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草根银行”步履蹒跚 山东村镇银行“井喷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被誉为 “草根银行”、“穷人银行”的村镇银行发展缓慢。按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2009年-2011年,全国计划设立1027家村镇银行。而截至今年5月末,全国组建的村镇银行共536家,其中开
  被誉为 “草根银行”、“穷人银行”的村镇银行发展缓慢。按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2009年-2011年,全国计划设立1027家村镇银行。而截至今年5月末,全国组建的村镇银行共536家,其中开业440家,筹备96家。目前时间仅剩5个月,但任务才完成一半。

  与此同时,山东村镇银行的建设也在进行着最后的发力。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在刚刚过去的7月,村镇银行在山东如雨后春笋般地蜂拥而生,仅10天的时间便有至少5家开业或获批复。小微企业“救命稻草”

  离开了繁华都市的“草根银行”甫一诞生,便被人们询问着,“它们会不会很快适应村镇环境而一直蓬勃发展下去?对当地经济能带来多大效应?”

  山东省金融办银行处处长白山说,村镇银行最大优势是属于一级独立法人,具有决策迅速、产品灵活的特点。很多村镇银行最快可以3个工作日放贷,这在很多银行是不可能做到的。从当下来看,在农村市场,村镇银行是大中银行的有益补充,也是小微企业融资的又一根救命稻草。

  “莱商村镇银行的建立,将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及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另外,莱商银行还将推荐高成长性优质企业和项目到乐陵市投资落户,并优先给予授信支持。”乐陵市金融办主任高万峰5日对导报记者表示。

  据曹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行长马进兵介绍,小企业和个体户的资金需求一般都比较急,他们的贷款程序包括搜集资料、审批、放款均在当地完成,贷款周期不超7个工作日。对于缺少贷款条件的个体农户,也给他们放贷,并创新了以自建小产权房作为抵押物贷款的产品。山东“井喷”

  说起村镇银行,其常以“注册资本少、起步晚、规模小、网点少、缺乏认可度”而被称为“穷人银行”、“草根银行”,发展也不过几年光景。银监会2006年12月放宽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2007年3月,首批村镇银行在国内6个首批试点省诞生。

  很快,山东也诞生了首家村镇银行——即墨北农商村镇银行。它由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控股组建,成立于2008年11月6日。此后,寿光村镇银行、青岛胶南海汇村镇银行、邹平浦发村镇银行、东营莱商村镇银行等相继成立。

  今年7月19日,山东荣成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开业,成为首家进入山东农村市场的外资银行。

  7月20日,德州市首家村镇银行——临邑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成立开业。它由中国银行与新加坡淡马锡富登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7月21日,由中国银行与战略投资者淡马锡富登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青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鸣炮开业,此前双方已在曹县、沂水、临邑连开了3家村镇银行。

  7月22日,沂源博商村镇银行开业,它由主发起人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与山东鑫田木业有限公司、山东鑫众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华联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5000万元。

  7月底,莱商银行在乐陵设立的村镇银行获山东省银监局批复筹建,这是该市首家村镇银行。

  从规模上看,这些村镇银行是名副其实的“小银行”。根据银监会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据山东省金融办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山东省共设立32家村镇银行,较年初增加18家。另外,有18家村镇银行已确定主发起银行,进入审批程序。预计到年底,全省村镇银行数量将达到45家左右,县域覆盖面达到50%。下乡遭遇障碍

  尽管村镇银行下乡对当地经济有诸多益处,农村广阔的市场也给参股人带来巨大的想象空间,诸多村镇银行人士也透露,组建一年多便可盈利,但为何目前的发展却步履蹒跚呢?

  “村镇银行发展最大的瓶颈就是吸收存款难。”山东经济学院财税金融研究所所长、导报特约评论员陈华表示,村镇银行提出之初,很多大型银行认为利润会很高,但是后来发现公开吸收存款难度非常大,只有银行和参股企业出资,资金来源单一,这一模式严重打击了银行参与村镇银行的积极性。

  同时,也有部分地区对村镇银行的建立设下“障碍”。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今年上半年村镇银行组建出现了很多困难状况,部分地区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为村镇银行设立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有力的物质保障方面,而是设置各种各样的门槛。例如,有些地区要价高、条件多,要求主发起银行不能控股,银行占 51%的免谈,导致在股权谈判过程中耗费大量而无效的时间;今年以来全国各省(市)银监局对辖内法人银行到省外主发起成立村镇银行的审批更加审慎,绝大多数银 监局要求主发起 银行持股51%以上;同时,对设立村镇银行所在地的经济、金融环境和人文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上述羁绊反映了地方政府与监管部门之间不同的立场。银监会在7月23日下发了《关于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收回了各省银监局对村镇银行设立的核准权,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设立地点、数量均收归银监会,并表示将规模化、批量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但是,仅5个月的时间完成建设村镇银行一半的任务,仍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