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企业中方股权的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制度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基本内容: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企业股权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购买对价,外国投资者应同时到股权出让方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并领取相应证明文件。外国投资者若是以现汇支付
基本内容: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企业股权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购买对价,外国投资者应同时到股权出让方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并领取相应证明文件。外国投资者若是以现汇支付转股对价,则该资金须结汇才可支付给出让方。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证明是外方股权收购对价实际到位的有效证明,也是被收购企业办理外资外汇登记的依据。外国投资者在付清全部股权购买对价前,在被收购企业中的所有者权益依照其实际已付的比例确定,并据此办理相关转股、减资、清算及利润汇出等外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