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基本内容:外国投资者未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但在境内从事直接投资或与直接投资相关的活动,可申请以该外国投资者名义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用于存放由境外汇入的与投资相关的资金。一、投资类账户:外国

基本内容:外国投资者未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但在境内从事直接投资或与直接投资相关的活动,可申请以该外国投资者名义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用于存放由境外汇入的与投资相关的资金。

一、投资类账户:外国投资者在境内承包工程、合作开采、开发、勘探资源以及从事创业风险投资的。

二、收购类账户: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前期需在境内收购土地使用权及附着不动产、机器设备或其他资产等。

三、费用类账户: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前期需进行市场调查、策划和机构设立准备等工作。

四、保证类账户:外国投资者向境内投资之前,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需向境内机构提供资金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