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商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

发布:2012-10-09 09:10 来源: 中国金融网综合
一直以来,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试点由国有大行扮演主角。不过这种情况在2012年悄然发生变化,目前多家城商行拟谋求搭建非银平台。2012年,北京银行、河北银行、龙江银行、哈尔滨银行、上海银行、杭州银行、徽商银行和

一直以来,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试点由国有大行扮演主角。不过这种情况在2012年悄然发生变化,目前多家城商行拟谋求搭建非银平台。

2012年,北京银行、河北银行、龙江银行、哈尔滨银行、上海银行、杭州银行、徽商银行和广西北部湾银行等8家城商行均拟投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试点工作起始于2007年。2007年,银监会以1号令的形式公布了新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自此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开闸。首批试点的银行一共有5家,分别是工行、建行、交行、招商银行和民生银行。这些银行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分别于2007年12月至2008年4月期间陆续开业。在首批金融租赁公司开业之后,银监会又陆续批准了多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截至今年3月末,银监会监管的17家金融租赁公司资产总额达3640亿元。

“在保险、证券、租赁、信托等其他非银行金融业态中,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与银行信贷最为相似。因此,相对而言,运营起金融租赁公司来,较为容易。”一位银行业人士称,对城商行而言,也能勉强达到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门槛。

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设立金融租赁公司,银行的最近1年年末资产不低于800亿元人民币。经过最近几年的快速扩张,目前已有多家城商行的总资产超过千亿元。

一方面,租赁业务形态与银行贷款类似;另一方面,达到最低门槛也并不难,城商行开始普遍将金融租赁视为综合化经营的切入口。仅在2012年,就有8家城商行规划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这一数量几乎与现有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相当。

“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对于城商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监管层认为有意向的商业银行应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研究可持续的盈利模式,且与商业银行整体发展战略相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