存在,只是去年9月份后更加明显。我们猜测这与租赁所升级网上系统后,所有具门牌号的单元在网上都可查到,且都只能对应一家企业做注册地有关。”

  为此,他和团队对“网谷”入驻企业进行了初步调研,发现主要存在三类注册需求:

  一是企业内部孵化的创业公司注册需求。“以园区宝矿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例,其所租用面积达1300平方,但只能算一个公司住所。由于业务拓展需要,他们这个企业团队内部需要注册多家公司,现在便受制于‘一址一企’的约束。”

  二是企业关联公司入驻的注册需求。“笨伯”说,园区三十五十电子商城有限公司所租面积将近900平方米,由于只能用一个租赁合同做注册地,使得其两、三家广告策划和电子商务类关联企业虽已在园区办公,但企业住所始终无法迁入,出现公司住所与经营场所实际上分开的情况。

  此外,园区企业还存在多余场地外租的注册需求。比如有的大公司一次性租了近2000平方米,但其中几百平方米可能暂时还用不到,可以先拿出来外租,也因无法再提供租赁合同做注册地,无法实现。

  “总体来说,大多数问题都集中在企业内部孵化和关联公司的需求上,而科技企业对知识产权或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非常重视,有远见的企业常会利用股权,留住人才。因此,随着其企业发展,内部孵化创业已经成为了小型公司成长的一种必然趋势和明显特点。”

  “笨伯”说,企业核心团队在一起办公才能有效地沟通与协作,而同套人马分开几个场所办公,会严重影响协作或企业日常管理。

  “‘网谷’现在入驻企业有30—40家,不少企业都存在此类注册难问题。但一些大的公司因为此前租了好几个办公单元,因此内部消化了这一难题。而创业期的一些中小型企业无法靠自己解决,这一比例占了入驻企业总数的20%。”

  这边厢是园区企业因一纸“企业租赁合同”而受限于“一址一企”政策,那边厢,一个“灰色行业”却因此滋生。

  就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注册分局所处的竹子林路段,凡是过路的行人,大多都会被一些游散在四周、拿着小卡片者问及“要不要代办工商执照?”

  记者注意到,塞过来的卡片,一般都印着某商务代理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经理的联系方式,当然也有并不明确或含糊其词的地址,而各种代办业务则包括“注册、年检、年审、变更”等。再细问,则会发现“出售租赁合同和出租办公场地”正是其主要业务之一。

  “目前,除了自有物业外,实际上租赁合同成为企业注册地的唯一证明。”“笨伯”也对这此颇为关注。“去年9月之前,一份‘租赁合同’大约两三千元,而现在黑市价已高达四五千元一份了,更催生了大量以高价提供注册用小办公室的商务租赁公司,进而增加了社会创业成本。”

  而此类商务租赁公司的主要收入都落入二房东的口袋。记者在南山某租赁公司以创业者身份了解市场行情时,发现这些公司将同层楼划分成不同大小的格子单元,每个单元即可租给一个企业。一间5—10平方米的办公室月租达2000多元,稍大一些的则高达4000多元。这也间接抬高了周边写字楼的租金。

  “一个地址只有一个执照,的确从客观上催生了一个新的行业——— 他们把整个楼租下来,分隔成5或10平方米的格子间,跟租赁办沟通,用类似302-1、302-2、303-3,或是ABC排下来。对于政府注册窗口来讲,有租赁合同就可以办,而企业租一个5平方米的场所实际上根本无法办公,仅仅是为了办照。”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相关部门人士直言。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我们觉得这个口子(一址多企)要打开,同时配套一些监管措施,这对整个市场的运作都将是有益的。否则通过一些黑色的、灰色的渠道来解决,反倒会因缺乏监管措施而出现更大问题,风险更多。”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创造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邱文鹤也是创办“网谷”的幕后推手之一。

  他认为,如果一些企业有些不太光明的想法,几千块钱的违法成本是完全可以承担的。但这种状态脱离了实际的监管和控制,因此建议不妨把“一址多企”的渠道打开。

  “一址多企”本是伪命题?

