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的社会资本属性逐步得到确认

发布:2012-09-17 09:25 来源: 经济参考报
中央一直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先后推出了鼓励民营经济的两个“36条”。2010年,中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十年来,中国民营经济利用入世红利带来的机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请您谈谈我国政府

中央一直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先后推出了鼓励民营经济的两个“36条”。2010年,中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十年来,中国民营经济利用入世红利带来的机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请您谈谈我国政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都采取了哪些措施?民营经济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哪些贡献?

刘迎秋:2002年11月中共召开十六大,首次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2007年,在两个“毫不动摇”基础上,中共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有关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发展的理论新亮点———“两个平等”:“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

200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非公36条”。从此以后,政府几乎每年都出台一些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投资的政策性文件,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近期国务院各部委又分别出台了42项关于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新36条”的实施细则。

上述政策文件的陆续出台,充分表明了我国最高决策层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判断的正确性和政策取向的明确性,说明我国现阶段尤其需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壮大民营企业。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也确实越来越高、作用也越来越大。到目前为止,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协调较快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从GDP总量来看,中国民营经济总量已占到GDP的50%以上,交纳税费总额已占我国财政收入的近60%,承担了大部分民生产品的生产,吸纳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人口。经济运行越是处于艰难阶段,民营经济的作用就越显突出。

党的十六大提出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民营经济为解决城镇广大居民和进城农民工就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发展民营经济就是解决民生问题。

《经济参考报》:当前,世界经济仍未从经济危机的阴影中走出来,迎接新发展阶段的中国民营企业又面临着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压力,您认为,民营企业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在哪里?

刘迎秋:我认为,首先,当前最根本的问题是,许多人对民营企业属性的认识还不是很清晰,还存在很多偏见。这种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众多民营企业家对自身属性认识的模糊性和摇摆性。为什么有些民营企业家放弃生产性经营与投资,转做投机性投资,甚至干脆将企业资产拍卖、甘当“食利者阶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民营企业根本属性的认识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从实体经济转向虚拟经济、从实业投资转向投机投资是一种“超前性退化现象”,迫切需要我们做出更为深入的研究和探索,要论证和说明现阶段我国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为什么会出现这类问题,关键是分析和说明我国现阶段的民营企业家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每个毛孔都滴着肮脏的血”的资本家,民营企业资本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私人资本,尤其是大型民营企业的资本已具有很强的社会资本属性或广义社会化属性。

正确认识我国民营企业的本质属性,不仅关系民营企业的发展和民间投资的增长,而且关系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只有解决了这些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才能真正全面贯彻“两个毫不动摇”、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各项发展要求,才能真正从根本上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竞争、平等使用各种生产资源、平等交纳税费、平等获得融资便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事务、平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获得共同发展。

必须看到,我国现阶段的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是从属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的。一方面,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所反映的生产关系是我国经济基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却不是主导性的,而是从属性的,因此它在本质属性上也必然是从属性的。另一方面,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于整个社会的所有制关系,但它同时也要受到上层建筑的制约。我国实行的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和实现工农等劳动者的基本利益,是由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基本政策取向和法制要求。这就决定了民营经济的各种具体存在形态,特别是民营企业,必须把保证企业劳动者基本利益的实现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基本目标。一旦一个企业无视企业职工的基本利益,甚至用损害企业职工基本利益的方式谋取利润,它就一定会受到基本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制约直至受到某种惩罚。这些情况表明,我国现阶段的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无论其生产经营行为或经营策略有何不同,在本质上都是从属于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的。

其次,加入WTO给民营经济注入了新的发展活力,也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但是同时,经过这十几年快速的发展,民营企业也遇到了资源、资金、技术、环境、企业制度构造和体制的瓶颈,还面临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挑战。经济转型、方式转变势在必行。但是,我国民营企业真正实现转型和转变还面临众多困难。从企业内部看,绝大部分民营企业规模小,治理结构尚不够科学。从外部环境看,融资困难,企业生产经营的技术含量低,获得资源的能力弱,市场竞争的挤压压力越来越大,民营企业生产的产品长期被排除在政府采购清单之外,等等,都影响着民营企业的转型升级及其竞争力的提升。

第三,在人才上,民营企业同样面临严峻挑战。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必须靠生产经营管理人才的支撑,二者始终密不可分。但是,由于企业税费负担过重,大部分民营企业无力提供更优厚的待遇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来吸引更多更好的生产经营管理人才参与企业发展。

第四,要想使民营企业愿意进行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组织创新,并且使它们有能力进行此类创新,需要进一步加强国家对创新的保护力度和支持力度,提高对创新失败的容忍度。

总之,面向新阶段、继续坚定不移地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于我国继续成功应对国际经济衰退的影响、克服国内资源不足、谋求经济社会实现新发展,就必须正确认识民营企业的本质属性,必须在此基础上解决其他相关问题。否则,不仅难以正面解决现阶段我国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众多困难,我国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将受到不应有的影响。

《经济参考报》:您认为,政府应该从哪些角度入手切实解决民营企业的实际困难?

刘迎秋:第一,要继续深化改革,发展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到目前为止,不仅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远未完成,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也同样远未完成。民营企业是民族企业,是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发生和发展的企业。它应该和必须是为中华民族的发展、中华民族的利益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担当历史责任的企业。

第二,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为了便于民营企业融资,可以大力发展一些地方性的、区域性的和社区性的、能够直接面向广大中小企业的、可直接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和提供融资便利的商业性银行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而不是一味发展那些大型的、跨地区的商业银行和信贷机构。过去陆续批准成立的地方性、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大银行金融机构,要恢复其地方性、区域性,取消其跨地区、跨部门经营权。在直接融资方面,除了要着力发展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以外,还可考虑通过先行制定有关法律和政策法规、然后探索稳步发展地方性企业产权、股权柜台交易市场,通过这种柜台交易市场的稳步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民营等中小微企业之间的资本流动和资产重组,加快企业重组改造、企业转型和技术创新。

第三,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和政府体制改革,要尽早从政府主导型经济转向政府服务型经济。要围绕全面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围绕国民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内在要求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

第四,不论是对国有企业还是对民营企业,一定要强调资源的共享,平等竞争,平等使用,共同发展。要尽可能避免行政性的、不讲求市场效率的资源分配关系的发生,要更好地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流动,要强化市场调节和市场配置有效资源的基础作用,要在强化法制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政府对企业和民间各种经济活动的行政性干预和过多的控制。

第五,当前经济形势不容乐观,要大力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苦练内功,鼓励大中小企业纵向兼并和重组,要实施更积极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提高企业转型升级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要大力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战略,以克服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和技术瓶颈约束。由于国际市场竞争规则和制度制约,在实施“走出去”战略过程中,能够发挥更大作用的很可能是民营企业。因此,进一步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问题和资源配置效率问题,而是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