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人民币跨境账户融资业务进行逆周期调节
据中国人民银行微博消息,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人民币跨境账户融资业务进行逆周期调节,即人民币跨境账户融资上限由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余额和逆周期系数决定。
人民银行称,此举意在“进一步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资,支持人民币跨境业务健康发展,改进商业银行跨境融资服务。”
目前逆周期系数为3%。
目前,人民银行已建立了跨境融资宏观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可以运用跨境融资杠杆率、风险转换因子、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实现逆周期调节;也可通过对金融机构代客远期售汇业务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调整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等方式,达到宏观审慎管理的目标。
人民银行旗下《金融时报》曾在2016年1月刊发署名吴志家的文章,讨论宏观审慎外债管理模式。文章称,应通过逆周期的微观管理指标来调控微观主体的外债行为,由微观影响宏观,以确保宏观经济及国际收支波动在可控范围之内。
文章建议,探索对银行短期外债实行比例自律管理。改革对银行短债的管理和调控方式,将本外币外债余额纳入统一管理,根据汇兑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不同的权重,按照“本外币短期外债余额×逆周期审慎系数/核心一级资本”的公式核定控制比例;外汇局根据历史核定指标情况和银行资本额测算基础比例,逆周期审慎系数根据跨境资本流动形势相机抉择,通过控制比例的调整减轻银行借债的顺周期性。
2016年6月,央行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6】132号),决定将四个月前启动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通过公式来设定本外币跨境融资额度,央行还能通过对参数的调节来进行逆周期的宏观调控。
2017年1月,央行将企业跨境融资杠杆率从1调整为2,意味着如果净资产不变,企业可以借到更多的外债。
本月初,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9号文),对银行占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的业务种类进行了大幅度豁免,实际纳入规模管理的主要是内保外贷。该文对商业银行跨境融资杠杆率设置了0.8的上限。
随后不久,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郭松撰文指出,必须深入思考和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跨境融资领域宏观审慎管理政策,以充分发挥其逆周期调节作用,统筹平衡好防范外债风险和促进实体经济体发展的关系。
郭松当时表示,如果仅根据内保外贷余额进行初步测算,当前境内银行跨境融资名义杠杆率尚不足0.1;但如果考虑银行实际开展的各类对外债务,计算得出的跨境融资实际杠杆率则已接近0.8。这表明,过多的豁免项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宏观审慎政策对银行跨境融资行为的约束力,因此应逐步调减直至取消银行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豁免项,转而通过调整宏观审慎调节参数或跨境融资杠杆率等相关系数来实现对外债资金流动的宏观审慎调控,以有效应对银行外债资金的大规模跨境流动。
他还建议,对跨境融资杠杆率不宜 “一刀切”,下一步应在调减甚至取消豁免项的基础上结合各银行实际情况合理设定跨境融资杠杆率。
郭松进一步称,从中长期考虑,可逐步取消对各类跨境资本交易及汇兑行为的限制,通过对外汇头寸加以限制、对外币负债和对外或有负债收取准备金等审慎性的手段,防止银行外汇资产和负债规模过度扩张及期限结构错配,减缓外债资金波动对国内外汇市场和货币环境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