  ■延伸

  事实上,开放“一址多企”的呼声并非只从“网谷”发出,而已成为全市许多企业的实际需求。

  就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深圳卓越集团总裁李晓平就提交《关于允许“一址多企业注册”的建议》,并引起经济界人士关注。

  建议中,他表示,随着第三产业壮大,尤其是高端服务业金融业的发展,上市企业增多,在企业内部为了交易清晰,一些中间公司应运而生,其存在只是出于财务和经营需要,在实际业务往来中并不需要有独立办公场地,因此呼吁根据企业经营情况适当允许一些非生产性企业“一址多企业注册”。

  “其实根据国家的公司法,从未明文规定‘一址不可多企并存’,只要求注册时能提供‘公司住所证明’,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尤其是深圳,已经演化成为必备‘租赁合同’,并且是一址一企的。”“笨伯”认为,“一址多企”本就是个“伪命题”,因为在国家法律层面上并不存在任何禁止障碍。

  “其实,今年1月1日起,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新出台的《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即28条政策,已全国首创在全市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秘书、基金管理等行业以及经市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范围内,试行一个地址可登记多家公司。如果‘一址多企’是明文禁止的,那出台这些政策就都成了违法的了。”

  “笨伯”客观地承认了这一先行政策的突破性,但也直言,放开的这三个行业只代表很小一部分的需求,而整个社会这样的需求特别大。李晓平也表示,这几个行业并非最迫切需要该政策。

  “为什么以前一个地址一个执照?这是基于传统的计划经济或传统的产业模式。因为以前无非就是招待所、饭店、旅馆,没有新的行业,尤其是现在虚拟经济的发展。”一位来自市场监管局的政协委员承认,其中或有固有思维模式制约着放开“一址多企”,但另一难题则是,行政执法和司法执法如何判断企业所在地的问题。

  “比如说查封某个公司的资产,一个房间里有五家企业,把这个门封上以后,那四家企业就会受到牵连。再比如吊销执照,行政查封也涉及到怎么样把这些企业区分开来。”这名政协委员说,以前定位为管理部门,政策出发点和考虑问题的角度会偏向方便管理,一栋写字楼80个房间80个公司,每个房间对应一个执照,自然更方便。“‘一址一照’,几乎所有的工商管理部门都是这样操作。”

  现行政策催生“灰色行业”

  “网谷愿作一址多企试点园区”

  对于“一址多企”可能带来的执法尴尬“笨伯”认为可以借鉴香港经验。

  “深圳经济快速发展,现物价、楼价已直追香港,发展高端服务业成为必然趋势。而香港作为国际知名的离岸注册地,在企业注册立法上强调对人的管理,企业注册是‘宽进严出’,对公司的监管机制比内地严厉得多。”

  “相对于交通管理系统或出入境管理系统,就连学车,都已采用电脑摄像头现场拍摄和采集指纹,市场监管部门也应在管人的问题上进行升级,对‘经营者’采用相应的高科技手段。只在注册地方面死守成规,一定需要租赁合同,已逐渐影响了创业环境和经济发展。”“笨伯”说。

  “笨伯”透露,近期正在搜集更多“网谷”入驻企业在注册上遇到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上报给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并给出一些建议。

  一是对能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文件的房屋,能否也可由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公司住所证明”文件?“比如,‘网谷’的那几家创新孵化或关联企业受到注册困扰的企业,完全可以由物业管理公司为经营者提供场所使用证明。”

  二是假如一定需要租赁合同才能办理公司住所证明,那么,能否学习创富港等类似商务租赁公司,由街道办等部门,给予符合消防规定的企业场所内部的独立房间,编制相应的门牌号,上报租赁所的网上备案系统,这样即使其内部出租价格为零,租赁所也可以依照门牌号出具相应的租赁合同,以解决企业注册难问题。

  “28条里尝试在部分行业开放‘一址多企’,实际也是想看看各方面的反应,包括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监管部门的意见,以及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什么问题,也是对下一步上市公司改革的试水。”有知情业内人士透露,深圳实际已在探讨“一址多企”改革,并有意推广至更多行业,但无具体的时间表。

  “‘网谷’运营一年,其实整体情况不错。作为由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单一企业管理、运营的园区,愿意提供试点平台,配合政府做后续有关管理和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实际问题。”邱文鹤和“笨伯”都表示,如全面推行“一址多企”尚需时日,“网谷”愿意作为改革试点。

  目前本报记者已将“网谷”的企业注册难问题反映给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并提出约访,近期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