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披露十大支持香港金融业措施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8月17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宣布了一系列支持香港金融业的政策,然后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披露细节,当中十项措施,包括 :   1. 人民币企业债额度增至500亿,发债对象扩展至内地企

    8月17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宣布了一系列支持香港金融业的政策,然后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披露细节,当中十项措施,包括 :

   1. 人民币企业债额度增至500亿,发债对象扩展至内地企业 ;

   2. 人民币结算从20城市扩展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

   3. 人民币回流机制分两种,一是RQFII,容许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内地证券市场,同时支持香港企业用人民币参与内地实体经济,即人民币直接投资(RFDI);

   4. 扩宽香港参与内地金融市场广度及深度,开放银行界债券市场;

   5. 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国债,今年额度增至200亿元;

   6. 香港银行业到内地发展进一步放宽;

   7. 港股ETF实施方案已完成,清算交收担保问题已得到解决;

   8. 继续支持内地企业赴港上市;

   9. 支持港资法人银行参与内地共同资金业务;

   10. 香港保险公司通过参股多种方式参与内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