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贷款不得境内再投资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商务部周一称,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境内贷款不得用于境内再投资。此举明显是为了管控境内贷款,避免对人民币或资本性产品进行投机炒作。   中国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周一联合公告称,为规范外

   商务部周一称,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境内贷款不得用于境内再投资。此举明显是为了管控境内贷款,避免对人民币或资本性产品进行投机炒作。

   中国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周一联合公告称,为规范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审批和外汇管理,推动外商投资性公司进一步发展,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境内贷款不得用于境内再投资。

   公告还称,外商投资性公司可将其在中国境内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先行回收投资、清算、股权转让、减资的人民币合法所得,经所在地外管局核准后,直接用于境内投资;外国投资者也可将其上述合法所得向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或增资后开展境内投资。

   中国国内市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近期不断走低,已经连续9个交易日触及日交易区间下限。

   中国总理温家宝11月曾表示,中国一直在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已经取得明显成效。9月下旬至11月初,海外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市场出现人民币汇率的贬值预期。这种情况不是人为决定的,是市场对人民币汇率的反映。