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与小企业相适应的小型金融机构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最近在小企业金融服务座谈会上强调,大型银行要创新金融产品,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中小型金融机构要立足当地,避免片面求大和盲目跨区域扩张,更好地服务于小企业。要
  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最近在小企业金融服务座谈会上强调,大型银行要创新金融产品,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中小型金融机构要立足当地,避免片面求大和盲目跨区域扩张,更好地服务于小企业。要发展与小企业相适应的小型金融机构。

  发展与小企业相适应的小型金融机构,是全面提高对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重要保证。近几年,以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为主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不断大量涌现。但是,这些小型金融机构常常搞错了服务对象,一个劲地抱大企业、大客户、大项目的大腿,他们根本不把小企业的贷款需求放在眼里,造成了小企业只能转向地下钱庄来解贷款求生存的一时之难,无形之中增加了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风险,严重制约了小企业生存与发展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力量。

  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直接关乎就业增长、经济转型和社会稳定,保护、支持和帮助小企业度过眼前的融资难关是当务之急。而小企业的溢出效应和市场弱势性的不对称,决定了市场化的融资机制对中小企业的失效。因此,在全市场化融资机制的基础上,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信贷支持体系,纠正这种市场失效。发展与小企业相适应的小型金融机构来缓解小企业融资难的策略,则从信贷市场分级、细化的角度提出对小型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的定位,无疑对确保、缓解和支持小企业生存与发展提供了必需的融资服务保证。

  首先,要对中小企业进行严格意义上的细分。我国对中小企业的范围界定较大,一些企业有上千人,而一些企业仅有百十人,甚至于有些企业仅十几人,因此要区分不同规模,否则同样会产生信贷配给的现象,资金会投向中小企业中的“大型企业”,而真正的小型甚至微型的企业仍然融资困难。这就需要国家对小型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进行明确的市场界定,既可以防范小型金融机构服务越界,也可以提高小型金融机构服务的针对性和高效率。

  其次,可以设立专门的小企业管理部门。美国设立小企业管理局帮助小企业发展,尤其是解决小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商业性的融资对小企业来说较为困难,就需要政府作为小企业融资的纽带,对其进行扶持。小企业管理部门可以以政府信誉为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由其制定宏观指导政策,通过对银行的窗口指导和监督,引导资金投向小企业。并通过一定奖励措施鼓励小型金融机构把服务重点放在小企业缓解融资难上。

  再次,要建立政策性的小企业金融机构。由政府出资或直接控制的政策性小企业金融机构,为缺乏资金但有市场的小企业提供小额低息贷款,或者配合政府政策目的的特别贷款等,从而缓解小企业的资金紧张。日本建立的“国民金融公库”的贷款对象是针对小型企业,使小企业在寻求贷款来源时,能够以最快捷和便宜的路径来达到缓解融资难的最佳效率。

  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等多方合作。而发展与小企业相适应小型金融机构,在现阶段宏观调控下,是帮助小企业化解资金匮乏、举步维艰,恢复活力,增强实力,进而拓宽融资渠道,根本解决其融资问题的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